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二、目标任务
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漳平市改进营商环境促进建筑业发展九条措施》。
三、范围期限
注册地在漳平市本级建筑业企业。
四、主要内容
本通知将漳平市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九条措施修改为漳平市改进营商环境促进建筑业发展九条措施,共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奖励措施,第二部分是其他事项。其中第一部分内容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晋升奖励(第一条)、建筑业企业招商奖励(第二条和第三条)、建筑业经营贡献奖励(第四条至第六条)、建筑企业创先争优奖励(第七至第九条),分别对每一种奖励措施进行了详细规定(详见原文件内容)。
五、注意事项
本措施系《漳平市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九条措施(修订)》(漳政办规〔2023〕7号)基础上作修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按原文件执行,之前出台的其他相关规定与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为准。执行中如遇上级有关政策重大调整的,所涉及条款视情况研究调整或修订。本文件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漳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乐巧芬女士,0597-327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