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0-0900-2021-00010
  • 备注/文号:漳政地〔2021〕37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31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平市和平中心幼儿园
    教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供地的批复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平市和平中心幼儿园
教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供地的批复
来源:漳平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1-09-07 17:40

漳平市和平中心幼儿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市自然资源局审查意见,经研究,同意漳平市和平中心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建设用地。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园使用漳平市和平中心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的方式供地。该地块位于漳平市和平镇和平村,具体用地范围以2021年8月30日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审查意见为准,建设用地面积为0.5502公顷。

  二、该建设用地只能作为教育用地,不得作为房地产开发及经营性商业用地。

  请你园接此批复后,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格办理手续。

  此复。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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