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龙岩市民政系统开展“1+X”专项督查助推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民〔2017〕322号)、《漳平市纪委关于开展“1+X”专项督查助推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漳纪办〔2017〕17号)、龙岩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扶贫领域“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岩纪办〔2018〕1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9年全市低保对象评审情况及2018年民政专项资金发放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目的和时间安排
1.通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精准低保以及民政各项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2.时间安排:2019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二、专项检查内容
1.查低保对象家庭人口、收入情况和财产(住房、车辆)情况等,看是否符合低保条件、是否抽人保;
2.查会议记录、民主评议和公示情况,看乡(镇)、村评审低保程序是否合理规范;
3.查《近亲属备案表》的低保对象,看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轮流保、二次分配、未备案等现象;
4.查低保户的经济状况登记表、授权书是否如实填写完整齐全,授权书上义务人(子、女、配偶)是否授权核对个人信息;
5.查共同生活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虽超过低保标准,但因患病、重残、就学刚性支出超出承受能力而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符合条件的支出型贫困家庭是否及时排查纳入低保;
6.查因重病、重残、精神智力三级残疾的对象符合闽民保〔2017〕281号文件要求,是否有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7.查新增特困人员是否符合特困供养条件,年龄是否达到60周岁,未达到的需提供重度一、二级残疾证(听力、言语除外)同时父母双方均满60周岁以上,档案是否齐全;
8.查临时救助资金使用情况,乡镇(街道)是否发放到位。
三、成立领导小组及检查分组安排
1.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精准低保以及民政各项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成立民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光安(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谢 恩、郑家露、魏祥凯、吴 斌、苏广棋
成 员:温柳漫、黄开鸿、郑剑斌、杨新华、郑珊珊、姜长洁、刘日忠、朱水宁、朱玉美、
苏小英、连 静、李旭林、朱瑞杭、俞丽妃、张清忠、李 卫、陈文柱
专项检查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魏祥凯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温柳漫为联系人,办公地点设在市民政局一楼救助股。
2.检查分组安排
第一组:谢恩(组长)
成 员:张清忠、姜长洁、俞丽妃
负责乡镇:溪南、象湖、菁城
第二组:郑家露(组长)
成 员:连静、刘日忠、李旭林、李卫
负责乡镇:永福、官田
第三组:苏广棋(组长)
成 员:郑剑斌、郑珊珊、朱水宁
负责乡镇:新桥、吾祠、灵地
第四组:吴斌(组长)
成 员:黄开鸿、朱瑞杭、杨新华
负责乡镇:桂林、拱桥、芦芝、和平
第五组:魏祥凯(组长)
成 员:温柳漫、陈文柱、苏小英、朱玉美
负责乡镇:双洋、南洋、西园、赤水
四、开展方式和工作要求
(一)开展方式
专项检查组通过听取被检查单位的情况汇报、抽样调查低保户、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检查乡镇(街道)2019年低保对象评审情况及其他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情况。
(二)工作要求
1.专项检查组要结合低保抽查工作进村入户调查,入户抽查比例不低于新增对象30%,对单独登记《近亲属备案表》的低保对象必须100%入户调查,新增特困人员必须100%入户调查。
2.各民政办要提供《低保对象花名册》(含农村、城市和五保)和《近亲属备案表》的低保对象名单各一式两份。
3.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本辖区乡村低保的抽查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各村(居)予以配合并提供低保家庭的真实情况。
各专项检查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岩委2号文件精神。
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按汇报规范格式将检查情况书面材料交至市民政局救灾救济股汇总。民政局将向乡镇(街道)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附件:1.漳平市2019年城乡低保抽查情况表
2.漳平市2019年城乡低保入户抽查情况表
3.漳平市2019年特困人员入户抽查情况表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