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0-1200-2021-00008
- 备注/文号:漳政〔2021〕33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2-28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平市吾祠乡厚德铅锌矿尾矿库实施销号的通告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平市吾祠乡厚德铅锌矿尾矿库实施销号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应急〔2020〕46号)和龙岩市应急管理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龙岩市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应急〔2020〕68号)精神,有效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经相关部门对漳平市吾祠乡厚德铅锌矿尾矿库(己闭库)现场复核,符合销号条件,现予以销号,销号后不得再用于排放尾矿。
漳平市吾祠乡厚德铅锌矿尾矿库实施销号后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吾祠乡人民政府负责。
特此通告。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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