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0-0200-2024-00006
- 备注/文号:漳政办规〔2024〕2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07
- 有 效 性:有效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村庄规划动态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漳平市村庄规划动态调整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平市村庄规划动态调整工作方案
为加强村庄规划管理,保障村庄规划实施,规范我市村庄规划调整机制,依法依规实施村庄规划的调整和审批,增强村庄规划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确保村庄规划满足发展的需要,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和成果汇交的通知》(闽自然资函〔2021〕7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村庄规划动态调整
村庄规划动态调整分为村庄规划动态维护和村庄规划修编两种类型。按照不同类型分级审批,村庄规划动态维护由市人民政府授权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村庄规划修编由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后的村庄规划均需提交电子成果并通过质检,并逐级汇交至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入库。
(一)动态维护
1.动态维护情形
在不突破约束性指标和管控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村庄建设开发边界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前提下,原村庄规划内容确需进行局部、技术性调整优化,且尚未达到村庄规划修编的,包括以下情形:
(1)跨村以及联编村庄用地使用乡镇弹性指标的;
(2)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涉及局部用地红线调整的;
(3)落实规划“留白”地块、机动指标和弹性发展区的;
(4)具体地块需细化,补充村庄地块图则的;
(5)地块用地性质符合《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兼容性规定的,进行地块用地性质、指标调整的;
(6)安全防灾减灾、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人居环境整治范围及交通、水利等线性工程优化调整改变的;
(7)涉及矿产资源勘察开发利用;
(8)其他确需实施村庄规划动态维护的情形。
2.动态维护程序
如符合以上情形,各乡镇(街道)可启动动态维护程序:
(1)市自然资源局接到各乡镇(街道)村庄规划动态维护申请,核实村庄规划动态维护的必要性和适用条件;
(2)符合村庄规划动态维护的,由各乡镇(街道)委托编制村庄规划动态维护方案;方案按照五图(村域综合现状图、村域综合规划图、农村居民点规划布局图修改前、农村居民点规划布局图修改后、近期实施项目图)、一书(动态维护说明书)、一库(调整后近期实施项目库)进行编制,如遇其他专业规划调整,可增加相应图纸;方案编制完成后,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成员同意后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
(3)方案审核通过后,将方案公示不得少于七个工作日,由市自然资源局出具同意动态维护方案的意见;
(4)审核通过后的成果应按照《福建省村庄规划汇交和公开手册》相关要求逐级汇交至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入库,并通过上墙上网等方式在村内公开公告。
(二)村庄规划修编
1.修编情形
村庄规划不得随意修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乡镇(街道)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编:
(1)因上级国土空间规划变化,使村庄功能、类型、布局、规模等产生重大影响,确需修改的;
(2)突破约束性指标和底线(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村庄建设开发边界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确需修改的;
(3)因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基础设施、公益性公共设施、重大项目建设或行政区调整等产生重大影响,确需修改的;
(4)村庄规划类型变化需对村庄规划进行系统性修改的;
(5)因新增民生保障项目、公共事业项目建设需求,确需修改的;
(6)经评估,原村庄规划确需修改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政策变化的其他情形,确需修改的。
2.修编程序
除省级有关文件明确的村庄规划动态维护适用情形及上述参照执行的情形外,需按程序开展村庄规划修编。
(1)由各乡镇(街道)组织编制村庄规划修编的必要性报告,经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出具初审意见报市政府;
(2)经市政府同意后方可修改村庄规划,由各乡镇(街道)委托编制村庄规划方案,方案按照《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要求进行编制;
(3)修编草案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技术论证,并以公告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天;
(4)成果完善后,报市政府批复后按照《福建省村庄规划汇交和公开手册》相关要求逐级汇交至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并通过上墙上网等方式在村内公开公告。
二、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估
市自然资源局和各乡镇(街道)应加强对村庄规划的监督、评估、检查,及时跟踪实施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村庄规划、服从村庄规划管理的义务,并有权对村庄规划提出意见、监督村庄规划的实施,对违反村庄规划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村庄规划原则上5年开展一次实施评估,评估后确需修编的,按法定程序进行修编。在不突破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的前提下,村庄规划实施动态维护,同时在村庄规划编制委托前可在合同中约定由原编制单位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后做好规划的最终动态完善。
三、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若今后福建省、龙岩市有出台相关文件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省、市文件为准。
本方案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1.村庄规划修编和村庄规划动态维护流程图
2.关于申请开展XX村村庄规划动态维护的报告
附件1
漳平市村庄规划修编和村庄规划动态维护流程图
附件2
关于申请开展XX村村庄规划动态维护的报告
漳平市自然资源局:
XX村村庄规划已于XXXX年X月X日经市政府批复实施并汇交入库。现拟在XX村新建XX项目(具体项目及原因说明),原规划用地性质已不符合现在的建设需求。根据《漳平市村庄规划动态调整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在不突破原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的前提下,决定对XX村村庄规划的XX用地部分(具体调整)内容进行修正,形成村庄规划动态维护成果(详见附件)。该动态维护成果已经四分之三以上的XX村村民代表同意,特此上报审查。
附件:XX村村庄规划动态维护成果
XX各乡镇(街道)
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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