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放2016年至2017年
关闭退出煤矿煤炭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中央专项奖补资金的通告
根据市政府2019年第二十一次市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的《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平市煤炭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中央专项奖补资金管理使用细则的通知》(漳政综〔2019〕119号)、《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经济和信息委员会 龙岩市煤炭管理局关于下达省级化解过剩产能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龙财企指〔2018〕9号)、《龙岩市财政局、龙岩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开展2016-2017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中央专项奖补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龙财企〔2019〕27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向漳平市赤水镇煤矿等3家煤矿发放煤炭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中央专项奖补资金,专项奖补资金应当优先用于职工安置,妥善分流安置职工后,剩余资金可用于企业转产、化解债务等相关支出,具体资金分配情况如下:
1.漳平市赤水镇煤矿2017年关闭退出矿井,化解产能4万吨/年,煤炭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中央专项奖补资金44.21万元(上次已发放75.79万元,合计发放120万元)。
2.漳平市煤炭工业公司吾祠联办煤矿2017年关闭退出矿井,化解产能6万吨/年,煤炭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中央专项奖补资金51.79万元(上次已发放68.21万元,合计发放120万元)。
3.漳平市横坑矿业有限公司横坑煤矿2016年关闭退出矿井,化解产能6万吨/年,煤炭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中央专项奖补资金45万元(上次已发放75万元,合计发放120万元)。
如对上述发放资金存在异议,可通过来访、来信或电话向市煤管局、市财政局或市人社局反映。
时间:2019年11月12日至11月22日
正常上班接待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市煤管局电话:7834002
市财政局电话:7533213
市人社局电话:7536032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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