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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漳平市村庄规划动态调整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2-09 16:59 来源:漳平融媒体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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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问:《工作方案》制定的背景依据?
答:1.制定的背景。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部分村庄规划已不适用。2023年11月以来,全市已有13个村提出村庄规划修编申请,为加强村庄规划管理,保障村庄规划实施,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漳平市村庄规划动态调整工作方案。2.制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和成果汇交的通知》(闽自然资函〔2021〕70号)、《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村庄规划动态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等。 
记者问:《工作方案》的制定是为了达到什么目的?
答:为加强村庄规划管理,保障村庄规划实施,规范全市村庄规划调整机制,依法依规实施村庄规划的调整和审批,增强村庄规划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确保村庄规划满足发展的需要。 
记者问:《工作方案》的施行有什么范围期限?
答:范围是指全漳平市的村庄规划;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记者问:《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答:《实施方案》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村庄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分级分类管控。根据不同情形,将村庄规划调整工作分为村庄规划动态维护和村庄规划动态修编两类。第二部分规范审批流程。在不突破约束性指标和管控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村庄建设开发边界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前提下,且尚未达到村庄规划修编的,明确了八种情形和四条程序,可对原村庄规划内容确需进行局部、技术性调整优化;明确了达到可进行村庄规划修编的七种情形和四条程序。第三部分加强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估。要求村庄规划原则上5年开展一次实施评估,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村庄规划、服从村庄规划管理的义务,并有权监督规划的实施情况。 
记者问:如果对《工作方案》还有不理解的,可以联系谁?
答:可以联系自然资源局规划股苏女士,0597-753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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