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重点监测对象生产发展 扶持等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加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的帮扶力度,确保小康路上一个都不少,经研究,现将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户生产发展扶持等资金125万元下达给你们,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预算科目,请你们严格按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资金及时足额补到位,强化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 1.重点监测对象生产发展扶持资金安排表
2.重点监测对象生产发展扶持资金绩效目标表
漳平市脱贫攻坚战役指挥部办公室 漳平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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