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0-0300-2022-00003
- 备注/文号:漳政地〔2022〕20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3-11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漳平市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2年漳平市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1日
2022年漳平市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科学有序推进我市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政〔2021〕2号)、《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龙自然资源发〔2021〕1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一张蓝图保发展、一体共治建生态”的工作思路,坚持“多规合一”、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统筹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编制,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性作用和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合理调控经济社会发展及建设布局与国土资源生态环境承载力之间的关系,促进合理开发、充分利用和有效保护国土空间资源,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完善规划实施管理机制,有效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目标任务
全面启动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各乡镇(街道)应借鉴省、市优秀村庄规划编制案例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并推动“镇村联编”、“多村联编”模式,通过制定片区跨村联建联编方案、统一招标、统筹编制,做到资源整合,节省编制费用。同时,将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纳入乡镇(街道)重点工作内容,加快推进规划编制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任务。
(一)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全面启动永福镇、新桥镇、芦芝镇、拱桥镇、南洋镇、双洋镇、赤水镇、溪南镇、象湖镇、官田乡、灵地乡、吾祠乡等12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各乡镇应于2022年底前形成初步成果,成果应满足《福建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要求。
(二)村庄规划编制
根据《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全市2022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市2022年应完成28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同时推进已批复50个村庄规划成果的汇交备案工作。
三、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计划
(一)启动阶段(3月15日-5月30日)。各乡镇(街道)启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将确定进行规划编制的村庄基本情况上报市自然资源局,并于5月30日前确定规划编制单位,完成第一次调研和基础资料收集工作。
(二)编制阶段(6月1日-12月30日)。组织安排编制队伍入驻,开展资料收集、走访座谈、问卷调查、实地踏勘等详细调查工作,及时对接相关部门。分析研究乡镇区位交通、人口经济、特色资源、建设情况等,衔接上位规划,明确对本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管控与引导要求,科学确定乡镇类型和发展方向,合理确定规划编制内容、指标体系、编制深度和成果要求,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形成初步方案。
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计划
(一)启动阶段(3月15日-4月30日)。各乡镇(街道)应根据《漳平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三年行动计划》要求,落实工作经费,及时启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通过招投标方式明确编制单位。
(二)编制阶段(5月1日-9月30日)。各乡镇(街道)要强化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主导地位,严格按照《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要求,稳步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及时掌握编制工作进展情况,认真研究审议规划方案,提出意见建议。原则上于2021年9月30日前通过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向社会公示。
(三)审查及备案阶段(5月4日-12月25日)。村庄规划初步方案公示结束后,由乡镇街道报文本送至市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技术审查,通过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将规划成果逐级汇交至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由主要领导、分管班子成员、有关所(站)负责人、规划设计单位、村民代表共同组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统筹推进规划编制工作,积极向上争取相应资金补助,保障规划编制经费投入,确保规划编制有力有序推进。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做好与规划编制单位的对接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调查、基础地理信息等基础资料,协调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对本乡镇有关规划业务的日常监管。各乡镇(街道)及规划编制单位要对规划编制成果质量负责,确保规划成果符合相关要求。
(三)科学编制规划。村庄规划应委托有资质、有水平、有能力的编制队伍进行编制,要深入开展驻地调研,详细了解乡镇街道实际,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分析论证,注重编细编实,在规划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上下功夫,切实做到规划科学合理,具有较强指导性和操作性。
(四)加强督促指导。市自然资源局要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和技术服务,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各乡镇要明确一名联络人,负责日常联络、协调事宜,并从2022年5月起每月20日前将当期工作进展、规划编制进度、存在问题等情况报送市自然资源局。
附件:1.2022年度漳平市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任务分解表
2.2022年度漳平市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表
3.2022年度漳平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表
4.2022年度漳平市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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