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各单位必须于2024年1月22日前通过福建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的“年度报告”统计报送本单位2023年报告数据,并在漳平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公布本单位的年度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好部署
年度报告涉及的行政机关量大面广,年度报告格式的数据项目涉及大量数据汇总整理,专业性较强。各单位要抓紧部署,确保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年度报告格式的规定落到实处。
二、提高认识
年度报告内容涵盖行政机关日常工作各个方面,通过年度报告,能够系统反映各行政机关发文数量,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要情况。各单位要确保所有数据真实有效,年度报告对外公开发布的数据统一。(年报报表行政规范性文件件数的填写必须与福建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专栏的、向市司法局规范性审查备案的数据一致)。
三、规范格式
国办公开办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文字内容、数据项目及统计口径作了调整。漳平市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栏目已转载发布该文件(网址: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9/29/content_5639620.htm)。
四、注意事项
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必须认真总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内容,要根据工作职责报告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如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乡村振兴工作公开情况等重点领域工作落实公开情况。监督保障部分要有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存在问题在三年内不能出现雷同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公布工作已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未在规定时限编制、上报、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且统计数据严重失实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邱艳红 联系电话:0597-7529949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模版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