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1〕34号) 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龙政办函〔2021〕7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汇总了2021年漳平市人民政府、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形成该《报告》。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漳平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p.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漳平市八一路105号,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364400,电话:0597-7529949,传真:0597-7586629。
一、总体情况
(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规划计划”专题专栏,依法公开“十四五”规划纲要、专项规划、空间和区域规划等,将有关单位的规划(计划)信息数据归集整理,做好规划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并主动公开各类历史规划(计划)。
2.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专题专栏,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密切跟踪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做好更新发布和宣传。加强市场规则标准公开,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和监管执法信息,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一视同仁公正监管,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3.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在“财政资金”专栏及时主动公开漳平市各单位的财政预算和决算,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漳平市地方政府债务(包括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开设“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集中公开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进一步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基层延伸,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4.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专栏中,及时发布新冠肺炎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信息,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加强疫苗科普宣传,引导公众科学认识疫苗接种的异常反应。大力开展健康科普,树立健康生活理念,保持疫情防控中形成的良好生活方式,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
5.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印发《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的通知》,明确解读责任,落实解读机制,做到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不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运用图解、音频、视频、H5等形式开展解读,增强政策解读效果。2021年共发布文字解读23篇,图解政策31篇,视频、H5解读和回应关切35篇。市政府网站中还设立了互动交流栏目,与龙岩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对接,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2021年总计收到留言数量9117条,办结留言数量9117条,平均办理时间3.2天,公开答复数量472条。
6.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情况。对照省、市各部门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出台和调整完善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本级和乡镇街道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按照目录要求及时完整公开政务过程和结果信息。完成16个乡镇(街道)的村(居)务公开事项目录清单。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1年我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0条,其中市政府信息公开141条,各乡镇(街道)公开230条,各部门公开549条,历年累计7875条。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30118人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4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4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7条;行政许可类信息53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45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86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7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47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19条;其他类信息421条。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通过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专栏、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通知公告等栏目公开应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二是通过政务新媒体(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公开;三是通过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四是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按时移交档案馆、图书馆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情况。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件,历年累计196件。其中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提出依申请公开7件,向部门提出依申请公开15件,向乡镇(街道)提出依申请公开1件。提交申请的方式为当面申请1件、网络申请18件、信函申请4件。
2.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答复情况。2021年,按时办结信息公开申请23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答复数”9件,“同意公开答复数”4件,“区分处理后公开数”4件,“不予公开答复数”2件,“无法提供数”3件,“不予处理数”1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规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和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印发了《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的通知》(漳政办〔2021〕25号),要求各部门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前均应进行保密审查,未经保密审查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对规范性文件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要素进行规范标注,同时上传WORD和PDF版本的附件,最大限度方便公众搜索、下载、查阅。2021年,市政府及政府办新制作27件规范性文件,废止3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53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进一步加强网站集约化建设。为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市政府网站办事服务栏目直接对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漳平分厅,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2021年,市政府网站搜索功能新增全省信息搜索。
2.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通过福建省政务新媒体监管服务平台等技术平台,对全市政务新媒体实时监测,检测是否有政治性错误、常识性错误等,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做好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和注销等工作,确保政务新媒体备案信息准确、审核程序规范、内容更新及时。
3.持续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在市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及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策查询、办事咨询等便民服务,更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市政府办公室主管主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分别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认真组织培训。建立健全常态化培训机制,适时组织召开政务公开推进会、业务培训会,推动各项工作落实。2021年,漳平市共组织各单位参加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视频会2次、召开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1次,累计培训150人次。三是加强督查指导。市政府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1年绩效考核指标,逐步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制度,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日常指导,确保公开信息符合规范。2021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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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9 |
6 |
32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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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6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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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160 |
||
行政强制 |
215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80.969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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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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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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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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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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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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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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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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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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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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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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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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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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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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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未严格落实信息“三审三校”制度,存在发布的信息内容错误;二是部门政策解读的质量不高,解读的形式单一;三是基层乡镇(街道)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频繁。
(二)改进情况
一是积极运用技术手段,加强对政府网站上网发布信息的内容审核和日常监管,强化个人隐私信息保护,杜绝上网信息失泄密、泄露个人隐私等问题的发生;二是提高多元化解读,根据政策文件多采用政策问答、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动画等方式解读;三是要求各乡镇(街道)、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工作人员调动时按程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市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1年全市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