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0-3000-2023-00003
- 备注/文号:漳政综〔2023〕52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22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黄河、黄贵才、黄国旅等三人为漳平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黄河,男,33岁,漳平市桂林街道桂北路居民;黄贵才,男,31岁,漳平市西园镇丁坂村村民;黄国旅,男,23岁,漳平市西园镇丁坂村村民。
2023年7月17日22时40分许,黄河、黄贵才和黄国旅三人在漳平橘仔洲公园附近九龙江边钓鱼,黄河看到一女孩(陈某霞,女,17岁)从岸上往河边走,原以为她要去河边洗手,但发现其神情异常,就喊了一声“你干嘛”,那女孩似乎没有听见,继续向河中走去,转眼间河水就淹没了女孩的头部,情况十分危急,黄河立即和黄贵才、黄国旅向女孩消失的方向冲去,适逢当天中午下大雨,河水湍急又浑浊,附近又没有其他人员,夜间远处路灯只有微弱的光线,此时黄河不顾自身危险,第一个先跳入河中,迅速向河中女孩所在的位置游去,奋力将女孩托举出水面并往岸边拉,黄贵才跳入岸边浅水区域、黄国旅在岸边接应,三人相互帮助,才把该女孩从河中救到岸上。由于被救后的女孩一直哭泣且不说话,三人报警后将该女孩移交给随后赶来的警察。
黄河、黄贵才、黄国旅等三人在他人生命危急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相互协助,积极开展救援工作,成功将轻生女孩陈某霞从九龙江中救起。他们的义举,传承了中华民族助人为乐、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弘扬了社会正气,展现了新时代良好的道德风貌。为弘扬社会正气,传承见义勇为正能量,市公安局于2023年8月16日依法确认黄河、黄贵才、黄国旅勇于救人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根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和《漳平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办法(试行)》(漳政综〔2013〕18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表扬黄河、黄贵才、黄国旅为漳平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给予黄河奖励金3000元,分别给予黄贵才、黄国旅奖励金2000元。
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黄河、黄贵才、黄国旅同志为榜样,继承和发扬见义勇为优良传统,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作斗争,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打造“产城人”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宜居宜业的现代化生态漳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