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0-0500-2024-00003
  • 备注/文号:漳政〔2024〕25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26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来源:漳平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4-12-05 11:46

漳平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7月25日召开的漳平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通过开展“回头看”检查、审计整改约谈,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开展“同级审”成效

  (一)总体情况

  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共完成审计项目18个,出具审计报告18份,涉及19个单位,出具审计决定书5份,审计发现问题267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24363万元,其中:违规金额172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22635万元。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205个。审计决定处理处罚3166万元,其中:应上交财政1467万元,已上交财政1321.03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622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1076万元。审计提出建议60条。“同级审”审计报告共提出问题37个,各相关部门及单位已开展了全面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33个,部分整改3个,未整改1个,完成整改率达89.19%,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目前仍在执行相关程序。

  (二)工作措施

  2023年以来,市审计局严格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建立八项机制提升审计整改成效的通知》《关于建立“三提”工作机制提高审计监督效能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提高审计意见、建议的可操作性,多举措开展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扎实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

  开展“回头看”检查。2024年5月,市审计局坚持“审计-整改-规范-提高”工作主线,专门成立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小组,对2023年开展的审计项目全面统筹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检查,提升审计整改成效。

  二是落实销号管理新机制。市审计局建立了《审计整改事项台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实行分类编号、跟踪检查、情况反馈、整改销号的闭环工作机制。明确各项问题的整改内容、整改金额、整改期限以及责任单位等,将清单与审计报告内容一一对应,对已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正在整改的实施动态跟踪,对超期未完成整改的定时催办回访,紧盯时间节点,梳理重点事项,对标核实、对账销号、见底清零。

  三是实行预警提示。市审计局落实《关于建立“三提”工作机制提高审计监督效能实施意见的通知》,建立审计提醒告知机制、提前介入机制及提升能力机制等三项工作机制。2023年度发放《审计预警提示函》9份,涉及7个部门主要领导及2个我市即将开工的重大项目,告知新到任的主要领导该单位在历次接受审计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尚未完成整改事项,提出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尽量把重大风险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

  四是定期提醒约谈。严格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提醒约谈制”,2024年5月由市审计局列明约谈对象及约谈内容清单,分管审计工作的市领导组织对已超过整改期限仍未整改到位的西园镇、市农业农村局、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等乡(镇)、单位“一把手”进行审计整改约谈,要求被约谈单位针对存在问题进行表态并及时制定整改清单,列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及责任股室等。通过开展提醒约谈,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完善制度的高质量工作闭环,进一步提升审计整改实效。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财政部门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及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

  (1)关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省地专款结转结余81859.43万元未使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市财政局把加快上级专款支出作为重点任务,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归口负责,压实局内部相关职能责任,确保相关工作有序衔接,从分配下达、拨付使用、绩效评价等方面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市财政局积极统筹自有财力和上级调度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批,已按项目进度及时拨付省地专款资金。

  (2)关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量资金结余1710.36万元未安排使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市财政局已督促市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所涉及的项目资金加快支出进度,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加大存量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和盘活运转效率,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截至2024年10月31日,存量资金已安排完成。

  2.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

  关于“延伸市水利局,截至审计日2023年水资源费20.36万元未收取”的问题。

  改情况:已整改。漳平市水利局已于2024年4月25日前分批次将收取的水资源费20.36万元上缴国库。

  3.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情况方面的问题

  关于“债券资金19435.08万元使用不及时。截至2024年4月30日,2023年新增债券资金结存在财政部门14050.7万元未拨付,2021-2023年度新增债券资金结存在项目单位5384.38万元未使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市财政局已加强督促各债券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2021年至2023年债券资金尚有结余的项目单位,按项目认真分析资金沉淀原因,在符合债券资金使用规定的前提下,已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并及时拨付债券资金。

  (二)部门预算(决算)执行审计情况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关于“存量资金49.77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市财政”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于2024年8月8日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5.81万元上缴市财政,余下的43.96万元属“契税即征即奖及新签商品房奖励金”未上缴。

  (2)关于“利息收入145.97万元未及时上缴市财政”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整改。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及时上缴市财政,下一步市审计局将督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该资金及时上缴市财政。

  (3)关于“截至2024年4月底,市住房保障中心共有35户公租房住户欠缴租金达6个月以上,租金合计4.33万元未收取”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截至2024年10月31日,市住房保障中心已收取租金3.09万元。余下困难家庭9户欠缴1.23万元,经市住建局党组研究延缓一年收缴租金。下一步市住建局将制定困难家庭减免租金政策报市政府研究。

  2.市城市管理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关于“超额支付工程款28万元”的问题。

  改情况:已整改。市城市管理局已于2024年5月17日收回超额支付工程款28万元。2024年6月12日市城市管理局党组给予游某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关于“收入77.44万元未上缴市财政”的问题。

  改情况:已整改。市城市管理局已于2024年7月16日前分批次将非税收入77.44万元全额上缴市财政。

  (3)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16.29万元归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市城市管理局已联合相关部门,对建设单位或相关业主是否按相关规定交存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协助把关,同时市城市管理局已向相关房地产公司发函催缴。

  3.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关于“山海协作专项资金194.5万元未及时安排使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2024年8月12日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党组会已研究通过山海协作专项资金安排。

  (2)关于“项目结余资金合计56.17万元闲置两年以上未上缴市财政”的问题。

  改情况:已整改。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已于2024年8月31日将结余资金56.17万元上缴市财政。

  (3)关于“疫情防控物资未合理利用”的问题。

  改情况:已整改。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已于2024年2月7日将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处置方案提交市政府专题会研究并通过物资处置方案,39台电脑已从市医院调拨回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手续已办完整,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已入财务账、固定资产账。

  4.市行政服务中心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关于“利息收入44.19万元未上缴市财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市行政服务中心已于2023年11月16日将利息收入44.19万元上缴市财政。

  (2)关于“交易服务费92.32万元未及时按规定上缴市财政”的问题。

  改情况:已整改。市行政服务中心已于2023年11月16日将交易服务费92.32万元上缴市财政。

  (3)关于“漳平水务有限公司、福建广电网络公司、中国电信、福建农商银行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进驻原市医院检验中心沿街店面未缴纳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一并由市政府办统一支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市行政服务中心经与市政府办沟通,已于2023年11月3日由市政府办发函至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要求自行办理缴纳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现阶段,上述单位已自行缴纳水费、电费。

  (三)乡(镇)、街道政府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1.西园镇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关于“涉嫌拆分标段规避公开招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2024年2月26日西园镇组织班子成员及村两委主干专题学习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行为,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办法。今后将严格按要求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2)关于“多支付工程款3.78万元”的问题。

  改情况:已整改。西园镇遂林村已于2024年1月31日收回多支付的工程款3.78万元。2024年5月15日中共漳平市西园镇委员会给予遂林村村委会副主任林某满警告处分。

  (3)关于“南龙铁路漳平段道路修复工程(西园镇进庄村横坑垄机耕道),预、结算均未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西园镇组织全镇干部对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进行学习,明确项目工程建设流程、手续。今后将强化招标过程和事后的监督审核,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办法。

  (4)关于“结转结余资金56.97万元未及时按规定上缴市财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西园镇已于2024年2月21日前分批次将结转结余资金56.97万元上缴市财政。

  (5)关于“超标准发放平安单位奖金5.77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西园镇已于2023年12月1日前分批次收回超标准发放平安单位奖金5.77万元。

  2.双洋镇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关于“未按规定程序履行标后变更手续”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双洋镇已对漳平市Y007线(双洋派出所至温坑村出点)公路工程所缺材料进行补缺补漏;今后将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及时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将工程结算材料报送有权部门审核,规范工程项目建设。

  (2)关于“结转结余资金8.05万元未及时按规定上缴市财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双洋镇已于2024年3月14日前分批次将结转结余资金8.05万元按原渠道退回相关部门(其中:1.4万元为市农业农村局拨付的猪场超面积补助款,2024年3月11日已将该结余款项返还市农业农村局;6.65万元为市民政局下拨的民政办救灾及自然灾害补助款,2024年3月14日已将该结余款项返还市民政局)。

  (四)专项审计或调查发现的问题

  1.关于市城市管理局2020-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情况专项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环卫管理社会化服务审计情况

  ①关于“2021年6月至2023年6月支付生活垃圾处置费用595.99万元,市环卫所未对实际过磅的清运垃圾重量进行核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市城市管理局在2024年5月新一轮采购招标过程中,新增《漳平市生活垃圾协同处置月度考核评分表》细则,明确了计量监管事项。

  ②关于“2023年6月至今,市环卫所未按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质量考核办法对城区厨余垃圾收运处置质量进行考评,造成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市环卫所2023年10月已完成第三方地磅、卸料平台的监控安装,同时厨余垃圾收集车辆安装GPS系统,车辆活动轨迹存盘备查;今后将加强监管,不定期进行现场核实。

  ③关于“转运车重复过磅,虚增过磅重量。抽查发现市环卫所未对餐厨垃圾收集过磅重量进行核对确认,存在同一辆转运车车身重量不一致、且短时间内两次过磅等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市环卫所针对虚增过磅重量,已从2024年6月的厨余垃圾处置费用中扣减相应的处置费用2610元,并对地磅系统进行全面升级,同时指定专人对厨余垃圾过磅数据进行核实,严格核对厨余垃圾收集转运地磅数据。

  (2)园林绿化社会化服务情况审计

  ①关于“多支付莳花费用15.85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市园林所已从2024年4月绿地养护费中扣回多支付的莳花费用15.85万元。

  ②关于“绿地移交面积计算不准确,造成养护费用支付错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市园林所已从2023年9月绿地养护管理费中扣回该笔多支付的绿地养护费2547.28元。今后园林所将严格审核新增公共绿地养护的地点、内容、数量等,特别是加强建设单位移交前的拟移交面积与移交时的实际移交面积的核对工作,保证新增公共绿地养护移交情况准确无误。

  (3)市政维护社会化服务情况审计

  关于“现场签证虚增工程量,造成多支付工程款1.598万元”的问题。

  改情况:已整改。市城市管理局已于2023年11月2日收回多支付工程款1.598万元;同时印发《漳平市城市管理局市政维护工程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市政维护工作;改进工作方法,要求市政维护第三方公司每日上报施工计划及施工现场影像资料确保现场影像与签证数量一致。2024年1月2日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给予林某祺诫勉处理。

  2.关于漳平市新桥镇东坑尾至联六线(溪口村)工程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关于“工程概算未经有权部门核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原路桥公司已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工程概算有关规定进行学习,今后将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规定完成项目前期的各项审批、核准工作。

  (2)关于“未按规定办理工程验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2024年4月8日,漳平市菁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原路桥公司)已委托第三方编制完成漳平市新桥镇东坑尾至联六线(溪口村)公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初稿。

  (3)关于“工程服务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招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原路桥公司已组织工程、财务、办公室等有关人员对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今后工程服务采购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对达到限额标准工程服务项目,将按规定的方式进行招投标。

  (4)关于“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原路桥公司已组织工程、财务、办公室等有关人员对工程招投标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今后所有工程项目将严格执行项目招标的相关规定,对达到限额标准的工程项目,将按规定的方式进行招投标。

  (5)关于“工程预、结算未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原路桥公司已组织工程人员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提醒,要求今后应加强工程预、结算造价审核管理,对单项工程预、结算造价1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规定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

  (6)关于“超额计提、列支项目建设管理费140.66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2023年12月29日原路桥公司已召集工程部、财务部、办公室等人员开会,要求公司筹集到资金时退回多计提的管理费。目前因存在合同纠纷,原路桥公司所有账户已于2021年4月7日被法院冻结,所有项目建设停止,日常业务无法正常开展,项目建设管理费无收入,因此无法将超额计提部分给予退回。

  (7)关于“超范围列支项目建设成本22.43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原路桥公司已于2023年11月8日将超范围列支的项目建设资金进行账务处理。

  (8)关于“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闲置69.3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2024年11月11日新桥镇政府已将闲置建设资金69.3万元按原渠道转回。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阶段,全市审计工作将继续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制度的通知》(漳政办〔2015〕223号)、《中共漳平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建立八项机制提升审计整改成效的通知》(漳委审〔2020〕1号)和《中共漳平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建立“三提”工作机制提高审计监督效能实施意见的通知》(漳委审〔2022〕2号)等相关要求,狠抓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提高审计监督效能。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加强对财政部门和市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不断创新审计理念思路,加强对全口径预算和预算执行全过程审计,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持续加大开展民生资金项目、工程项目、国有企业管理等领域的审计力度,按照“治已病”“防未病”的要求,深入分析原因,查找薄弱环节,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作用,促进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二)落实审计整改机制。持续落实《中共漳平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建立八项机制提升审计整改成效的通知》《中共漳平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建立“三提”工作机制提高审计监督效能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升审计整改成效跟踪检查管理规定》等制度,发挥审计整改“约谈制”效应,不断提高审计整改率和审计整改质量;持续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等三种类型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分类,跟踪检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推动审计整改进度,不断提高审计整改实效。

  (三)强化审计结果运用。一是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进一步强化各部门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和成果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促进组织、纪检监察、巡察、财政和审计监督的有效融合,形成监督合力,构筑全过程监督体系。二是被审计单位应从各自业务领域加强审计结果利用,并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重要参考,纳入被审计人员个人档案,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及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真改实改。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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