关于开展漳平市经济适用住房含购买廉租住房上市交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2 11:08 来源:住建局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经济适用住房含购买廉租住房上市交易实施意见的通知》(漳政办[2017]119号),已购经济适用房含购买廉租住房满五年的住户可到漳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办理。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含购买廉租住房)满五年的起始时间以经济适用住房(含购买廉租住房)契税税票开具之日或《房屋所有权证》发证之日或购买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天后开始计算。
2、 办理流程:住户到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缴交土地出让金后到漳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备案。
3、提供材料: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经济适用房(购买廉租住房)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原购房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办理地点:漳平市桂北路78号
(三楼国土窗口、六楼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5、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6、 咨询电话:3271873
附件: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经济适用住房含购买廉租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漳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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