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0-0300-2024-00005
- 备注/文号:漳政综〔2024〕42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15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平市中心城区污水专项规划的批复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平市中心城区污水专项规划的批复
漳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漳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审批〈漳平市中心城区污水专项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经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漳平市中心城区污水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你局应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做好《规划》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规划目标及内容有效实施,提升我市城区污水处理能力。
三、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
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要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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