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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10-16 14:49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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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目录

主要职责

序号

具体职责(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依据

负责股室

股室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地点及时间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龙岩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相关的地区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检查督促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策和措施;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二)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全市村庄和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工作。指导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和村镇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指导中心镇的建设,配合推动城乡建设统筹工作。

  (三)拟订全市城市园林绿化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的园林绿化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组织审核文化遗产预备名录、文化遗产的申报。

  (四)规范管理全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管理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保障全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政府投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和使用监督。

  (六)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措施;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七)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房地产市场监管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开发与交易、危房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等房地产中介机构、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发布房地产开发、交易信息。

  (八)拟订全市城乡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管理城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桥梁、供水、节水、排水、污水、燃气、建设档案等行业管理工作。

  (九)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指导和监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制度并监督执行。

  (十)承担全市建筑工程(含地下人防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监理、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

  (十一)承担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生活减排。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龙岩市有关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管理全市人防工作和人防建设。

  (十三)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

(一)综合股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机关效能、综治、督查工作;管理机关财务、物资、计生、房产和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人员编制、劳资和职称管理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的议案、提案等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建设项目的档案工作;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综合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各项资金,管理局机关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8〕27号)、《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岩委办发〔2018〕27号)、《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委办发〔2018〕16号)

综合股

官登对

0597-3271007

漳平市桂北路78号B幢六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

(二)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

  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等工作;负责权责清单管理工作。组织研究制定行业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行业地方政府规章的起草、审查、报批;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行业的方针、政策;组织行业合法性、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报备、清理工作;指导和管理本局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诉讼和法制宣传;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合法性的审查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管理全市行业监督工作,依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并组织开展行业专业法律咨询和服务工作。

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

林志金

0597-3099645

3

  (三)城乡建设管理股

  拟订全市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减排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城市道路、桥梁、供水、节水、排水、生活污水处理和管网配套、燃气、减排、市政公用设施等行业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城市管线工程建设;协调推进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参与市政公用行业发生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全市城市园林绿化政策并指导实施,规范全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全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和村镇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城乡建设管理股

戴志露

0597-3272502

4

(四)建筑业和工程建设管理股(安监股)

  拟订全市建筑业改革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管理和各方责任主体行为;指导和监督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建筑工程招标文件的备案审查;指导和管理建设工程造价工作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指导和管理建筑节能及建设科技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成果的管理和推广工作。指导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质量安全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建筑工程建设监理、工程质量检测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监理、检测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辖区内建筑企业的施工安全进行培训;实施房屋建筑市政公用行业管理法规,配合参与市政公用行业(城市供水、燃气、市政设施维护等)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建设行业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处理。

建筑业和工程建设管理股(安监股)

范思华

0597-3272505

5

(五)房管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龙岩市有关房产管理、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拟订房地产发展规划、房地产市场监管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管理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发布房地产开发、交易信息;负责房地产开发与交易、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与咨询、白蚁防治、房屋租赁、危房管理、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工作;按职责分工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房管股

李奇忠

 

6

(六)人防股

  负责拟订与实施全市人防工程建设、指挥通信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参与全市公共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上报审批、技术管理、质量监督和验收,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中的人防设计审查;参与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防护设计审核和工程质量监督;指导和检查全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战转换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人防工程和人防设施的平时开发利用与经营以及招商引资工作,拟订人防平战结合优惠政策,编制全市人防平战结合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完善全市防空防灾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平时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监督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负责人防组织指挥、通信警报建设,拟订和组织实施防空袭预案、城市人口疏散计划、专业队伍组建和训练计划;协调人防通信、警报实施保障有关工作;指导人防地面指挥所业务建设;指导城市居民“三防”知识教育;配合教育部门编制人防教材及教学计划,指导在校学生的人防教育。

人防股

黄成锋

08597-752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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