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农机〔2024〕7号
漳平市农业机械推广站印发关于漳平市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机〔2023〕4号)要求,现将《漳平市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漳平市农业机械推广站 2024年6月20日
漳平市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机〔2023〕4号)要求,通过科学规划、优化布局、提升服务能力,推动漳平市农机化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加快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场运作、为民服务、因地制宜、规模适度的原则,依托农机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统筹各类农业服务资源,培育建设区域农机服务中心。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三年努力,力争培育3家以上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指挥调度高效的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网络。全面提升农业生产和抗灾救灾能力,为漳平市农业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三、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政策支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加强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
2.优化布局,提升能力:根据农业生产区域分布和产业特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区域农机服务中心。
3.为农服务,平战结合:在正常生产时提供高质量农机作业服务,在应急救灾时服从统一指挥调度。
四、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2024年上半年完成调研、规划制定和遴选标准设定。
2.遴选储备:每年下半年开展遴选认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认定并纳入名录管理,统一命名为“漳平市**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同时,建立储备清单,支持暂不符合标准的经营主体进行改造提升。
3.建设推进:至2026年底前,分期分批建设并投入使用3个区域农机服务中心。
4.动态管理:实行名录库动态管理,确保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持续健康发展。
五、保障措施
1.加强政策扶持与监管。整合各类惠农资金,对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营给予政策宣传、解读及相关资金扶持。支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按规定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试验示范等农业项目。同时,协调解决用地、用电、用油等方面的问题,为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各乡镇(街道)加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的宣传,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购置农机装备可优先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提高农机作业效率和质量。同时,优先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老旧农机装备的淘汰和更新换代。要加强对遴选认定、提升发展、政策倾斜、资金项目安排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2.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农机手等人员参加我市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训开展的各项培训项目,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3.提升农机作业效能,完善农业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推广数字化农机服务平台,实现农机作业监测、供需信息对接等功能,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效率和精准性。同时,要加强部门联动,汇聚各方政策资源和工作力量,形成推动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调用机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开展应急作业服务。
4.补齐维修保养短板。鼓励区域农机服务中心与农机产销企业合作,建设区域性农机维修保养中心,对外提供农机具检修、保养及零部件供应等服务;支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加强机具厂库棚和维修点设施建设,确保农机装备和设施设备安全存放。
5.示范带动,做好宣传引导。选择条件成熟的区域农机服务中心作为示范点,总结推广其建设经验和做法。通过组织现场观摩、交流学习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农机主力军作用,营造重视、关心、支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发展的氛围,带动全市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高质量发展。
附件1:漳平市区域服务中心遴选认定条件
附件2:漳平市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表
漳平市农业机械推广站
2024年6月20日
附件1:
漳平市区域服务中心遴选认定条件
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建设主体是必须有创建意愿、依法登记注册、基础设施齐全、管理规范、运行良好、愿意成立(已成立)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并同意服从政府统一调度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公司等具有较强作业能力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自愿报名参与的基础上,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担当奉献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担当奉献意识。
2.资质与手续:确保设施农业用地审批、租赁合同等相关手续齐全有效,确保服务中心的合法运营。
3.农机作业服务能力:具备规范的农机存放场所,全年作业服务面积不少于1000亩。农机装备规模适中,能够满足高质量农机作业服务和农业生产托管需求,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需要的农机装备不少于20台套。团队人数达10人以上,确保服务效率与质量。
4.组织管理与人员配置:组织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至少配置1-2名的常驻管理人员。配备取得农机操作、驾驶等相关职业证书的专业人员,确保作业安全与效率。
5.财务管理与核算: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本核算,产权关系清晰,财务核算规范,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记载详尽、准确。
6.安全生产: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具上牌率、驾驶人员持证率达到100%。对成员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教育,确保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7.应急救灾能力:储备一定规模的抗灾救灾农机装备,如履带式拖拉机、履带式收获机、烘干设备、抗旱排涝设备等。
能够在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发生时,迅速投入农机救灾作业。
8.示范带动效果:在推动农机化技术创新、引领农机化技术运用推广、提高单产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施。
9.优先条件:在同等条件下,示范合作社、常态化应急作业服务队等组织将优先考虑遴选认定。
附件2:
漳平市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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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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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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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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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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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报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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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具种类与数量(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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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库面积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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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作业服务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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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对上述申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承担主体责任。
法人: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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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农业 机械推广站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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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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