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0-3000-2022-00003
- 备注/文号:漳政办〔2022〕9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27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事业单位第五轮岗位聘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漳平市事业单位第五轮岗位聘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平市事业单位第五轮岗位聘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进我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以岗位为基础的聘用考核管理机制,切实做好第五轮岗位设置聘用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能上能下”动态管理机制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龙政办〔2020〕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事业单位第五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龙人社〔2020〕324号)、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能上能下”动态管理机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人社〔2021〕205号)等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市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市事业单位第五轮岗位聘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因事设岗、竞聘上岗、人岗相适、按岗聘用、动态调整”的原则和《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科学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实行全员重新竞聘上岗,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模式,保障和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激励机制,激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干事创业活力,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二、实施步骤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全市各事业单位中(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二)岗位数量核定
各事业单位要先到市委编办核定2022年最新编制情况,结合管理、专技、工勤三类岗位实际人员数量,填写报送《事业单位第五轮岗位设置基本情况摸底表》(含电子稿),同时附上最新编制文件、编制卡原件及复印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6月30日前报市职改办(人社局320室)审核,市职改办(人社局)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研究下达三类岗位数量。
(三)岗位设置方案及竞聘方案的核准
1.岗位设置方案核准
各单位岗位设置方案要按照“能上能下”动态管理机制的要求,坚持“主辅有别、精简效能”的原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合理确定内部岗位分布,设置各类别岗位。岗位设置方案应包括岗位的名称、数量、分布、任职条件、岗位说明书等,其中岗位说明书要细化职责任务、任职条件、工作目标、考核标准等内容。各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职改办(人社局321室)核准。
2.岗位竞聘方案审核
各事业单位要严格在核定的岗位数范围内,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能上能下”竞聘方案、评价标准、聘后管理办法,组建单位考评小组,实行全员竞聘上岗。对岗位聘用条件和考核要进行量化考核,重点突出德才表现、工作绩效和适岗能力等。同时对聘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各用人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在岗位聘任方面给予人文关怀。岗位竞聘方案、评价标准、聘后管理办法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职改办(人社局321室)审核备案。
3.岗位聘用
各事业单位在核定的岗位数范围内开展岗位竞聘工作。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竞聘方案,按照公布岗位、组织报名、资格审核、公开竞聘、审核确认、公示结果等程序,规范组织开展岗位聘用工作。竞聘方式实行全员竞聘上岗,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未被聘任、未取得相应职称资格但符合岗位申报条件的均可参加竞争推荐。第五轮岗位聘用期限为3年,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教育系统可根据学年特点调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聘用人员在聘期内达到退休年龄的,其聘期截止时间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岗位竞聘按照从高级别到低级别的顺序依次开展竞聘,保证未竞聘到高级别岗位的人员可依次竞聘低级别岗位。聘用原则上采取逐级聘用的方式,每个细分等级不得越级聘用,同时每个级别须聘满三年以上。
4.审核认定
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经主管部门初核后,报市职改办(人社局321室)审核认定。
审核认定需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稿一起报送):
①事业单位第五轮岗位设置下达岗位数情况表(1份);
②事业单位第五轮岗位设置方案、岗位竞聘方案(1份);
③事业单位第五轮岗位竞聘结果及公示情况(1份);
④事业单位第五轮岗位设置管理卡(2份);
⑤事业单位第五轮岗位设置人员花名册(电子稿);
⑥漳平市事业单位第五轮岗位聘用数据表(电子稿);
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任文件(2份);
⑧新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初级晋升中级,中级晋升高级)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⑨内部细分等级晋升人员需提供上一个等级聘任文件。(1份)。
5.时间安排
各事业单位要在2022年7月15日前完成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竞聘方案的制定,7月底前完成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教育系统可结合工作实际适当推迟,但最迟应在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对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聘用工作的单位,暂停办理职称评聘、年度考核等相关业务工作。
三、其他事项
1.各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时,要根据编制情况、实际人员岗位数情况,统筹考虑即将实施的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岗位结构比例,科学合理的进行岗位设置。
2.在岗位设置中,对所属规模小、人数少且分散的事业单位,可由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其岗位结构比例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实行统筹调控。
3.在岗位聘用中,对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少、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内部岗位细分等级达不到核定比例的,可继续按龙人社﹝2016﹞697号文件要求通过竞聘方式给予晋级。
4.事业单位人员实行一人一岗,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在聘用期内不得互相变更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须填写《漳平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变更情况核准表》(附件1),并报市职改办(人社局)审批核准,原则上最多只能变更一次。
5.符合特设岗位条件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申请,填写《漳平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核准表》(附件2),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职改办(人社局)审批核准。其中,申请特设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按规定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6.事业单位可按不超过管理岗位编制数50%的比例申请设置“附设专业技术岗位”,用于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的领导管理岗位,即“双肩挑”人员。附设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全市统筹。
7.各单位要做好第四轮聘期考核工作,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聘期考核优秀等次原则上聘期内要有两个年度考核优秀或一个年度考核优秀加一次县级以上综合表彰(表扬)。聘期考核合格,作为续聘、职称晋升的必备条件,聘期考核优秀,在续聘、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聘期考核合格以下的人员,不得评先评优,并在下一轮岗位聘任时予以低聘一个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细分等级或转聘到其他岗位。
8.要结合单位的工作性质,加强聘期内事业单位人员的平时考核,特别是要加强中、高级职称人员的管理,已聘高级职称的人员未经组织批准离岗或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工作,暂缓聘用、降级聘用或不予聘用。
9.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从第五轮岗位聘用时间起,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细分等级晋升工作调整为每年2次集中办理,时间为1月和7月。其中涉及即将退休人员符合晋级条件的人员,若单位有相应岗位等级的空余岗位且轮到其本人晋级的,可以在退休当年提出申请,原则上在出现空岗当月给予办理晋升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严格按政策执行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工作,及时成立第五轮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加强对岗位聘用工作的宣传、指导和监督,严格按照国家、省、龙岩市和我市的相关政策规定在核定的总岗位职数范围内做好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
(二)压实责任,落实动态管理机制
各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和新一轮岗位聘用,制定出操作性强的岗位设置方案、竞聘方案、量化标准、聘后管理等具体的实施办法,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动态调整机制,发挥好岗位聘用的激励和引导作用。同时要处理好政策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进行。
(三)严肃纪律,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热点工作。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对不按政策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政府人事部门及有关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若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第五轮岗位聘用有关材料通过协同内网发到各单位)
附件:1.漳平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变更情况核准表
2.漳平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核准表
3.漳平市事业单位拟使用专业技术高、中级职数审核表
4.漳平市事业单位第五轮岗位设置专技岗位下达比例对照表
5.漳平市事业单位第五轮岗位设置工勤岗位下达比例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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