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0-0300-2022-00008
  • 备注/文号:漳政办〔2022〕12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18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电动汽车及自行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电动汽车及自行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来源: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08-19 10:1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漳平市电动汽车及自行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18       

 

漳平市电动汽车及自行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为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及自行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及出行需要,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培育新动能、激发新消费,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统一规划、加快建设、疏堵结合、保障安全的原则,发挥市场和政府两个作用,强化组织,通力合作,确保城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一年见成效、三年基本建成。 

二、目标任务

  2022年、2023年、2024年,全市分别建成电动汽车充电桩60个、50个、50个,全市分别建成电动自行车充电位120个、170个、250个。到2024年,力争全市累计建成电动汽车充电桩260个,电动自行车充电位1000个,努力实现漳平中心城区及各乡镇充电设施全覆盖,迎接新能源时代的到来。

三、重点工作

(一)加快推进公共区域充电设施建设。鼓励拥有停车场的各部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等,带头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建设充电设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车位比例不低于20%;在大型商超、A级景区、漳平工业园区、文体场馆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驻车换乘点等城区人口集聚区的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车位比例不低于20%。有条件的加油站点应配建充电设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商务局、文体旅局,国网漳平市供电公司,各乡镇(街道)〕

(二)大力推进居住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督促指导全市新建居住小区严格按照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的要求建设充电设施。督促指导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小区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完善类改造内容,鼓励支持既有居住小区在地面停车场集中建设充电设施,满足市民充电需求,确保安全运行。新建居住小区停车位应100%规划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支持拥有专用固定车位的居民在满足相关规范、标准的条件下自建自管充电设施,居民向当地供电企业提出用电报装,当地供电企业按规定予以办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提供建设所需的小区图纸和资料,为建设充电设施提供便利。鼓励居民自用充电设施对社会车辆进行分时分享。〔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住建局、漳平市消防救援大队、国网漳平市供电公司,各乡镇(街道)〕

  (三)积极推进城、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动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一揽子工作,鼓励在乡镇(街道)集镇周边划出电动汽车、自行车停车位,或在邻近集镇的群众便利场所建设充电设施,力争2024实现全市乡镇公共充电设施全覆盖。逐步推动充电设施向乡村延伸,培育打造县城充电站+集镇充电分站+村居充电桩三级充电服务网。在区城客运站、乡镇客运中心、村客运招呼站、交邮融合邮政快递网点等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充电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中国邮政漳平分公司,国网漳平市供电公司,各乡镇(街道)〕

(四)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与充电设施建设互促互进。贯彻落实《龙岩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龙岩电动物流城市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多措并举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推进我市物流、环卫、中短途客运、厂区矿区及渣土运输重卡等专用车辆电动化,2022年力争全市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标准车500辆以上,其中,新能源物流车100辆以上,在此基础上稳步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责任单位:市工信科技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五)加快补齐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短板。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列入2023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试点先行原则,市、镇财政要积极探索以以奖代补形式给予资金补助支持。以菁城街道为试点,扎实推进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制订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设计、建设、验收的行业标准。〔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漳平市消防救援大队,菁城街道〕

(六)加强监管服务平台建设、运营和管理。健全完善全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监控与服务管理,整合我市电动汽车及自行车充电资源,实现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共用共享、互联互通,引导市内所有公用、专用充电设施和个人充电设施接入平台接受监管,与“e龙岩等公共服务平台数据联网共享,实现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在线监控、故障预警、状态查询、充电导航等功能,提高充电服务的智能化、数字化、便捷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信科技局、数字建设中心,国网漳平市供电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直各有关单位、乡镇(街道)要切实承担起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做好本区域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要按照市政府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本地充电基础设施总体目标和年度发展目标,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按时完成任务;要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和用户入场难等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分工,协同推进。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市发改局、城市管理局分别

作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领域联席会议的召集部门,要牵头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市工信科技局负责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行业管理,制定相关行业管理规范,牵头建设全市充电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加快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市住建局督促指导新建公共停车场等场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小区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完善类改造内容;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市消防救援大队、铁塔龙岩分公司等部门研究制订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设计、建设、验收的行业标准,负责推动既有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市自然资源局督促指导全市新建住宅小区严格按照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的要求建设充电设施,与发改局共同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编制和完善所在辖区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提供消防安全方面的技术指导;国网漳平市供电公司负责做好充电基础设施接网服务,积极参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支持铁塔龙岩分公司积极参与电动自行车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

(三)简化手续,加快建设。鼓励上市企业与国网漳平市供电公司合作,参与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支持各类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减少规划建设审批环节,切实做好企业备案服务保障。在企业备案资料完备的情况下,不得以企业须在项目所在地注册公司作为前置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或电动自行车统一集中充电区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设城市(镇)公共停车场(楼)时,无需为同步建设充电桩群等充电基础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电网企业简化企业充电设施配套接网工程内控流程,优化建设周期,保障充电设施快速限时无障碍接入。

(四)加大支持,优化服务。市发改局督促国网漳平市供电公司贯彻落实相关电价政策,提高充电位利用率。支持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采取融资租赁、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宽多元融资渠道。市自然资源局要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优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采取划拨、出让或租赁等多种方式供地,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供应交通运输、工矿仓储、商服、住宅等建设项目用地时,将配建充电基础设施要求纳入项目土地供应条件;逐步推动已有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加油站点、公交场站、社会公共停车场与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按标准配建充电基础设施。严禁巧立名目违规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

(五)强化跟踪,引导推广。建立充电基础设施月度跟踪协调机制,适时通报各乡镇(街道)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企业要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发展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各项优惠政策措施

的宣传,充分引导社会各界购买使用电动汽车,有序停放电动自行车,大力营造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的良好氛围。

 

附件:1漳平2022-2024电动汽车公共充电位建设

计划表

2漳平市2022-2024自行车公共充电位建设计划表

 

 

 

 

 

 

 

 

 

 

 

 

附件1

漳平市2022-2024电动汽车公共充电位建设计划表

计量单位:(标准桩)台 

  乡镇(街道)

2022

2023

2024

菁城街道

16

12

14

桂林街道

6

11

6

和平镇

 

5

 

西园镇

5

6

 

芦芝镇

 

 

5

南洋镇

5

5

 

双洋镇

 

5

 

拱桥镇

5

 

 

新桥镇

8

 

 

溪南镇

5

 

5

象湖镇

 

 

5

永福镇

5

6

 

赤水镇

5

 

 

吾祠乡

 

 

5

灵地乡

 

 

5

官田乡

 

 

5

合  计

60

50

50

备注:1台标准桩指160千瓦直流充电桩或17千瓦交流桩。

附件2       

漳平市2022-2024自行车公共充电位建设计划表

2022年建设(桩数)

2023年建设

(桩数)

2024年建设

(桩数)

万成100家园一期

10

 

10

品润剑桥郡

10

 

10

凯源锦绣名城C

 

10

 

漳平大景城A

 

 

10

漳平电厂生活区

10

 

 

美丽家园

10

 

 

九龙桂冠

 

20

 

万成家郡

40

 

 

中楚阳光体育城

 

20

 

祥和新城

 

 

10

中央美地

 

10

10

中央福第

 

 

20

亿强花园

 

10

 

华龙B

 

 

10

华龙E

20

 

 

万山佳缘/万山华府

 

 

10

上江电力小区

10

 

 

学府珑庭

 

20

 

滨江上城

10

 

 

富邦华庭

 

10

 

天守阳光城三期

 

30

 

九龙名苑

 

 

20

福满庭苑

 

 

10

万荣菁都广场

 

 

20

万星影视文化广场

 

 

20

清华首院

 

 

20

清华上郡

 

 

20

文著

 

 

20

万成铂仕家园

 

 

10

香樟美地

 

10

 

中骏和璟府

 

10

20

铁路三区

 

20

 

合  计

120

170

25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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