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汇总了2020年漳平市人民政府、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形成该《报告》。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漳平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p.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漳平市八一路105号,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364400,电话:0597-7529949,传真:0597-7586629。
一、总体情况
(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情况
1.组织实施。成立漳平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由市政府办精心组织,统筹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
2.目录编制。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文件要求,印发《漳平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认真对照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漳平市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公开事项,完成各乡镇(街道)、市直各相关单位基层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坚持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完善。
(二)重点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加强用权公开工作。
(1)完成权责清单调整公开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6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等文件精神,及时推进漳平市政府部门权责事项调整公布工作。2020年完成27个市直部门、16个乡镇(街道)权责事项清单调整公布工作,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2)加强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均需向社会公开,未经公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电子文本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政策法规栏目统一公布,纸质文本在市档案馆、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公开场所进行公开,同时在市档案馆、图书馆配备了触摸屏,以便公众查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2020年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27件,均在政府网站及信息公开场所对外公开,公开率达100%。
2.加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信息公开。
(1)在市政府网站上开设《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专题专栏,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市民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加强公共卫生知识宣传力度和政策解读,提高市民对疫情防控状态下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2)开设《“六稳”、“六保”和疫情防控》专题专栏,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努力实现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3.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在市政府网站上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专栏,印发《2020年漳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
(1)探索推进“一事一次办”改革,以“只跑一个窗口”“一次办成”为原则,将企业群众需跨部门、跨窗口办理的“一件事”,予以环节整合、流程优化,梳理出100个“一件事”主题套餐,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无缝对接、集成办理。
(2)依托龙岩市数据汇聚共享中心建设漳平市数据汇聚共享中心,进一步加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力度。
(3)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办结后已实现按规范要求同步生成电子证照、电子批文等。电子证照类目100%关联办事材料清单,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100%接入龙岩市电子证照库。目前,有32个单位生成电子证照,共354类证照类型,其中电子证照175类,电子批文179类,共生成证书245470件,批文7360件。
(4)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审批服务。42个窗口单位共进驻1181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公共服务以及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依申请事项100%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和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其中954个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占比80.78%;217个事项实现“最多跑一趟”,占比18.37%。可网办事项1181项,事项可网上办理比率为100%。
(5)进一步推行“e龙岩”手机APP、“e龙岩”公众号等手机端办理事项,采用由导办指导推行网上办事,实现网上直接办理。全年共办结70982件,外网申报61313件,占比86.25%,群众通过e龙岩手机端网办3451件。
(6)进驻中心的42个市直单位82个窗口整合为住房保障、经营管理、社会事务、医疗保障、投资建设、其他综合等六个综合服务区。根据业务关联度和办事便利性,设置商事登记、人力社保、公安便民等三个专题服务区,以此构建形成六个“综合服务区”与三个“专题服务区”并存的“6+3”受理模式。
4.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市政府网站中设立了互动交流栏目,与龙岩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对接,2020年总计收到留言数量7486条,办结留言数量7486条,平均办理时间3.52天,公开答复数量1023条。
(三)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0年我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9条,其中市政府信息公开120条,各乡镇(街道)公开281条,各部门公开498条,历年累计6955条。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37191人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59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8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5条;行政许可类信息31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3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65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41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74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53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30条;其他类信息314条。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通过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专栏、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通知公告等栏目公开应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二是通过政务新媒体(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公开;三是通过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四是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按时移交档案馆、图书馆进行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1.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情况。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件,历年累计173件。其中向市政府提出依申请公开9件,向部门提出依申请公开12件,向乡镇(街道)提出依申请公开4件。提交申请的方式为网络申请8件,信函申请17件。
2.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答复情况。2020年,按规定时间内已答复的信息公开申请25件。其中,“予以公开”答复数14件,“部分公开”答复数5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答复数3件;“其他处理”答复数3件。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4月23日,漳平市林业局收到林某依申请公开申请表。2020年5月18日,漳平市林业局作出〔2020〕第002号《告知书》。2020年6月10日,申请人向龙岩市林业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2020年8月13日,龙岩市林业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龙林复决字〔2020〕2号),认为应部分公开申请内容,决定撤销漳平市林业局〔2020〕第002号《告知书》,要求漳平市林业局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重新作出答复。2020年9月10日,漳平市林业局重新作出部分公开答复(〔2020〕第004号《告知书》)。
(五)政府信息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信息和政务信息的发布管理,印发了《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审核发布和规范的通知》,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遵循“谁产生、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三审三校”制,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和政务信息内容合法、准确、完整、及时。每个季度对政府信息和政务信息内容发布进行全面核查,并将核查情况进行通报。
(六)平台建设情况
1.加强网站平台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主阵地”作用,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对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升级改造,并建设开通漳平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站点,集中发布各乡镇、各部门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实行动态更新管理。
2.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集约化建设。“漳平市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包含信息发布、办事服务和政民互动三大功能,提升了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促进政府信息广泛传播、政务服务便捷可及,努力建设利企便民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逐步将各部门政务新媒体相关功能整合至“漳平市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
3.加强线下专区建设。依托市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及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宣传,促进线上线下优势互补、融合发展。
(七)监督保障情况
1.加强制度保障。围绕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0年,制定《漳平市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制度》《漳平市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制度》《漳平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漳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制度》和《漳平市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制度》等制度,进一步提升漳平市政务公开水平。
2.加强监督落实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0年一项重要绩效考核指标内容,制定了政务公开考评细则,由市政府办负责组织实施,承担考评、日常数据采集等工作,考评内容包含信息公开季度报表完成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性、政务公开栏公开及时性、主动公开件送交“档案馆、图书馆”及时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性、政府信息公开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及时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性、政策解读发布及时性、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发布及时性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任务完成情况等。
3.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0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84 |
84 |
286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85 |
-156 |
1255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709 |
49 |
3545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84 |
90 |
5290 |
|
行政强制 |
62 |
29 |
251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3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64 |
6834.335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0 |
5 |
0 |
0 |
0 |
0 |
2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 |
3 |
0 |
0 |
0 |
0 |
1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1 |
0 |
0 |
0 |
0 |
5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2 |
1 |
0 |
0 |
0 |
0 |
3 |
||
(七)总计 |
23 |
5 |
0 |
0 |
0 |
0 |
2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 政 复 议 |
行 政 诉 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频繁,没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工作上交接不到位,新的工作人员业务不够熟练。
2.部分乡镇(街道)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不够规范。
3.部分乡镇(街道)、部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事项公开要素不明确,表格打开方式不统一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1.加强队伍建设,要求各乡镇(街道)、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严做实。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2.全面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基层政务公开线下专区建设。
3.督促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责任单位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本部门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健全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