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0-1500-2020-00009
- 备注/文号:漳政〔2020〕26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17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和路二期延伸段道路工程和漳平市
中和路三期道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启动的通告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和路二期延伸段道路工程和漳平市
中和路三期道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启动的通告
为实施漳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中和路二期延伸段道路工程和漳平市中和路三期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征收土地启动通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1.中和路二期延伸段道路工程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位于漳平市菁城街道福满股份经济合作社(具体位置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东至:和平北路;南至:空地;西至:福满北路;北至:空地。土地面积:0.1041公顷。
2.漳平市中和路三期道路工程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位于漳平市菁城街道福满股份经济合作社(具体位置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东至:山地;南至:山地;西至:山地;北至:坑塘。土地面积:1.2426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中和路二期延伸段道路工程和漳平市中和路三期道路工程项目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属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9月1日由菁城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包括房屋等)及青苗等现状进行调查和清点确认,以及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有关事项。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清点确认有异议的,可以向漳平市人民政府菁城街道办事处申请复核。
拟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通告。
四、其他事项
本通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通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通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通告。
附件:1.中和路二期延伸段道路工程用地土地勘测定界图
2.漳平市中和路三期道路工程用地土地勘测定界图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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