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0-1400-2022-00001
- 备注/文号:漳政地〔2022〕21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3-15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平市民文体中心项目用地供地的批复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平市民文体中心项目用地供地的批复
漳平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文件精神及市自然资源局审查意见,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漳平市民文体中心项目用地。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使用漳平市民文体中心项目用地,以行政划拨的方式供地。该地块位于漳平市桂林街道南学堂文安路和林隆南路旁,具体用地范围以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漳平市民文体中心项目用地供地报批资料的审查意见》(漳自然资审〔2022〕3号)为准。建设用地面积为4.9486公顷。
二、该建设用地只能作为文化设施用地,不得作为房地产开发及经营性商业用地。
请你局接此批复后,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格办理手续。
此复。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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