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0-0500-2024-00001
  • 备注/文号:漳政〔2024〕12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18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漳平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4-07-26 10:47

漳平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福建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试行办法》的规定,市审计局对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

  本次审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促进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为目标,按省、市、县(区)三级联动和市委审计委员会要求,对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个部门(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至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情况及部分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了审计。

  2023年我市积极优化财政金融政策,统筹抓好费支持政策和惠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有效保障了市本级党政机关正常运转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1优化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功能作用和银行体系服务网络优势、风险控制优势向企业发放提质增产争效专项资金贷款46504万元,降低企业资金成本;积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全市办理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38867万元,激发市场活力;加强对重点税源、遗漏税源、潜力税源的监管,提高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争取上级项目资金237222万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1593万元,保障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助力经济稳增长。

  2聚焦保障改善民生提升群众生活品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三保支出力度,全市民生支出238973万元,增进民生福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提高集中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支出,支持教育项目建设,提高教育设施设备水平,更好服务教学。

  3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强化财政监督管理统筹安排7586万元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充分保护耕地;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标准,新建高标准农田5300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4700亩。推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不断提升非税收入管理水平。

  一、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1637万元,同比增收5735元,比增5.4%;上级补助收23091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337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883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1422万元,调入资金3209元,总收入4593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含专款)完成293683万元(本级支出219951万元),同比增支29293万元,比增11.08%;上解上级支14824元,调出资金727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9540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1541万元,财政收支对抵年终滚存结余11252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1252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007万元,同比减收12519万元,比减36.3%;上级补助收入6277万元,调入资金738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6172万元,上年结余9537万元,基金总收入1213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3614万元(本级支出70410万元),同比减支31183万元,比减29.76%;上解支出10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3800万元,调出资金630万元,财政收支对抵年终滚存结余2322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3228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9646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21937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5233万元、转移收入552万元、利息收入1635万元、其他收入19万元、委托投资收益27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5758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34652万元、转移支出1098万元、其他支出8万元;当年结余388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1542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0万元,上年结余5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2元,总收入59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58万元,财政收支对抵年终滚存结余3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2万元。

  二、审计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部门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及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执行方面

  (1)截至20231231日,省地专款结转结余81859.43万元未使用

  (2)截至20231231日,存量资金结余1710.36万元未安排使用。

  2.预算管理方面

  伸市水利局,截至审计日2023年水资源20.36万元未收取。

  3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情况方面

  债券资金19435.08万元使用不及时。截至20244302023年新增债券资金结存在财政部门14050.7万元未拨付,2021-2023年度新增债券资金结存在项目单位5384.38万元未使用。

  (二)部门预算(决算)执行审计情况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存量资金49.77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市财政。主要是住建局20233月商品房契税即征即奖及新签商品房奖励金43.96万元、市村镇建设站2018-2020度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结余5.81万元。

  (2)利息收入145.97万元未及时上缴市财政。

  (3)截至20244月底,市住房保障中心共有35户公租房住户欠缴租金达6个月以上,租金合计4.33元未收取。

  2.市城市管理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超额支付工程款28万元。市环卫所外环西路垃圾中转站项目,工程结算审定金额为206.19万元,2021年至2024期间共支付工程款234.19万元,超额支付工程款28万元。

  (2)77.44万元未上缴市财政。主要是停车泊位及停车场管理费54.5万元、高空作业车租金收入17.1万元、车辆保险费3.32万元、东山公园管理房租金收入2.52万元。

  (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16.29万元归集不到位。自20221月至202312月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建档面积计算应归集金额3501.96万元,截至审计日,已归集金额3285.67万元,未归集金额216.29万元。

  3.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山海协作专项资金194.5万元未及时安排使用。

  (2)花场补贴8.4万元、花卉标准化实验室建设5.51万元、原经贸局专用存款32.96万元、市科技三项存款8.5万元、餐桌污染治理专项资金0.8万元,截至审计日,以上项目结余资金合计56.17万元闲置两年以上未上缴市财政。

  (3)疫情防控物资未合理利用截至审计日,尚有价值531.04万元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存放于市医院仓库;购置的疫情防控专用电脑闲置23未使用。

  4.市行政服务中心存在的主要问题

  (1)利息收入44.19万元未上缴市财政。  

  (2)交易服务费92.32万元未及时按规定上缴市财政。

  (3)漳平水务有限公司、福建广电网络公司、中国电信、福建农商银行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进驻原市医院检验中心沿街店面未缴纳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一并由市政府办统一支付。

  (三)乡(镇)、街道政府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1.西园镇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涉嫌拆分标段规避公开招标。钢铁产业园遂林环山道路便道工程,工程设计按钢铁产业园遂林环山道路便道工程进行招标,项目实施过程分为一期、二期两个标段邀请招标,中标价合计超过400万元,涉嫌拆分标段规避公开招标。

  (2)多支付工程款3.78万元。其中:西园镇村道建设工程,未按设计图施工,多支付工程款0.24万元;可人头线路改造工程,多计算工程量0.25万元;遂林村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未按图纸施工,多支付工程款3.29万元。

  (3)南龙铁路漳平段道路修复工程(西园镇进庄村横坑垄机耕道),预、结算均未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

  (4)结转结余资金56.97万元未及时按规定上缴市财政。  

  (5)超标准发放平安单位奖金5.77万元。

  2.双洋镇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按规定程序履行标后变更手续。Y007线(双洋派所至温坑村出点)公路工程合同价1630.99万元,项目实施过程累计变更金额为83.33元,未按规定程序履行标后变更手续。

  (2)结转结余资金8.05万元未及时按规定上缴市财政。

  (四)专项审计或调查发现的问题

  1.关于市城市管理局2020-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情况专项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环卫管理社会化服务审计情况

  ①20216月至20236月支付生活垃圾处置费用595.99万元,市环卫所未对实际过磅的清运垃圾重量进行核实。

  ②20236月至今,环卫所未按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质量考核办法对城区厨余垃圾收运处置质量进行考评,造成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不到位。

  ③转运车重复过磅,虚增过磅重量。抽查发现市环卫所未对餐厨垃圾收集过磅重量进行核对确认,存在同一辆转运车车身重量不一致、且短时间内两次过磅等现象。

  (2)园林绿化社会化服务情况审计

  ①多支付莳花费用15.85万元。20204月至20233月三年服务期内共种植莳花105.5万株,按合同要求三年应种植112.1万株,差额为6.6万株,多支付莳花费用15.85万元。   

  ②绿地移交面积计算不准确,造成养护费用支付错误。如20204月至20238月,下桂林公园公共绿地养护计费面积比实际面积多6561.18㎡,多支付养护费10.2万元;东山公园公共绿地计费面积比实际面积少9197.04㎡,少支付养护费9.94万元。

  (3)市政维护社会化服务情况审计

  现场签证虚增工程量,造成多支付工程款1.598万元。市城管局202112月支付福建祺迈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季度该工程项目的97%工程款计91.47万元,其中虚增3笔签证单,造成多支付工程款1.598万元。

  2.关于漳平市新桥镇东坑尾至联六线(溪口村)工程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程概算未经有权部门核准。新桥镇东坑尾至联六线(溪口村)工程项目于2016615日开工,工程概算未经有权部门核准。

  (2)未按规定办理工程验收。新桥镇东坑尾至联六线(溪口村)工程项目投入使用前未按规定办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竣工环保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3)工程服务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招标。20144月至201512月期间,新桥镇东坑尾至联六线(溪口村)工程项目共有工程设计、工程项目测绘、林地申报审批材料编制等8项工程服务合同金额累148.44万元,单项合同预算价均超过5万元,未按规定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均采用直接委托方式实施。

  (4)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标。新桥镇东坑尾至联六线(溪口村)工程项目2016-2018年间共实施5个电力杆线迁移工程,合计金额326.44万元,施工单项合同预算价均超过30万元,未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均直接与龙岩亿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

  (5)工程预、结算未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2016-2021年新桥镇东坑尾至联六线(溪口村)工程项目附属项目电力杆线迁移工程、金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公路隧道外接电配电工程、南埔交叉路口到云墩段绿化工程等4个工程项目,工程预、结算均未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

  (6)超额计提、列支项目建设管理费140.66万元。路桥公2014-2023年计提、列支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共计432.94万元,该项目总投资额29457万元,扣除土地征用和拆迁补偿费4228.95万元,总额控制数计算基数应为25228.05万元,按项目建设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应计提项目建设管理费292.28万元,超额计提、列支建设单位管理费140.66万元。

  (7)范围列支项目建设成本22.43万元。截至审计日,路桥公司超范围列支2012-2021年审计费计11.25万元;超范围列支漳平市交通运输局2018-2020年项目借用人员经费计11.18万元。

  (8)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闲置69.3万元路桥公司20185月至20211月补助新桥镇留庄接线项目累计69.3万元。经核实,该项目已于20198月建设完成,并于20209月已结清工程款。截至审计日,路桥公司补助给新桥镇云墩村留庄接线项目款69.3万元仍滞留在新桥镇财政所账户上未使用。

  三、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编制管理。加强预算编制和审核工作,加强跨年度预算编制衔接管理,充分运用上一年度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科学编制预算,并按规定细化分配和下达转移支付资金,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二)加强财政收入监管。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应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组织力量对全市所有非税收入代收单位的收缴情况进行清理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应收尽收。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存量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和盘活运转效率,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各部门、各单位管好用好预算资金,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管理,对上级部门下拨的各类专项资金应及时安排使用,同时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发挥效益,从源头上解决资金结余沉淀、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

  (四)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加强合同管理,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业主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监理人员的规范管理,工程实施阶段应着重抓好施工现场管理和施工进度,严格把关签证内容,规范竣工验收程序,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按照施工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同时,应加强对村级工程项目的指导和监督。

  (五)健全整改长效机制。从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剖析产生普遍性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考核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的监督管理,按照治已病”“防未病的要求,举一反三,深入分析原因,查找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制度及措施执行效率。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471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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