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0-1500-2024-00034
  • 备注/文号:漳政地〔2024〕97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13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平市2024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公告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平市2024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公告
来源:漳平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4-11-22 16: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平市2024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4〕555号),批准漳平市2024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漳平市2024年度第三批次建设用地

  二、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位置

  本次农用地转用和征收的土地位于漳平市溪南镇金菊村(具体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征收漳平市溪南镇金菊村园地0.2386公顷、其他农用地0.007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279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0.2735公顷。

  四、其他事项

  补偿安置标准、地面附着物补偿、人员安置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如对本公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在本公告张贴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龙岩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