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0-1600-2016-00005
  • 备注/文号:漳政办〔2016〕196号
  • 发布机构:市府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9-14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步伐的通知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步伐的通知
时间:2016-09-14 00:00
 

漳政办〔2016196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步伐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保障性住房分配模式,加快配租配售步伐,全力打好三大战役,将精准扶贫、灾后重建等工作落实到户,切实解决我市部分特殊家庭住房困难,发挥保障性住房社会兜底功能,助力富强、精美、幸福漳平建设。根据省、市关于灾后重建、脱贫攻坚工作相关部署和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结合两学一做活动,以转移安置、分类保障为重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部门联动、简化程序、妥善安置,加快取得灾后重建和精准扶贫的双胜利。重点要围绕住有所居的目标,合理确定各类住房保障范围、保障方式、保障标准,并加强相关衔接和有机联动。加快保障性住房库存化解,健全和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住房保障体系。

    二、明确保障原则

1.群众自愿。尊重群众意愿,不强行动员灾后重建户、贫困户进城安置,充分发挥群众自愿的原则。

2.分步实施。制定灾后重建户、贫困户进城安置总体规划和分年度计划,合理确定搬迁范围和安置规模,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3.精准到户。以灾后重建户、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作为进城保障的对象,优先搬迁偏远山区、地质灾害点。

4.整合项目。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计其功的原则,整合发改、住建、民政、扶贫、残联等相关部门的项目资金,大力支持灾后重建户、贫困户进城购买保障性住房,提高灾后重建和扶贫开发综合效益。

    三、调整准入范围
   
根据根据《关于探索保障性住房分类保障回快配租配售步伐的通知》(闽建住〔201319号)精神,以及龙岩市住建局等4个部门联合转发时提出的贯彻落实意见,结合我市《关于探索保障性住房分类保障加快配租配售步伐的通知》(漳政办〔2015216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漳平市保障性住房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漳政办〔2016100号)等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我市无房受灾家庭、精准扶贫建档贫困家庭及急需救助家庭分类进行住房保障。本意见下发之日起,我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范围调整涵盖以下住房困难家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2.一线环卫工人、公交司机;

3.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的家庭、孤老病残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4.符合条件的部队干部、士官;

5.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失独家庭;

6.获得省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人员;

7.我市重点引进人才、服务重点项目人才(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8.医生护士、教职员工。

9.经部门审核通过的灾后重建户、精准扶贫户等急需救助家庭。

以上类别申请家庭,审核实行简易程序:乡镇(街道)或主管部门造册登记,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与市民政局复核公示进入轮候。

四、实施教育保障

鼓励城乡居民进城就业,符合条件的进城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除享受政府出台的相关税费及补贴等优惠政策外,着力解决购房户子女就学问题,实行就近入学,实现同城同待遇。原则上,申请菁城片区的保障性住房家庭子女入学可就读第二附小、三中,申请桂林片区的保障性住房家庭子女可就读逸夫小学、二中。全市各部门应着眼于提升工业化、加快城镇化、推进农业产业化,把全市无房家庭进城问题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就业体制,劳动保障部门应积极研究和落实推动城乡无房家庭进城就业的政策措施。

五、出台优惠政策

市住房保障部门要积极加快房源筹措,并加强建安成本核算。明确各房源售价:桂林小区廉租房按1600/,经济适用住房按1700/;城北小区限价商品住房按2858/,经济适用住房按2650/,西园安置房按2500/出售。

一般重建户购买城北小区和桂林小区的可售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按各小区现售价统一每平方米优惠2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重建户每平方米优惠300元。

一般重建户购买西园安置房按小区现售价统一每平方米优惠6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重建户每平方米优惠700元。

(以上优惠政策就高不就低,不予重复享受)。

同时,凡购买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家庭按签订该住房房屋买卖合同之日或缴交房屋契税满五年,向国土部门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可取得完全产权。

六、加强运营管理
   
市保障性主管部门要加强运营和资产管理,建立使用和维修档案。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应当按年度向居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的变动情况。保障性住房使用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住房。市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应会同各有关街(乡、镇)、物业服务机构采取入户检查等方式,每年按不低于5%的比例检查住房使用情况。对中介机构违规代理出售、出租保障性住房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七、健全退出机制
   
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司法等各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不再符合相关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腾退。对违反规定将保障性住房转借、出租、闲置、改变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或者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约行为的,由住房保障部门或运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收回保障性住房。
    
附件:1.漳平市保障性住房库存房源一览表

      22016年漳平市灾后重建户进城购买保障性住房

配售流程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913       


附件1

漳平市保障性住房库存房源一览表

序号

小区名称

建设
时间

住房性质

楼号

面积

户型

建设
套数

配租配售套数

剩余套数

现售价
(元/

优惠后售价(元/

 

1

城北小区

一期

2010

可租可售

廉租房

3#7#

5065

221

362

360

2

1950

建卡立卡贫困户和贫困重建户1650
一般重建户1750

 

2

桂林小区

2011

可租可售

廉租房

1#2#
7#A
7#B

3355

211
1
1

274

66

208

1600

建卡立卡贫困户和贫困重建户1300
一般重建户1400

 

3

桂林小区

2011

经济适用

住房

3#4#
5#
6#

63.9087.24

211
3
11

168

95

87.2418
63.90
55

1700

建卡立卡贫困户和贫困重建户1400
一般重建户1500

 

4

城北小区

二期

2012

经济适用

住房

7#8#
9#
10#

64.8384.57

211

153

105

84.572
64.83
46

2650

建卡立卡贫困户和贫困重建户2350
一般重建户2450

两房一厅

一厨一卫

5

城北小区

二期

2012

限价商品

住房

11#12#
13#
14#

90.5792.87

321

256

99

157

2858

建卡立卡贫困户和贫困重建户2558
一般重建户2658

三房一厅

一厨一卫

6

城北小区

三期

2013
-2015

经济适用

住房

B1-5#

50

90

211
3
11
2
21

366

0

366

未预售

 

1#2#主体16
3#
基础施工
4#5#
基本建成

7

西园新区

一期
(安置房)

2011

灾后重建
(
连排住宅)

12#-22#

312

316

三层半

12

0

12

2500

建卡立卡贫困户和贫困重建户1800
一般重建户1900

竣工

227

236

二层半

38

4

34

8

西园新区二期
(安置房)

2011

房地产

开发
(出让地)

60#-63#

105

321

48

0

48

未预售

 

基本建成

合计

 

 

 

 

 

 

1677

729

948

 

 

 

附件2

2016年漳平市灾后重建户进城购买保障性住房配售流程

序号

起止时间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备注

1

919-920

重建户建档审核

民政局

苏广祺
18950827811

陈华荣13616912808  

 

2

921-922

重建户资格复核

漳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中国银行八楼)

陈建初
13806981136

卢东念13860217919
陈任锦15059932462       
胡彩春13860230023

 

3

919-922

报名、看房
交定金(2/户)

漳平市华公司
(漳平市和平中路272号五楼,和平酒店对面)

林志坚
13906973231


吴柏美13859556805                
陈素颖18959089675     

 

4

923

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漳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相关单位

陈建初
13806981136

卢东念13860217919        
陈任锦15059932462           
胡彩春13860230023           

 

5

925-101

选房、签合同

漳平市华公司
(漳平市和平中路272号五楼,和平酒店对面)

林志坚
13906973231

(城北小区)
李炜超15159008125                  (桂林小区)
陈素颖18959089675     
(西园新区)
巫晓芳13959002714
  1876009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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