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0-1400-2022-00002
- 备注/文号:漳政办〔2022〕6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20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拱桥镇罗山村革命烈士陵园等11处烈士纪念设施列为乡镇(街道)保护管理烈士设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拱桥镇罗山村革命烈士陵园等11处烈士纪念设施列为乡镇(街道)保护管理烈士纪念设施,乡镇(街道)保护管理烈士纪念设施由所在地乡镇(街道)负责保护管理。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烈士褒扬条例》以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扎实做好英烈事迹发掘整理,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每年组织开展祭扫、纪念烈士活动,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传承红色基因、缅怀革命先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市人民政府将加强对乡镇(街道)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的督查管理,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甚至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倒查问责。
附件:乡镇(街道)保护管理烈士纪念设施名单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乡镇(街道)保护管理烈士纪念设施名单
序号 |
设 施 名 称 |
责 任 单 位 |
1 |
拱桥镇罗山村革命烈士陵园 |
拱桥镇人民政府 |
2 |
永福镇岭下村革命烈士陵园 |
永福镇人民政府 |
3 |
永福镇洪坑村革命烈士陵园 |
永福镇人民政府 |
4 |
永福镇龙车村革命烈士纪念碑 |
永福镇人民政府 |
5 |
永福镇西山村革命烈士纪念碑 |
永福镇人民政府 |
6 |
永福镇元沙村革命烈士纪念碑 |
永福镇人民政府 |
7 |
宁洋革命烈士陵园 |
双洋镇人民政府 |
8 |
新桥镇革命烈士陵园 |
新桥镇人民政府 |
9 |
溪南镇革命烈士纪念碑 |
溪南镇人民政府 |
10 |
龙均爵革命烈士陵园 |
芦芝镇人民政府 |
11 |
邱织云烈士墓 |
官田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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