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0-1100-2022-00001
  • 备注/文号:漳政办〔2022〕4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21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05-09 16:17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漳平市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平市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我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动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闽政〔2011〕8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概况

  2021年我市地质灾害隐患点109处、高陡边坡隐患点317处,共计426处,威胁614户3979人。我市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成立应急指挥机构,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采取发放明白卡、设警示牌、建立群测群防网络、划分地质灾害隐患区、落实责任人和监测人、制定应急预案等措施。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从“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科学防治、务求实效、避免和减少灾害损失,确保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2022年地质灾害现状及分布特点

  (一)全市地质灾害现状

  至目前为止,全市共排查各乡镇(街道)上报疑似地质灾害险情点5处,最终确认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2022年我市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隐患点共计428处,威胁616户4020人。其中地质灾害隐患点111处(新增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存在省级地灾点6处,市级地灾点3处(详见附件4)。

  (二)地质灾害分布特点

  我市地质灾害多发,点多面广、突发性强、规模多为小型,影响范围限于灾害点附近区域,危害性较大。同时,由于农村削坡建房现象比较普遍,形成的高陡边坡多数没有做到必备的基础防护措施,一旦遇到强降雨,稍有坡度山体、丘陵,都可能出现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全市11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按照地质灾害隐患类型划分:滑坡88处,崩塌20处,泥石流1处,地面塌陷2处。多数灾害的发生与人类工程活动有关,如切坡建房、交通工程建设、矿山采掘等。

  从行政区划上看,我市目前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最多的永福镇共19处、灵地乡18处、新桥镇16处,其余乡镇(街道)均有分布,数量不等,城区片相对较少;高陡边坡隐患点分布最多的为永福镇共76处、灵地乡42处、新桥镇71处,大部分乡镇(街道)均有分布,城区片相对较少(详见附件3)。

  三、202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漳平市气象局2022年气象预测

  1.总趋势

  预计漳平市2021-2022年冬季至2022年秋季总体平均气温偏高,总雨量略少。

  2.降水

  (1)冬季(2021年12月~2022年2月):预计冬季降水量130~180毫米,较常年偏少2~5成,月份分布大致是:12月偏少1~2成、1月和2月偏少2~5成。

  (2)早春季(3~4月):预计早春季降水量200~320毫米,较常年偏少2~5成,月份分布大致是:3月和4月均偏少,其中春播期降水偏少。

  (3)雨季(5~6月):预计雨季降水量550~650毫米,较常年偏多1~2成,月份分布大致是:5月偏多、6月略多。

  (4)夏季(7~9月):预计夏季降水量420~520毫米,较常年偏多1~2成,月份分布大致是:7月略少,8月和9月略多。

  (5)秋季(10~11月):预计秋季降水量80~110毫米,较常年偏多1~2成。

  3.台风

  预计2022年夏季有1~2个台风对我市有较明显影响。

  (二)2022年地质灾害预测

  1.主要地质灾害活动时段预测

  我市地处龙岩市东部山区,雨量充沛,降水集中,灾害性天气主要发生于5-6月降水相对集中的季节和7-9月的台风雷阵雨季节。根据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主要由强降雨诱发的特点,每年的主汛期4-10月为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尤其是暴雨发生时间为地质灾害的重要防范时段。

  2.主要地质灾害活动区段预测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划定依据是:坡度大于15°的土质斜坡及坡脚或地质结构面与斜坡同向且倾角小于斜坡坡角的岩质斜坡及坡脚;浅覆盖型岩溶地区;易发生泥石流山区的山沟及其沟口;水库库区。

  (三)地质灾害的主要灾种预测

  主要为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山体滑坡和公路边坡的崩塌、滑坡,矿山堆碴引发的泥石流,岩溶地面塌陷。

  四、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

  (一)新村建设和居民个人建房,需削坡、挖山建房可能引发的房屋财产及生命安全。

  (二)线性工程,威胁的对象主要是过往的车辆、行人及沿线群众、施工队伍。

  (三)矿山开采可能引发的岩质、土质崩塌及泥石流,威胁对象主要是矿山开采人员及下方村庄群众和过往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浅覆盖型岩溶区可能引发的岩溶塌陷,威胁对象主要是塌陷区周边居住人员的生命财产。

  五、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根据我市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时空分布特点、形成机制、诱发因素和地质环境条件,把主要精力放在城镇、乡村、江河流域、交通干线、重大设施沿线及附近区域,重点防范人员集中区、乡村公路建设等区域。2022年漳平市地质灾害防范区域划分重点防护区、次重点防护区和一般防护区,各个防范区域特征如下: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滑坡分布区:主要分布于中低山丘陵地带,山坡自然坡度一般25°~45°,地貌类型呈上下陡、中间缓的山坡,主要分布于菁城、南洋、新桥、溪南、灵地等乡镇。崩塌主要分布于永福、拱桥等乡镇以及省道、铁路沿线区域。

  塌陷分布区:采空区塌陷主要分布于芦芝、象湖等乡镇;岩溶塌陷分布于覆盖型岩溶区。

  泥石流分布区:泥石流主要分布于永福石洪村等。

  (二)地质灾害次重点防范区

  地质灾害次重点防范区主要分布于丘陵地带,该区以侵入岩为主,风化强烈,残坡积层厚度较大,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在强降雨作用下易引发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一般防范区

  地质灾害一般防范区主要分布于各个红层盆地及河谷盆地,该区地形平坦,为地质灾害不易发生区。

  六、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的防治原则:一是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实施治理。二是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各乡镇(街道)负责治理;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实施治理。三是统一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为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总指挥,市政府办、财政局、发改局、工信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卫健局、文体旅游局、应急管理局、

  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气象局、龙岩市漳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等部门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详见附件1)。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落实部门责任。对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相关部门职责详见附件2)。

  (二)加强气象预警预报、预警处置

  市自然资源局应以《年度防治方案》为基础,结合地质灾害监测或调查结果,以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系统为平台,会同市气象局及时作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以文件、电视台播报、短信发送等形式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由弱到强依次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分别表示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有一定的风险、风险较高、高和很高,其中三级、二级、一级分别对应自然资源部门的地质灾害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

  1.三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应急响应

  各乡镇(街道)及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成员单位应24小时值班,密切注意雨情,按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部署防灾工作;乡镇(街道)、村(居)防灾负责人应适时组织对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进行巡查,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巡查人和协管员要加强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一旦发现险情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组织转移受威胁的群众。

  2.二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应急响应

  各乡镇(街道)及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成员单位应24小时值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防灾负责人要加强组织对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进行巡查,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巡查人和协管员要加强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及时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地质危险区域内的群众,按转移预案及时组织转移避让。

  3.一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应急响应

  各乡镇(街道)及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成员单位24小时值班,并组织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成员单位、乡镇(街道)要及时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立即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的群众转移避让,并组织对其他区域(含过去已确认和每年新增加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和防范,派出应急小分队或包村、挂村或驻村干部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紧急情况时,可以请求强行实施疏散避险。

  (三)落实防灾各项工作制度

  1.开展汛前地质灾害检查

  汛前,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对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险情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成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抓紧整改,并将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及时书面上报漳平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汛前检查的主要任务是:检查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情况,包括:乡镇(街道)、村等各级防灾责任组织机构、危险点监测责任人是否明确,群测点布置、观测方法、记录、汇交整理是否合理、完善,防灾预报制度是否健全,信息网络是否通畅,地灾隐患点排查、核实情况是否全面,抢险队员演练,危险区群众应急转移方案及措施是否得力等方面。

  2.落实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人

  地质灾害发生有渐变或者突变两个过程,在出现大规模变形破坏之前,往往有比较明显的征兆,通过监测及时捕捉这些征兆并作出预报,可以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责任人,原则上是谁引发谁就是预防责任人、谁受威胁谁负责监测。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落实乡镇(街道)、村巡查监测责任人。各地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逐点制定防灾抢险方案,并纳入乡镇(街道)防灾抢险预案。威胁公路、铁路、矿山、航道、通讯、水利设施的地质灾害危险体由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落实监测和预防责任人。在主汛期要增加监测频率并加强灾害体变形破坏过程前兆现象(地声、泉水变浑、泉水干涸、裂缝扩张、醉汉林出现等)的巡查,以便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危险体变形发展趋势,并作出准确预报工作。

  3.落实值班制度

  在汛期期间,各乡镇(街道)和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成员单位应加强值班。根据全市防洪防台风应急响应等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做好值班工作,值班过程中要做好防灾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认真接听各地雨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按规定及时报告、转达、处理。

  4.加强巡查监测与安全转移

  (1)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街道)、村(居)以及受地质灾害威胁单位应当组织群测群防人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开展排查、监测和巡查。统一组织、部署地质灾害点避险准备和实施工作,因地制宜做好群众及财产的转移工作。

  (2)当全市启动防洪防台风四级响应时,应加大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及危险点的巡查监测密度,并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做好地质灾害点受威胁人员、财产等避险转移准备工作。

  (3)当全市启动防洪防台风三级响应时,除应加大对危险点监测密度外,各地还应对房前屋后、公(铁)路沿线高陡边坡、水利设施、矿区、旅游景点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强监测、巡查。属地乡镇(街道)应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做好地质灾害点受威胁人员、财产等的避险转移准备工作,并视情况做好受威胁群众及财产的转移。

  (4)当全市启动防洪防台风二级或一级响应时,应实行24小时监测,还应对房前屋后、公(铁)路高陡边坡、矿区、水利设施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强监测、巡查。属地乡镇(街道)应迅速做好受威胁人员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的保护工作;紧急情况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5)各乡镇(街道)要成立地质灾害防灾救灾队伍,备足必要防救物资;制定具体的防救方案,特别是临灾前的人员转移方案,适时组织村(居)民进行转移避让演练,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处置及时、转移有序。

  5.组织开展抢险救灾

  灾情险情发生后,属地乡镇(街道)应立即启动《漳平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下称《应急预案》),按既定预案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要迅速查明灾害类型、范围、规模、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加强监测,做好抢险救灾技术指导工作。抢险救灾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对受灾人员与财产进行抢救。其他有关部门应按照《应急预案》的分工及时做好抢险救灾的相关工作。必要时可请求武警、消防等部门给予支援,也可以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抢险救灾工作要切实做到防范有效、转移迅速、救治及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落实灾情报告制度

  (1)严格执行灾情险情速报制度

  各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做到信息畅通,为防灾救灾指挥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依据。

  速报范围:只要是发生地质灾害的灾情,无论规模大小都要列入速报范围;发生需要搬迁转移人数在30人以上的险情;造成铁路、高速公路、国道中断的地质灾害;避免人员伤亡的成功预报实例。

  速报内容:速报应尽可能地准确说明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灾害体规模、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已经或拟采取的对策和措施、是否需要上级或专家支援等。对灾情的报告还应包括死亡、失踪和受伤人数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未解除之前以及有新的变化时要随时进行续报。

  速报时限和程序:各乡镇(街道)接到发生中型及以上地质灾害,发生需要搬迁或转移人数在30人以上的险情,以及造成铁路、高速公路、国道中断的地质灾害和造成人员死亡和失踪的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各乡镇(街道)在接到发生小型地质灾害和避免人员伤亡的成功预报实例后,要在一小时内报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有新的变化时,必须及时续报。

  (2)及时有效开展地灾应急调查

  属地乡镇(街道)或者市自然资源局接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专家赶赴现场进行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基本灾情;地质灾害类型和规模;地质灾害成灾原因,地质条件和引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发展趋势;抢险救灾工作;已经采取的防范对策、措施;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四)加大投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经费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五条和《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要求,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根据各地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危害性和经济条件,按照轻重缓急,有计划地开展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

  对于自然因素引发、危险性大、威胁人口多、造成经济损失大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分级分类建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库,以便有序开展治理。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危及受灾主体较单一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由受灾单位承担。

  (五)加强宣传培训,提高防灾意识

  各乡镇(街道)和市自然资源局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提高防灾、抗灾能力。

  附件:1.漳平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2.各职能部门主要防灾职责分解表

        3.漳平市2020年度各乡镇(街道)地质灾害类型、级别及高陡边坡隐患点分布情况一览表

        4.漳平市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5.漳平市2022年地质灾害防灾工作人员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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