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完善政务公开专区的通知
来源: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11-10 16:1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现将建设完善政务公开专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建设政务公开专区的重要意义

  政务公开专区是集政府信息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策咨询、政民互动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政务公开服务场所。建设政务公开专区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助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解决政务公开渠道分散、公开内容繁杂、群众获取不便等问题,有利于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提供更便捷、更集中、更优质的政务公开服务,不断提升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度和满意度。

  二、科学合理规划,积极有序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一)建设范围

  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图书馆均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有条件的村(居)便民服务站要结合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机衔接要求建设政务公开专区。

  (二)建设内容

  1.政务公开专区应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区域标识、明确申请流程、展示依申请公开制度、提供畅通的申请渠道;

  2.政务公开专区应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服务,如提供电脑查询政府网站、摆放政务公开相关书籍、放置查询机、专区特色文化墙等;

  3.政务公开专区应提供政策咨询解读,如明确政策咨询服务区域标识、依托大屏播放政策解读信息、展示图片政策解读内容、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放置政策解读汇编材料等;

  4.政务公开专区应提供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反馈服务,如明确决策征求区标识、放置征求意见箱、明确意见征求渠道和意见反馈渠道、建立意见收集反馈机制、创新其他意见收集反馈渠道等。

  (三)完成时限

  2022年底前,完善全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三、加强组织保障,确保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安全保密、便于利用”的原则,确保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规范有序。市政府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是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的承办单位,要切实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专区具体建设及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努力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强化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专区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完善服务机制,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保证政务公开专区规范运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查阅、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建议意见等事项信息登记、数据分析,为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决策参考,确保属于移交范围的已公开现行文件及时送交到档案馆、图书馆。

  (三)强化工作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安排1名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在政务公开专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也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政务公开专区安全稳定运行。政务公开专区工作人员应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法规、制度以及工作流程,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技能,能正确指导和协助群众通过网络自助查询政府信息,准确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现场申请和政策咨询。

  (四)强化督促考核。市政府办公室将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和运行情况纳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对未按要求建设或推进不力、服务质量不高的,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4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