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0-0500-2021-00003
- 备注/文号:漳政〔2021〕25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22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漳平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7月27日召开的漳平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政府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扎扎实实做好整改工作。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开展“同级审”成效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市共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调查)单位(项目)6个,已出具审计报告9份,下达审计决定书1份。查出主要问题金额85250万元,其中:违规金额323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84927万元。审计决定处理处罚3122万元,其中:应上交财政资金323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2799万元。审计报告共提出问题48个,各相关部门及单位已开展了全面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43个,部分整改5个,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目前仍在执行相关程序,完成整改率达89.58%。
(二)工作措施
2021年以来,市政府严格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建立八项机制提升审计整改成效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提高审计意见、建议的可操作性,多举措开展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扎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
一是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检查。2021年5月,市审计局专门成立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小组,对2020年开展的审计项目全面统筹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检查。经统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率由“回头看”工作开展前的92.02%提升至98.16%,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率得到大幅提高。
二是进一步健全整改跟踪机制。建立了《审计整改事项台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后续跟踪检查情况逐一对账整改、销号,实现每月跟踪、季度汇报的动态管理机制;初步建立《领导干部廉政台账》,根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实时更新管理,为市委、市政府选人用人决策提供参考。
三是初步形成整改“约谈制”。2021年7月,首次由分管市领导牵头,对2020年度审计发现问题尚未整改到位的单位“一把手”进行审计整改约谈,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进行靶向治疗,明确被约谈单位的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做到约谈对象精准、约谈问题精确、整改措施精细,大大提高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工作责任意识,明确了单位“一把手”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有力助推审计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实。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财政部门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及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安排方面的问题
(1)关于“预算安排未充分考虑资金结转结余情况”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2019年末市少年业余体育学校教练员、运动员伙食补贴结余53.06万元,2020年末市少年业余体育学校教练员、运动员伙食补贴结余86.27万元,截至2021年10月31日已全部安排支出。市财政局今后安排年度预算时,将充分考虑资金结转结余情况,合理编制预算。
(2)关于“年初预算项目金额34826.47万元未全部细化”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根据《福建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方案》的要求,2022年全省将统一采用全新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所有预算支出以预算项目的形式纳入项目库,实行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2.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
(1)关于“未及时下拨上级补助资金5731.96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截至2021年10月31日,市财政局已全部将上级补助资金下拨至相关部门。今后,市财政局将按照省财政厅要求,督促各部门加快上级补助资金文件的审批及补助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
(2)关于“2020年末支出比重偏大,占比19.78%”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2021年市财政局不定期对支出进度偏慢的项目单位进行检查、通报,督促各部门(单位)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使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关于“至2020年底止,有98个项目指标总额为21623.03万元的预算项目执行进度低于50%”的问题。整改情况:部分整改。截至2021年10月31日,已支出15998.8万元,结余5624.23万元,仅剩18个项目预算项目执行进度低于50%。市财政局将督促各部门(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完工项目及时组织验收,按程序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结算。
3.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
(1)关于“违规将财政资金15676.43万元拨付到实有资金账户”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①市财政局已于2020年7月起,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下达教育局各项经费;②市财政局因年终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关闭清算,2020年12月29日将公共卫生综合楼建设补助资金200万元拨付到市卫健局实有资金账户,市卫健局已于2020年12月31日归还该笔资金;③市财政局经与市住建局沟通,今后污水处理费等专项资金将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下达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支付给漳平恒发水务公司,不再违规将财政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2)关于“至审计日止,2018年以前借出款项计14373万元到期未收回”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2021年8月,市财政局已制定清理消化计划,各乡镇(街道)的各项借款将从每年的新增耕地指标交易和旧村复垦新增耕地挂钩指标交易资金结算抵扣,并逐年纳入预算予以逐步消化。
(3)关于“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2250万元未按规定在收到资金的30日内分解下达补助对象”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今后,市财政局收到上级转移支付后将及时从项目库中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资金补助对象,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下达,进一步提高资金拨付效率。
4.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关于“未对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开展资金使用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绩效评价,且未在预决算公开平台上公示”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市财政局2021年5月已对2020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评价,并于2021年5月26日在漳平市人民政府网站预决算公开平台上公示资金使用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市交通运输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关于“专项资金下拨不及时”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7月26日组织相关干部专题学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资金的拨付效率。今后,市交通运输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用途使用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各相关用款单位。
(2)关于“在项目未完工验收的情况下,超比例支付工程款11.26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7月26日组织相关干部专题学习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并严格要求相关责任人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关于“至审计日止,利息收入16.31万元未及时上缴市财政”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市交通运输局已于2021年3月2日将利息16.31万元上缴市财政局。今后,市交通运输局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应缴财政的各项资金及时足额上缴。
(4)关于“2019年使用‘白条’支付工程款29.92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市交通运输局已补齐支付畅美公司零星修复工程款58.34万元的正式发票。今后,市交通运输局将加强各项财务支出等报销手续的审核,杜绝“白条”报支现象。
(5)关于“集中报支公务接待2笔48餐,未实行‘一事一结’ ”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市交通运输局将严格落实2018年制定的《漳平市交通运输局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21年8月1日起严格落实公务接待“一事一结”制度,目前未发现存在集中报支公务接待费的问题。
(6)关于“建设项目进度缓慢”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市交通运输局X674线西园镇卓宅至新桥界路工程项目,菁华路桥公司与该工程中标单位福建万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5月28日签订施工补充合同,计划于2021年11月30日完成工程验收并支付余款;新桥镇东坑尾至联六线公路工程项目,已于2021年9月26日组织完工验收。
2.市民政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关于“挤占专项资金319.24万元用于经费支出(局本部167.69万元、市救助站151.55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市民政局于2021年9月1日申请追加民政事务管理经费,经分管市领导批示,已送呈市财政局审核。今后,市民政局将加强对预算资金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严禁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
(2)关于“至2020年末,市救助站结余两年以上专项存量资金219.19万元未上缴市财政”的问题。整改情况:部分整改。市民政局于2021年9月15日向市政府申请拨补下达民政事务管理经费278.8万元及救助站运转经费37.65万元,经市分管领导批示,现已送呈市财政局审核拨补。下一步,市民政局救助站将在保障各项救助工作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多方筹措、分次分批将资金上缴至市财政局。
(三)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1.关于我市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专题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关于“至审计日止,债券资金结转结余11421.07万元在项目单位未使用”的问题。整改情况:部分整改。截至2021年10月31日,漳平市2020年新增债券资金结转结余在项目单位未使用为8410.84万元。市财政局要求各债券资金使用单位每周报送资金支出进度情况,并每月下发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情况通报,督促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
(2)关于“2020年借新还旧37267.92万元,未按规定期限化解债务”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市财政局在安排2022年度预算资金时,认真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部门一般性支出,通过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化解“借新还旧”问题;二是各相关部门继续盘活处置闲置、低效国有资产,通过资产转让收入筹措偿债资金。
(3)关于“至2020年12月末,政府性债务613919.76万元,债务率为171.98%,超过警戒线,属于黄色领域(120%≤债务率<200%)”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2021年起,市财政局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和民生需要,严控新增债务规模,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根据债务到期情况及化解方案,统筹财力优先偿还到期债务,有效化解到期债务,做到总体风险可控且稳中向好,多渠道培植财源,做大分母,增加政府基金收入,降低债务率,确保退出黄色债务指标值。
2.关于我市幼儿园2019~2020年经费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关于“教师人员编制分配侧重城区幼儿园,个别城区幼儿园教师人员超编,但乡镇幼儿园普遍缺编;人员定编未核定医务人员、保健员编制”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市教育局严格按照定编要求,根据生源变化情况,与市委编办沟通,精准核编;结合教师招聘的实际情况对永福和新桥两个乡镇幼儿园教师的比重给予倾斜,缓解教师短缺问题;市教育局经与市人社局、市委编办沟通协调,在保障教师编制的情况下,逐步考虑保育员、保健员的同步配备工作。
(2)关于“全市幼儿园存在大量编外聘用人员现象”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市教育局根据省、龙岩市示范性幼儿园配备标准重新定员定岗,全市各幼儿园将按照班级数确定用人总数;加强对幼儿园聘用人员数量的审查和控制,实行报备制,每学期定期进行核查;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幼儿园逐步解聘非劳务派遣人员,确保做到规范用人。
(3)关于“应上缴财政资金21.7万元未上缴市财政”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市实验幼儿园已于2021年5月28日上缴财政专户财政资金12.12万元;桂林中心幼儿园已于2021年7月2日上缴财政专户财政资金9.58万元。
(4)关于“和平中心幼儿园新建园于2018年12月完工,至审计日止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未投入使用,造成资产闲置”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和平中心幼儿园已于2021年6月18日正式搬入新园,投入使用。
3.关于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以下简称市评审中心)2020年度工程项目审核结果质量专项审计调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1)评审质量方面
①关于“未按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评审”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从2021年6月份起,市评审中心每月组织1次与工程造价相关的政策学习,确保各送审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性文件的规定标准评审。
②关于“项目预算评审未根据设计单位发出设计变更内容及时调整预算”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市评审中心2021年6月30日召开专题研究评审质量审计整改业务会,强调项目评审注意事项。今后,市评审中心将及时按照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变更图纸内容调整预算。
③关于“评审中心在工程预算审核中因多计工程量导致增加项目的预算价”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市评审中心已组织相关业务人员梳理汇总工程量计算、套用定额等评审过程中的常见问题,供评审人员学习参考,进一步提高评审质量。
(2)评审规范性方面
①关于“对评审报告内容把关不严,出现预算审核书与审核报告的预算价不相符的情况”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市评审中心2021年4月1日制定了《漳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岗位职责》,明确职责权利,进一步规范了评审人员执行评审业务的行为。
②关于“评审业务会议制度不够完善,部分投资金额大、预算核减率高的项目,未召开评审业务会,存在较大风险”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市评审中心于2021年7月6日重新修订《漳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业务会议制度》,规定送审价超过1000万元及核减率超过10%的项目应组织召开评审业务会。
③关于“市评审中心未采取有效办法督促建设单位对项目预算造价进行严格把关,连续三年核减率超过10%的项目数占项目总数的比例均超过20%”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市评审中心对核减率超10%的项目,在评审报告中要求建设单位应对编制质量进行把关,慎重选取预算编制单位,同时要求建设单位作书面分析;建立核减率超10%的项目统计表,对年度内出现两次核减率超过10%的,电话提醒建设单位负责人,并将有关情况报送有关主管部门。
(3)关于“市评审中心未对中介机构服务质量进行跟踪监督”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市评审中心于2021年7月6日组织造价评审人员对2020年10月至2021年6月委托中介评审完成预结算的项目进行抽查,共计抽查12个项目(预算6个,结算6个),并及时公布抽查结果。
(四)关于市华昇城市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昇公司)2019~2020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关于“内部制度建设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华昇公司2021年8月组织对2014年1月1日起执行的《员工管理手册》重新进行修编、完善,并于9月16日上报主管部门研究通过,拟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2.关于“大额资金运作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华昇公司已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关于加强市国投公司及下属企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漳政办〔2020〕31号),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后编入《员工管理手册》,并长期执行。今后,华昇公司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事项经集体讨论后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3.关于“专项债券资金沉淀3489.63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2021年3月市财政局已向省财政厅申请将沉淀资金3489.63万元调整至工业园区循环经济体项目,省政府已批准同意将该项资金重新收归市财政局,目前正在办理资金审批手续。今后,华昇公司将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按序时进度要求完成,提高债券资金的使用率。
4.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1)关于“部分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目前已完工投入使用并计划申报移交;万祥北路道路工程已组织竣工验收并计划进行结算审核。今后,华昇公司将加强项目建设组织管理,跟踪落实施工进度,及时发现进度偏差并进行纠偏,形成长效机制。
(2)关于“华昇公司实施的建设项目普遍存在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现象”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华昇公司经班子会研究,强调今后将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要求,及时办理各项审批许可手续,确保各工程建设项目合法、合规。
(3)关于“部分工程项目未进入漳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华昇公司已组织相关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强调今后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项目策划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程序符合规范要求。
5.劳动、人事、薪酬“三项”制度管理方面
(1)关于“发放工资及补贴不规范,重复发放2018年度考勤奖、绩效工资和2018年度年终追加绩效工资计14.09万元;违规发放2019年5月~2021年5月职务补贴3.88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华昇公司已于2021年7月20日按要求完成清退工作,原重复发放的考勤奖、绩效工资、职务补贴计17.97万元已清退到位。
(2)关于“发放2019年度平安单位考评奖金计算基数不正确,多发放平安单位考评奖金计1.2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华昇公司各相关人员已于2021年 7月20日退还平安单位考评奖金计算基数不正确的金额1.35万元。今后华昇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计算发放员工的薪酬。
6.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及处置方面
(1)关于“至审计日止,贫困户、受灾户进城购房欠款162.59万元未收回(保障性住房城北小区二期12户69.1万元、保障性住房桂林小区21户93.49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部分整改。华昇公司已及时与扶贫办沟通贫困户拖欠房款催讨事宜,目前催款函已全部发出,共计31户。下一步,华昇公司将通过发律师函的方式进行催缴。
(2)关于“至审计日止,店面、仓储间出售款32.54万元未按合同及时收回”的问题。整改情况:部分整改。根据欠款人的诉求,华昇公司已对城北小区二期61号店面漏水问题进行修复,并与买受人协商欠款缴交事宜,如协商不成,下一步将采取法律措施进行催缴清退。
(3)关于“资产管理不善,不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华昇公司已通过多渠道加强资产管理,并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分别于8月5日、9月17日报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处置国有资产相关事宜。后续将根据市政府议定事项执行相关处置程序。
7.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管理方面
(1)关于“管理费的收支核算不合规”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华昇公司按照《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平市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漳政综〔2012〕381号)规定,已对公司承建的各项目按计提管理费要求进行整改,如:代建项目收集代建合同,按合同的约定计提管理费;已完工的项目暂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提管理费;在建项目按完成投资额计提管理费。
(2)关于“资金管理不善造成经济损失25.05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华昇公司根据(2017)闽0881执501号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申请强制执行千百汇公司欠款11.5万元,漳平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现千百汇公司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终结强制执行程序;厦门欣居物业公司已破产,未能联系到法定代表人。今后,华昇公司将规范资金管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关于“至审计日止,预借款2814.76万元未能及时收回”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华昇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再次发函给质量安全监督站(欠款25万元)、自来水公司(欠款1064.28万元),要求及时还款,下一步将启动司法程序追讨;房屋征收办(福满路)征拆款1725.48万元,已于2021年8月收回。
(4)关于“使用‘白条’预付工程款532.63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华昇公司于2021年8月将“白条”预付工程款按项目分解到人,各责任人及时与施工方对接,责成施工方补齐相应工程款税票,未补齐税票的将追回相应工程预付款。
(五)其他方面
1.关于“工程项目结算未送有权部门审核现象普遍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市交通运输局县道674线卓宅村至新桥界公路安保应急抢险工程、县道X677线K3+200处涵洞应急水毁等2个工程已经第三方公司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市民政局庭院建设工程已送至市评审中心委托有质资的单位审核,目前处于结算审核征求意见阶段;华昇公司已送审2个项目、正在提交3个项目、催告施工单位9个项目、申报市政府常务会审批8个项目,剩余未送审项目将进行分类处理,确实加快工程项目的结算进度。
2.关于“巡察指出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市桂林中心幼儿园2013~2017年从幼儿伙食费中列支高档食材35.24万元的问题,该问题线索已由市纪委第六工作部调查处理,今后,市教育局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后勤及食品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华昇公司1名劳务派遣人员长期未参与考勤且未负责具体工作的问题,2021年7月2日华昇公司总经理再次约谈相关当事人,要求其按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准时到岗上下班,目前正对其到岗及工作情况按员工考勤办法加强日常监督,如仍不合格,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解除劳务用工关系。
综上,“同级审”相关部门(单位)能充分采纳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按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进行整改,较好地执行了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阶段,全市审计工作将继续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制度的通知》(漳政办〔2015〕223号)和《中共漳平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建立八项机制提升审计整改成效的通知》(漳委审〔2020〕1号)要求,狠抓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增强审计监督效能。将依法加强对财政部门和市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把推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为重点目标,不断创新审计理念思路,加强对全口径预算和预算执行全过程审计,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持续加大开展民生资金项目、教育发展、国有企业管理等领域的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作用,促进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二)提高审计整改实效。加强审计建议研究,深入体制、机制层面分析问题原因,把握规律、精准发力,注重建章立制和源头治理,增强审计建议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审计建议的质量;继续落实《中共漳平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建立八项机制提升审计整改成效的通知》及《提升审计整改成效跟踪检查管理规定》两项制度,持续开展“回头看”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抓好整改责任、销号、回访、定期研究等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审计整改实效。
(三)强化整改责任意识。加强对审计发现共性问题的综合分析和提炼,分类梳理市直各单位及乡镇存在的共性问题清单,组织召开审计共性问题整改推进会,对不同类别的共性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并由市领导当场点人、点事、点问题,逐一确定牵头整改的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时限,形成“任务清单”,逐个逐项打牢制度“补丁”;不断完善审计整改“约谈制”,由分管市领导牵头,组织召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约谈会,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一抓到底,强化审计整改的监督力度,提高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工作责任意识,切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
(四)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继续深化审计与纪检监察、巡察工作的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促进组织、纪检、巡察和审计监督的有效融合。进一步完善审计预警功能,及时移送相关问题线索,充分发挥审计在构建反腐倡廉体系中的作用。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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