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0-3000-2021-00004
  • 备注/文号:漳政综〔2021〕81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26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及2022年工作思路的报告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及2022年工作思路的报告
来源:漳平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1-11-29 10:06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21年,漳平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及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龙岩市委市政府及漳平市委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确定的目标任务,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我市全力打造“产城人”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宜居宜业的现代化生态漳平提供法治保障。

  一、2021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强化主体责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印发《中共漳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明确党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领导,推进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2.明确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制定《漳平市参与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明确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印发《漳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

  3.完善依法行政绩效考评指标。制定《2021年度市直机关单位绩效评估指标考评细则》和《2021年度乡镇(街道)绩效评估指标考评细则》,进一步细化依法行政考核细则,量化考核计分,推进考核工作的科学化和精细化,将部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作为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二)优化政府职能,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

  1.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一是推进互联网+网上审批。除涉密事项外,42个部门、16个乡镇(街道)、191个村(社区)共5559个事项100%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及实体大厅,事项可网办率、电子证照生成率、电子档案生成率等均为100%。二是推进“一趟不用跑”改革。进驻中心事项“一趟不用跑”5327项,占比95.83%,“最多跑一趟”232项,占比4.17%。三是落实“一件事”集成套餐改革。制定实施方案,配置指南要素,对已公布的事项实行动态调整,实现线上运行,目前受理“一件事”集成套餐1945件,群众非常满意率达100%。

  2.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在优化服务狠抓落实上发力用功,更好地助力漳平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梳理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共25项(含子项),其中市公安局1项,市应急局8项,市人社局2项,市水利局3项,市民政局3项,市卫健局4项,农业农村局1项,市场监管局2项,教育局1项。

  3.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漳平市“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全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协调指导,加强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统筹协调。促进全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全市现有行政执法部门21个,已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成员单位。今年以来召开了2次双随机部门联席会议。

  4.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动态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强化证明事项投诉监督,切实减少“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问题。今年以来,我市共取消证明事项20项,实行告知承诺制78项。

  (三)巩固防控成果,健全常态化防控法治化保障机制

  1.强化指导,督促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通过全覆盖监督检查、开展监督抽查、收集信息开展倒查等形式,加强了对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院感控制、医疗废物处置等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00多人次,组织卫生监督员和卫生监督协管员检查各类医疗机构520余家次,确保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

  2.落实监督,全面推动公共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大对全市各类校园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监督力度,督促晨检、因病缺勤追踪、校园消毒管理等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加强美容美发、商超、住宿等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的监督检查,在强化场所通风消毒管理的同时,协助有关部门督促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不聚集等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措施。严格按照指挥部统一部署,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已圆满完成任务目标。

  3.严查违法行为,营造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高压态势。2021年以来,共依法查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医疗机构9家,责令9家因疫情防控不力的医疗机构停业整改。

  (四)完善制度体系,全面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1.推进行政决策合法化。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自觉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等六项制度》《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及重大行政决策纠错的工作意见》《漳平市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等行政决策制度的要求,提高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度,实行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严格落实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全过程归档记录、实施后评估等各项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2.强化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漳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值班制度》《2019-2021年度法律顾问工作意见》等相关制度,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市政府聘请福建博平律师事务所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单位,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逐步覆盖政府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发挥出了作用。2021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审查各类合同10件。全市24个市直部门和4个乡镇(街道)聘请了法律顾问,5个市直单位设立了公职律师。

  (五)坚持严格管理,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1.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漳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减少违法性文件发生。2021年,共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涉法性文件33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向龙岩市政府和漳平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21件,审查各乡镇(街道)和市政府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5件。

  2.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今年5月份以来,深入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经征求相关清理责任单位意见后,形成我市涉及行政处罚的市级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其中拟保留20件、拟废止(或失效)1件(已于8月13日废止)、拟修改1件;今年10月份,组织人员参与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及计划生育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经统计,发现我市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2件规范性文件同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相抵触、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清理工作进一步开展中。

  (六)健全制约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为契机,坚持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整合乡镇原有站所、市直派驻机构执法力量和资源设置综合执法机构,结合乡镇“三定”规定制定和定编定员定岗工作,同时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将漳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永福中队、新桥中队整合到所在乡镇综合执法机构,人员编制相应划转。截至日前,全市综合执法队实有在编人员134名,配备综合执法队队长11名。

  2.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我市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落实工作,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列入依法行政考评细则。印发《漳平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清单指南流程图参照样式》,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加强我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日常管理。一是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与清理工作。在原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认和清理工作。经过进一步清理与统计,我市现有行政执法人员757人。二是开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组织2021年度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漳平考区考试,共有313人报名参加,128人通过本次考试,进一步强化了我市行政执法队伍力量;三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对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人员开展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今年共计完成694人换证或申领行政执法证。

  4.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印发我市《在行政执法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提升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效能,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落实案件评查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推动执法文书统一规范与执法文书质量管理,共抽查行政执法部门22个,执法案卷55件,集中纠正各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

  5.强化“互联网+监管”实效。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应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经统计,我市参与“互联网+监管”工作涉及部门30个。监管事项应认领1172件,认领完成1169件,认领率99.74%。我市检查实施清单应梳理1167项,已梳理1167项,完成率100%。前三季度我市监管行为数4001项,检查执法人员891人。

  6.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畅通政务公开渠道、扩展政务公开领域、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优化工作流程,以满足群众需求和优化营商环境为根本出发点,推进全市政务公开的纵深发展。在市政府网站上开设重点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重点领域信息1603条。2021年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总数59条,解读材料数量20条,解读产品数量38个,媒体评论文章数量154篇,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8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4条,其中市政府信息公开96条,各乡镇(街道)公开184条,各部门公开394条,历年累计7460条。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16852人次。发布政务服务事项数量5503项,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数量5503项,2021年共计办理685093件,市直单位办件量680003件,乡镇(街道)办件量5090件。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历年累计183件。

  (七)推进矛盾化解,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打造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综合平台,创新调解模式,采用传统调解和视频调解模式两套调解模式并行,调解员因纷制宜,选择适宜的调解模式,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建成市级调解服务中心、16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91个行政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三级网络,横向拓展行业性专业性和行政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家事调解、物业纠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商事调解等14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2021年1至10月,漳平市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142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1021件,调解成功率98.16%,与2020年同期95.48%的调解成功率相比高出2.61个百分点。

  2.落实信访制度改革。积极践行“枫桥经验”,继续深化“三三制”信访工作机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推进信访矛盾源头预防和化解,切实将“访调对接”工作落地落细。今年以来,全市信访总量906件,同比下降29.8%,其中:受理群众来信525件,同比上升6.9%;来邮254件,同比下降62.1%;来访127批324人次,同比分别下降1.6%、26.2%,及时受理率、按时答复率均100%。全市进京到非接待场所上访同比下降100%,越级到省上访同比下降33.3%,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9.8%,在全国“两会”和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期间实现“零进京”上访。

  3.推进行政复议应诉提质增效。畅通复议、诉讼救济渠道,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推动行政首长积极出庭应诉,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内部纠错机制。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相关法律规定,统一规范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实现工作有序衔接、规范运行。2021年,我市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0件,7件已办结,1件中止审理,其余2件正在审理中。积极推进行政应诉5件,其中4件已办结,法院判决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另外1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八)弘扬法治精神,持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1.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增强法治观念。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了《2021年漳平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1年度漳平市直机关、省市驻漳单位普法责任清单》等文件,将学习宣传责任明确到各责任主体,进一步推进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的落实。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今年共7887人参加公职人员网上学法考试。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市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30多个单位利用各种“纪念日”“宣传周”,通过不同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宪法》《民法典》和龙岩市地方性法规等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社会。

  2.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充实法治力量。持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印发《漳平市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方案》《关于命名表彰“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关于在全市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确定漳平市菁城街道福满社区等25个村(社区)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全市农村培养“法律明白人”,进一步充实基层法治力量。

  3.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保障群众利益。提升法律服务效能,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不断优化公证便民服务措施,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职能作用,全方位、多领域开通便民、利民法律服务通道。今年以来,“12348”平台共接听咨询电话394个,开展法律援助183件,办理公证案件892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636人次。全市村级法律顾问共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意见162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99场次,接受法律咨询571人次,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9件,协助息访息诉26起,协助制定审查修改合同26份,提供法律援助25件,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部分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依法行政意识仍需加强。部分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工作认识不够到位,缺乏行动的自觉性,对依法行政重视不够,没有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事项来抓,对依法行政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研究,工作被动。在履行职责中,缺少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

  (二)行政执法队伍力量较薄弱。一是执法人员不足。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存在行政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基层执法任务繁重,因执法人员的不足导致执法监管薄弱,影响行政执法活动。二是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意识不强,执法手段过于简单、粗暴。三是人员老化、断代现象比较严重,存在执法难、监管难等问题。

  (三)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一是行政执法主体不清。一些执法管理责任较重的领域出现行政执法主体不清,职责不明,甚至推诿扯皮的现象。二是执法程序不够统一规范,存在行政执法“随意性”、“选择性”问题。有些执法部门的执法程序规定和制度比较健全,有些部门的执法程序制度建设上相对简单,缺乏统一的规范标准和要求。三是执法案件质量问题。部分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案件材料不够规范,案件材料管理制度不健全,有些部门存在案件材料过于简单,案件文书不规范的问题。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2年,我市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开展,进一步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我市高质量发展超越有机结合起来。严格落实《漳平市参与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各项任务指标,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上升到更高水平。

  (二)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行政审批高效便民,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强化制度落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健全制度建设机制,坚持党对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指导,加强重要领域制度建设,提高公众参与度,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及时开展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四)提高法治意识,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化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开展专业培训、专业学习、专业锻炼、专业考核,促进法治工作队伍人员业务能力、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全面提升,建设一支业务过硬、能力过硬、素质过硬的法治工作队伍。

  (五)加强督促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围绕我市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打造“产城人”融合发展示范区要求,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把督促检查工作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形成常态化的督促检查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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