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0-0500-2023-00003
- 备注/文号:漳政〔2023〕24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20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漳平市人大常委会:
2023年7月31日召开的漳平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通过开展“回头看”检查、审计整改约谈,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开展“同级审”成效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共完成审计项目23个,出具审计报告23份,下达审计决定书7份。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46873万元,其中:违规金额629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46244万元。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236个。审计决定处理处罚1271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629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122万元,应缴纳其他金额4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516万元。审计报告共提出问题50个,各相关部门及单位已全面开展了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46个,部分整改4个,完成整改率达92%,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目前仍在执行相关程序。
(二)工作措施
2022年以来,市政府严格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建立八项机制提升审计整改成效的通知》《关于建立“三提”工作机制提高审计监督效能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提高审计意见、建议的可操作性,多举措开展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扎实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
一是开展“回头看”检查。2023年5月,市审计局坚持“审计-整改-规范-提高”工作主线,专门成立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小组,对2022年开展的审计项目全面统筹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检查,提升审计整改成效。
二是落实销号管理新机制。市审计局建立了《审计整改事项台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实行分类编号、跟踪检查、情况反馈、整改销号的闭环工作机制。明确各项问题的整改内容、整改金额、整改期限以及责任单位等,将清单与审计报告内容一一对应,对已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正在整改的实施动态跟踪,对超期未完成整改的定时催办回访,紧盯时间节点,梳理重点事项,对标核实、对账销号、见底清零。
三是实行预警提示。市审计局落实《关于建立“三提”工作机制提高审计监督效能实施意见的通知》,建立审计提醒告知机制、提前介入机制及提升能力机制等三项工作机制。2022年以来,已发放《审计预警提示函》14份,涉及8个部门主要领导及6个我市即将开工的重大项目,告知新到任的主要领导该单位在历次接受审计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尚未完成整改事项,提出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尽量把重大风险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
四是定期提醒约谈。严格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提醒约谈制”,2023年1月和9月,由市审计局列明约谈对象及约谈内容清单,分管审计工作的市领导组织对超过整改期限仍未整改到位的单位“一把手”进行审计整改约谈,要求被约谈单位针对存在问题进行表态并及时制定整改清单,列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及责任股室等。通过开展提醒约谈,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完善制度的高质量工作闭环,进一步提升审计整改实效。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财政部门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及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安排方面的问题
(1)关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10073.4万元未能及时有效安排”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截至2023年10月31日,转移支付资金已全部安排支出。市财政局今后将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支出进度的相关要求,督促各部门加快上级补助资金文件的审批及补助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
2.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
(1)关于“未及时下拨上级补助资金25988.57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市财政局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归口负责,压实局内部相关职能责任,从分配下达、拨付使用、绩效评价等方面规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批,及时完成资金分配下达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关于“项目执行率低”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市财政局已督促各相关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已完工项目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3)关于“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141万元,2023年5月31日已调整用于永福中心学校教学楼工程及城北小学设备采购,已全部支出;截至2023年10月31日,2021-2022年新增债券资金结存在项目单位4497.62万元未使用,市财政局督促债券项目单位建立项目台账,并根据项目资金支出计划及工程进度支付债券资金。
(4)关于“截至2023年3月31日,财政统筹盘活以前年度存量资金结余3015.08万元未安排”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截至2023年10月31日,存量资金结余已全部安排支出。
3.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
(1)关于“2022年市财政违规将财政资金拨付到实有资金银行账户7732.44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2023年市财政局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
(2)关于“市财政局收到原中央苏区财力补助资金及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3935万元未在规定时间30日内分解下达补助对象”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截至2023年10月31日,转移支付资金已下达3770万元,另165万元已安排用于全市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二)部门预算(决算)执行审计情况
市融媒体中心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关于“收到存量收入返还款及利润分红款257.14万元未上缴财政”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市融媒体中心于2023年8月18日将收入257.14万元全部上缴国库。
(2)关于“事企不分,对控股企业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根据漳平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漳平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漳平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现有一级公司漳平市景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主体,将联合福建省菁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及视需要新设的旅游公司等组建漳平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关于“资产闲置未使用”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截至2023年10月31日,福建省菁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确定一楼店面装修方案,下一步将准备招标投标手续,并拟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三)乡(镇)、街道政府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1.菁城街道办事处财政决算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关于“街道干部解聘违约金12.39万元未上缴财政”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菁城街道办事处于2023年2月22日将解聘违约金12.39万元全部上缴国库。
(2)关于“挤占民政资金12.82万元发放越战人员公益性岗位工资”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菁城街道办事处于2023年2月21日按要求归还挤占民政办资金发放越战人员公益性岗位工资12.82万元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
2.桂林街道办事处财政决算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关于“2016年8月收到上级补助上桂林社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项目资金90万元,截至审计日,未开工建设,财政资金未发挥效益”问题。整改情况:部分整改。截至2023年10月31日,上桂林社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已完成居家社区地点选址的工作,下一步将开展图纸设计、土地污染评估工作。
(2)关于“项目未按图施工,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项目业主瑞都村已根据乡道Y081线施工设计图纸对路面进行了重铺及防撞墙的重建。
(3)关于“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的问题。整改情况:部分整改。由于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增加造价,在办理项目变更手续;目前,项目业主瑞都村正与设计、监理等单位对接办理竣工结算的相关事宜。
3.永福镇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关于“永福镇台品茶园至坎下坂道路路面改造工程2020年4月1日开工,施工许可申请日期为2020年6月5日,存在未经交通主管部门审批提前施工”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永福镇已建立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制度,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督、竣工验收等相关程序和要求,梳理制定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和报批流程图,并对全镇公路建设项目开展“回头看”检查,举一反三,规范管理。
(2)关于“项目先实施,后补程序”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永福镇严格按照项目工作程序和有关要求推进项目工作,做实做细项目前期相关工作。对确需实施的应急工程,严格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3)关于“工程未竣工验收先交付使用”的问题。整改情况:部分整改。台创园足球场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5月17日完成竣工验收;永福镇封侯至蓝田(紫阳村、蓝田村、福里村)农村道路工程、龙车村2019年耕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5个标段)等两个项目正组织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整合竣工验收材料等,争取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4)关于“永福镇收到中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弃标投标保证金26.3万元,截至审计日,未上缴财政”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永福镇于2023年11月8日将26.3万元全额上缴财政。
(5)关于“永福镇2016年8月至2022年11月累计无依据发放经管站干部农村审计工作补贴1.67万元”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永福镇经管站干部于2023年5月6日将农村审计工作补贴1.67万元退回永福镇会计核算中心。
(四)专项审计或调查发现的问题
1.关于我市工伤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关于“工伤保险未完全落实‘应保尽保’”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漳平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于2023年3月21日向相关工程项目发出26封《协查函》,截至2023年10月31日,已有9个项目完成参保。
(2)关于“违规多发放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及伤残津贴”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截至2023年10月31日,已追回颜某、宋某某、吴某某供养亲属抚恤金计20.28万元,对邓某某家属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行停发处理。
(3)关于“部分企业未按照规定发放工伤保险补助金48.48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漳平市石笋坑煤矿2023年8月28日与员工就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协商达成协议,已支付到位;天守超纤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9月5日与员工就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协商达成协议,已支付到位。
2.关于福建龙钢智能化钢铁工业4.0定制化生产示范项目建设用地征地拆迁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关于“违规发放征地补偿款34.36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西园镇已督促被征拆户签字领取征地补偿款,截至目前,已有8人结清征地补偿款。
(2)关于“部分补偿款发放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西园镇遂林村于2023年2月28日将多发放的集体土地安置补偿费8.66万元退回市自然资源局。
(3)关于“部分地块征收后未及时管护建设,造成青苗补偿费多次补偿,增加征地成本”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西园镇遂林村于2023年3月15日将重复发放的青苗补偿费2.80万元退回市自然资源局。
(4)关于“部分清表工程拆分发包”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西园镇政府已对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程序进行重新梳理,进一步规范项目立项审批手续,杜绝出现工程拆分发包情况。
3.关于漳平一中改扩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关于“漳平一中在改扩建项目中打包采购家具用具、电梯等项目,采购金额均超过公开招标限额标准,未执行公开招标程序”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漳平一中2023年2月15日委托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结算审核,2023年5月18日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意见书,送审价570.19万元,核定造价562.07万元。
(2)关于“业主和监理单位对现场签证内容把关不严,签证单不真实、不合理”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漳平一中已组织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现场管理,督促监理单位履职尽责,确保现场签证真实合理。
(3)关于“未按合同约定收取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监理员等人员变更违约金14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漳平一中2023年3月6日再次向施工、监理单位发出缴交罚款通知书,待支付工程尾款时再给予扣回变更违约金14万元。
(4)关于“未收取结算审核净核减金额超出送审价10%的部分计38.11万元罚款”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漳平一中2023年3月20日向施工、监理单位发出缴交罚款通知书,待支付工程尾款时再给予扣回罚款38.11万元。
(5)关于“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漳平一中于2023年3月1日将专项资金79.51万元按原资金渠道全额归还。
4.关于涉水工程PPP项目建设情况跟踪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关于“前期设计不到位,导致工期延长、增加造价”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市水利局已对工程项目的设计内容进行逐一审查,规范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流程的审批。
(2)关于“设计费计算不准确”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项目业主桂林街道办事处已将招标代理公司厦门天恒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清理退出桂林街道招标代理公司候选库,两年内停止其参与招标代理业务。
(3)关于“对政府股权出资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市水利局及时完善了资金支出审批流程,审计报告下达后,所有的项目资金支出均由水利部门审核后再行支付。
(4)关于“项目建设管理费用超总额控制数”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市水利局于2022年12月8日对项目建设管理费202.1万元进行调账处理,调账后管理费未超总额控制数。
(5)关于“擅自扩大管理费列支范围”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市水利局于2022年8月31日对利息费用39.04万元、中介机构服务费24万元、职工薪酬152.43万元进行调账处理,并已按原资金渠道归还。
5.关于福满北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关于“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建设,且未申请延期”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漳平市华昇城市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对相关工程项目建立台账,及时跟踪项目建设情况,加强项目管理,及时开工建设。对确实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开工的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及时办理相关延期开工的审批手续。
(2)关于“项目设计未按规定执行招投标程序”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市住建局党组2023年11月10日对相关责任人3人进行通报批评;漳平市华昇城市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今后将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并对违反招投标程序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
(3)关于“将工程设计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市住建局党组2023年11月10日对相关责任人3人进行通报批评;漳平市华昇城市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今后将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并对违反招投标程序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
(4)关于“个别项目验收把关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漳平市华昇城市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组织人员对该项目签证进行重新复核,确保签证内容真实准确;今后将加强项目建设的过程管理,确保项目验收把关到位。
(5)关于“超额提取、列支管理费63.87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漳平市华昇城市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6月30日对超额提取、列支管理费63.87万元进行调账处理,并按原资金渠道归还。
(五)关于金城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
1.关于“内部制度建设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2023年8月3日经漳平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审议通过,金城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制定《漳平市金城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实施办法》,并报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2.关于“相关事项未依照法定程序报行业主管部门审议或国投公司备案”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2023年8月经漳平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审议通过,金城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制定《漳平市金城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漳平市金城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驾驶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漳平市金城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并报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3.关于“部分涉改车辆产权未划转”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金城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2022年12月16日向漳平市政府办公室申请涉改车辆产权无偿划拨;漳平市政府办公室2023年10月13日向漳平市人民政府请示将20辆公务用车无偿划拨;漳平市政府办公室2023年11月10日召开公务用车车辆产权划拨专题会,推进车辆产权划拨工作进度。
4.关于“购买公务用车未执行集中采购程序”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金城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今后对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将依法委托集中采购机关代理采购。
5.关于“金城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集中定点加油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金城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经向中石油、中石化、新华石油询价,于2023年7月14日选定漳平市新华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油品供应商,今后将定点集中加油。
6.关于“2021年无依据发放正式编制工勤人员应急值班补贴计2.07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金城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将违规发放的应急值班补贴2.07万元清退。
7.关于“2020年4月8日金城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收到10部公车拍卖款14.22万元,未上缴财政”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金城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委托漳平市政府办公室将公车拍卖款14.22万元上缴国库。
8.关于“借款未及时归还”的问题。整改情况:部分整改。金城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已将228万元借款费用列入2024年度的公司预算。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阶段,全市审计工作将继续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制度的通知》(漳政办〔2015〕223号)《中共漳平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建立八项机制提升审计整改成效的通知》(漳委审〔2020〕1号)和《中共漳平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建立“三提”工作机制提高审计监督效能实施意见的通知》(漳委审〔2022〕2号)相关要求,狠抓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增强审计监督效能。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加强对财政部门和市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把推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为重点目标,不断创新审计理念思路,加强对全口径预算和预算执行全过程审计,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持续加大开展民生资金项目、工程项目、国有企业管理等领域的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作用,促进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二)提高审计整改实效。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研究,深入体制、机制层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分类提出整改要求,研究完善审计整改标准,进一步推动审计整改进度;继续落实《中共漳平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建立八项机制提升审计整改成效的通知》《中共漳平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建立“三提”工作机制提高审计监督效能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升审计整改成效跟踪检查管理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约谈制”,持续开展“回头看”工作,跟踪检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做好审计整改台账,逐一对账整改、销号,强化审计整改的监督力度,不断提高审计整改实效。
(三)提高审计结果运用。一是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进一步强化各部门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和成果共享,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促进纪检监察、组织、巡察、财政和审计监督的有效融合,形成监督合力,构筑全过程监督体系。二是被审计单位应从各自业务领域加强审计结果利用,并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重要参考,纳入被审计人员个人档案,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及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真实整改。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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