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0-1400-2021-00002
  • 备注/文号:漳政地〔2021〕71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08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平市新桥中心学校改扩建项目地块(350881-XQ-A-0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平市新桥中心学校改扩建项目地块(350881-XQ-A-0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来源:漳平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1-11-11 14:33

漳平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你局申请《漳平市新桥中心学校改扩建项目地块(350881-XQ-A-02)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的请示》(漳自然资〔2021〕163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漳平市新桥中心学校改扩建项目地块(350881-XQ-A-02)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原则同意该《规划》所确定的规划范围,本次规划位于漳平市新桥镇新桥村,用地面积为14226.64㎡。

  三、原则同意该《规划》地块编号为350881-XQ-A-02,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

  四、原则同意该规划地块主要规划指标:用地面积为14226.64平方米,容积率为0.7~1.2,建筑密度为≤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机动车出入口方向控制在地块东侧。

  五、《规划》是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最直接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开发建设的法定前置条件,调整规划中强制性内容的,须就调整的必要性组织论证。你局在下一阶段工作及规划实施中,要进一步明确开发建设时序,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优化用地结构,优先安排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实行“阳光规划”,使规划落到实处。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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