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0-3000-2023-00001
  • 备注/文号:漳政〔2023〕6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10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
    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
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来源:漳平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3-03-17 18:50

漳平市人大常委会:

  2022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龙岩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持续围绕农村治水、城市治气工作思路,持续打好生态环保攻坚战役,城市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无突发环境事件。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环境质量状况

  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全市12个国省控断面(逢单月考核)及3个省控小流域监测断面(逢双月考核)水质均达到或优于类水;全市2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I-类水质比例达100%;全市未出现劣类水质小流域。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漳平市城区空气优良比例为99.7%,六项污染物浓度全部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中:二氧化硫(SO27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15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28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13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0.9毫克/立方米;臭氧(O3123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26,在全省58个县市排名第46,比2021年上升6名。

  土壤污染防治有序推进。加强对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管,严格管控建设用地环境风险,强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漳平市2022年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101.5%,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

  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一)紧盯目标环境,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工作重点,持续打好生态环保攻坚战役,2022年,我市谋划实施了34个生态环保攻坚项目,年度计划投资额11.32亿元,完成投资12.94亿元,完成投资比114.24%

  1巩固水环境质量。一是严格水质考核机制,对全市16个乡镇(街道)共21个水质考核断面及20条重点小流域进行水质监测,目前已完成6次水质通报。二是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深入开展千人以上万人以下农村饮用水源地及千人以下农村饮用水源整治工作。三是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2022年需整治25个入河排污口,已完成25个。四是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每半年组织市大督查办、农业局、漳平生态环境局对16个乡镇(街道)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回头看工作专项督查,并于20229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提升水质攻坚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22年,共检查生猪养殖场146家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8件,处罚金额79.09万元;对养鳗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4件,处罚金额55万元。五是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推进漳平市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一期)项目,目前,新桥、永福等13个乡镇已进场施工,新桥镇珍坂村等14个村庄整体建设基本完成,项目二期已完成可研批复。

  2提升大气环境质量。聚焦城区大气突出问题,开展大气环境治理百日攻坚战,切实改善我市城区空气质量。一是加强重点行业VOCs(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我市按照行业划分梳理并上报47家涉VOCs和颗粒物排放的企业。2022年重点推进立邦福建滤清器制造有限公司、龙岩东腾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福建佳友树脂有限公司、金德橡胶福建有限公司等12VOCs治理工作。二是有序开展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2022年一季度,漳平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完成1#3#生产线低氨脱硝技术改造工作。华润水泥(漳平)有限公司于第三季度完成精准脱硝技术改造。三深化工业锅(炉)窑污染治理。摸排并汇总我市工业炉窑企业名单20家、工业锅炉企业30家,同时开展燃煤锅炉治理工作,完成福建国强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福建鑫贤食品有限公司、福建菁丰饲料有限公司三家燃煤改生物质工作。四是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完成柴油货车路查路检、入户监测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测工作,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与挂牌摸底工作,完成机动车销售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双随机抽查工作。五是开展国道235线扬尘污染专项治理。组织生态环境局、交通局、公路局、交警大队、城管局对235国道沿线运输车辆、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工业企业进行专项督查,并召开扬尘治理工作反馈会,12月起各单位每星期轮流牵头开展巡查、检查工作。六是加强轻度污染天气应对。继续实施《漳平市轻度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方案》,完善我市轻度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提高空气质量优良率。2022年共组织各相关部门实施轻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18次。与2021年对比: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下降0.24,SO2浓度下降12.5%;NO2浓度下降21%;PM10浓度下降9.7%;PM2.5浓度下降18.8%;CO浓度下降18.2%;O3浓度上升7.9%。

  3保障土壤环境质量。一是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监管。督促全市6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认真落实《土壤法》义务,按时报送有毒有害物质报告,开展年度自行监测。二是开展涉镉排查监管工作。2022年以来,我市有序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完成涉重金属企业排查14家。三是加强固体(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督促危废产废企业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2022年,我市共产生危险废物7332.11吨,委外处置利用量7416.88吨,自行处置利用量25.99吨,贮存量为32.48吨。全市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100%,做到全部转移。四是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我市已完成《漳平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立项等前期工作。同时,完成2022年丰水期和枯水期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考核要求。五是扎实开展煤矸石加工利用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目前,漳平市现有煤矸石堆存点24处,其中8处正在使用中,已要求配套相关污染防治措施,11处已完成整改,其余5处已列入管控,未发现使用烧结工艺的煤矸石加工点

  (二)聚焦突出问题,实事求是狠抓问题整改。一是抓好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截至目前,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漳平12项,均已完成整改并交账销号;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漳平5项,均已完成整改,1项通过龙岩市的核实验收,4项已完成县级交账销号验收;省例行督察涉及漳平12项,完成整改11项(其中8项已完成县级交账销号验收,2项通过龙岩市的核实验收,1项正组织县级验收),正在整改1项(由自然资源局牵头的关于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问题);华东督察局调研反馈问题涉及漳平5项,均已完成整改。二是扎实开展静夜守护专项攻坚行动。制定印发《漳平市静夜守护 噪声治理 我们在行动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多次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部署攻坚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7个联合劝导队,积极开展检查、执法、劝导。共出动执法人员468人次,检查噪声点位341家(处),口头整改141家(处),书面整改20家(处),暂扣、清理桌椅、帐篷等生产经营物品160余件,劝导搬离商户2家,督促11个房建市政工程建筑工地安装噪声自动监控设备,立案处罚13家(处),处罚金额2.41万元。

  (三)强化担当作为,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效率。一是聚焦热点难点,推动项目谋划。围绕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我市突出环境问题,狠抓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策划。2022年以来,我市策划并申报中央、省、市生态环保项目126个,总投资36.81亿元,入库项目34个,获得省级以上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支持5294.8万元,申报、入库项目数及总投资额均位居龙岩市七个县(市、区)第一名。二是聚焦问题导向,护航绿色生态。针对水、气、土方面问题,积极开展清水蓝天”“排污许可”“最小生态下泄流量、提升水质执法攻坚行动、静夜守护行动、大气环境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危险废物监管检查等专项执法行动,保障我市绿色生态环境。2022年累计组织出动环境执法人1072人(次),检查企业212家(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7件,处罚金额297.77万元,查封2移送拘留2件。三是聚焦民情民意,做细信访工作。2022年,累计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及网上等各类环境信访投诉354件,查处率、办结率100%

  三、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生态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但仍然存在一定问题:

  (一)小流域水环境质量不够理想

  我市小流域大多流域面积小、常年径流量小,部分已关闭生猪养殖场出现复养现象,围塘养鸭、牛蛙、中华鲟污水直排的问题仍然存在,水质提升难度较大。2022年部分漳平市控小流域存在水质类别下降和超标情况,如:象湖镇东坑溪断面综合水质由Ⅲ类水下降为Ⅴ类水(氨氮超标0.85倍),芦东坑溪断面综合水质为Ⅳ类(总磷超标0.05倍)。

  (二)环境空气质量提升难度大。

  漳平市属于盆地地形,春冬季节静风频率高,导致扩散条件较差;受早期工业布局影响,我市重点行业企业、涉VOCs企业大多分布在城区周边,建筑工地扬尘、机动车尾气、生活面源污染等问题仍然存在;受外来污染物传输影响以及本地生成污染物叠加、扩散条件差等因素共同作用,易造成臭氧浓度超标,2022919日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我市臭氧浓度为162微克/立方米,为轻度污染

  (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进展缓慢。

  20223月,龙岩市生态环境督察办公室、龙岩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化管理的通知》(龙环督办〔20228号),129项问题清单中涉及漳平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21项。截至目前,21项问题完成整改18项,完成率仅85.7%

  四、2023年重点工作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的最基础条件,是持续发展的最重要基础。我市坚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围绕农村治水、城区治气工作思路,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督促生态环保攻坚战役项目落实,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新格局,为深化两岸融合、产城融合、城乡融合,打造闽西南开放包容的活力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一)强化目标,突出重点,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人们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新期待要求我们必须扛起更大的责任,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以臭氧污染防治为核心,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源头减排、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推动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认真落实建筑扬尘“6个100%”管控要求,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禁止城区周边秸秆焚烧,加强轻度污染天气应对,力争2023年在全省58个县级城市的排名进入中游水平。二是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以保护水生态环境为目标导向,一体推进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持续推进流域治理,找准水质不稳定断面的污染源,开展养殖业执法攻坚、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实行九龙江(漳平段)常态化生态调水制度,增加河流径流量,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实施漳平市千人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划定和立标项目;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保障水环境安全;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推进漳平市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一期)PPP项目建设,完成11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加快启动二期项目实施。三是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实施农用地土壤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落实农用地分类管控制度,实施漳平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有效保障农产品安全。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强化固体(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大力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扎实推进龙岩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实施漳平市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废渣调查、漳平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等项目。

  (二)合围发力,精准出击,实事求是狠抓环境问题整改

  生态环保督察目的是促进高质量发展,核心在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一是加快推进小水电站无序发展问题整改。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完成九龙江流域(漳平段)农村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设施改造,严格执行小水电站退出机制,确保生态流量泄放合格,满足考核要求,保障河道生态基流,改善流域水环境。二是扎实开展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问题整改。逐步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体系,探索实施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新模式,扎实开展我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工作。三是动态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强协调调度,定期收集汇总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督促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同时,以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深入开展相关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确保已发现问题按时完成整改,并举一反三确保同类问题不再重复发生。

  (三)明确主体,夯实责任,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新格局

  面对十四五新形势新挑战,必须不断健全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提高治理效能。一是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必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力以赴,共同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推进机制体制创新。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压实企业源头预防责任;通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难题;通过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推动企业从“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三是完善生态环境资金投入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多元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市本级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切实做好项目策划,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支持我市生态环境建设,加快推进漳平市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申报,争取申报入库。四是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加大执法、监测力度,强化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清水蓝天”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执法双随机抽查,严格落实“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坚持依法依规处理各类生态环境违法案件,保持执法监管高压态势。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33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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