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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0-16 16:56 来源:漳平市财政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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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财政局机构职能目录

主要职责

序号

具体职责(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依据

负责科室

科室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及地点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财税地方性法规、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市规章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财税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章制度。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草案;组织拟定市直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承接上级财政下放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办理的职责。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中央国库集中收缴制度,制定和执行市级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监管彩票资金使用。 

(四)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制定和执行市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管理市级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控、购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控购方面的违法违规事项。 

(五)研究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组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组织领导,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推进和深入,进一步研究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机制,组织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重点环节的基础性、技术性、服务性工作。组织、指导乡镇(街道)财政所和我市预算单位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七)参与税收政策的研究制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出税收政策的建议;根据预算的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八)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监督管理;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全市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编制全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研究和拟订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防范债务风险;统一管理全市政府外债,拟订债务基本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全市政府性债务统计分析,拟订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政策,评估和监控市本级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防范化解市本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预算管理有关监管工作,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四)贯彻落实农村综合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牵头起草全市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村综合改革财政性资金的管理。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研究制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规定,牵头负责扶贫资金在线监管,开展扶贫资金监督检查;牵头负责乡村振兴资金投入保障小组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国家、省、龙岩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依法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合理流动,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依法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 

(十六)承担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职责。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创新财政管理方式,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十七)承担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 

(十八)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相关职责。 

(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综治(平安单位创建)、文明、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局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承担局机关的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改革、机构编制、人事、工资调整、教育培训、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统计报表、老干部服务等管理工作。负责财政计算机软硬件维护和病毒的防治,保障网络安全。

《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漳委办发〔2019〕27号)

人秘股

陈小燕

0597-7532944

漳平市和平中路13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办理市级预算调整事项;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负责全市收支预算执行进度的统计、编报和分析工作;承担市直部门含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在内一般公共预算综合平衡的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预算及社保基金预算汇总、批复、调整预算批复;根据上一年绩效评价结果,提出部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的建议。牵头组织市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健全项目预算编制审核机制;负责归口管理部门预算的编制、批复和组织执行。牵头组织拟订、审核或会同部门拟订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牵头办理财政上下级结算;牵头组织全市财政供养人员统计系统填报。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推进预算公开工作。承担与市人大财经委员会有关联络工作,办理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对本级预算初审意见的落实和答复;牵头负责与审计相关监督部门对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审计相关联络工作。

《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漳委办发〔2019〕27号)

预算股

朱文杰

0597-7532323

漳平市和平中路13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

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和总预算会计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市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负责办理财政实拨资金拨付,负责市级金库、财政代管专户和非税收入等的会计核算、账务核对和会计档案管理,负责全市“三公经费”汇总统计工作;编制市级政府决算,审核汇总全市政府决算,组织开展全市政府决算公开,编制市级政府决算草案;牵头组织开展部门决算编制,审核汇总市本级及全市部门决算,牵头组织开展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组织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审核合并市级和全市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管理市级金库,负责财政资金调度,编报库款月报;组织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改革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财政专户、核准备案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预算单位资金存放业务;牵头组织清理财政周转金。

《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漳委办发〔2019〕27号)

国库股

陈幼萍

0597-7533648

漳平市和平中路13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4

承担行政、政法、党派、群团机关、教育、文化体育和旅游、宣传等方面相关部门预决算及其组织实施等系列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组织所联系部门实施财政日常和专项管理与监督;负责拟订市级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研究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贯彻执行中央、省政法经费管理制度,研究政法部门经费保障政策。牵头组织实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教育、文化、体育、宣传等行业的财务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教育、体育、文化等专项资金。

行政事业股

陈文金

0597-7522291

漳平市和平中路13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5

牵头研究财政促进经济、产业发展方面财政政策,承担市发改局、统计局、供销社等部门预算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国家粮油储备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深化项目资金的平衡预算和筹措工作,制订加强财政性项目资金统筹管理相关制度。

《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漳委办发〔2019〕27号)

经济发展股

陈丽芳

0597-7522290

漳平市和平中路13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6

参与全市工业、流通企业产业发展政策的研究与制定;负责工业、流通企业产业发展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全市工业、流通、经贸、外商企业优惠政策兑现的具体工作;承担工信科技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预算相关工作及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支持政策,管理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牵头落实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工作;牵头管理企业改制预留资金。

《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漳委办发〔2019〕27号)

企业股

谢亿露

0597-7533213

漳平市和平中路13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7

承担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承担城市建设、保障性住房等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预决算管理工作;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配套政策;提出财政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及政策,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政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牵头组织财政性项目资金设立、管理和政策的研究制订;提出清理、整合、统筹市级财政性资金、上级专款、政府性融资资金、国有资产收入、项目资金计划等方面管理的方案。

《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漳委办发〔2019〕27号)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建设股

陈丽芳

0597-7522290

漳平市和平中路13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8

参与“三农”财政投入方面政策的研究制定;承担农业农村、林业、森林公安、水利、老促会、扶贫基金会等部门预算的审核、批复、调整等工作,管理监督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承担农村综合改革财政资金管理,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承担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性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财政性资金管理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研究制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规定;牵头负责乡村振兴资金投入保障工作。

《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漳委办发〔2019〕27号)

农业农村股

吕大

0597-7522292

漳平市和平中路13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9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老干部局、残联、红十字会、计划生育协会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会同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管理工作;审核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漳委办发〔2019〕27号)

社会保障股

陈惠宝

0597-7522293

漳平市和平中路13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10

参与拟订金融等领域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执行外经贸、外商投资和境外企业方面的财务制度;承担商务局等部门的预算管理工作;执行外事活动及各类因公临时和长期出国(境)人员工资生活待遇标准和有关费用开支标准;负责市直单位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额度预算编制及分配管理工作;承担市级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参与地方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参与对市级国有金融企业的财务管理;管理涉及地方的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业务,落实市级企业应急还贷奖励资金;承担市级政府投资基金协调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规范、完善、做好PPP项目管理和政策落实宣传工作。负责亚行农业项目贷款资金的管理,参与亚行农业贷款资金项目的论证,建立亚行贷款资金专用账户,审查确认项目年度亚行资金使用计划,组织项目还贷工作等。

《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漳委办发〔2019〕27号)

外经金融股

江映艳

0597-7525663

漳平市和平中路13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11

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支持政策;参与执行工资、津补贴等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参与研究提出住房改革政策,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承担彩票财政管理的相关工作;参与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政策。 

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其他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负责全市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负责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开展非税收入征缴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工作。

《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漳委办发〔2019〕27号)

综合股

张柏忠

0597-7525663

漳平市和平中路13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12

承担管理全市会计工作,对全市会计行业组织进行指导和监督;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准则制度、管理会计标准、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标准等,拟订全市性相关实施细则和办法;负责全市会计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及其他会计人才培训;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会计代理记账备案工作。指导市财政学会的工作。

《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漳委办发〔2019〕27号)

会计管理股

陈思江

0597-7533991

漳平市和平中路13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13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财税法律、法规、条例、决定、规定及有关实施细则,并结合本地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开展重点税源普查、调查,研究分析全市税源状况及其变化,对当地财政经济影响重大的税收政策进行测算分析并提出应对的具体措施和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的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市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的认定及管理。负责做好财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实施,做好法律、法规培训及考试工作;负责财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牵头做好财政行政处罚、行政诉讼工作;管理国家赔偿经费。 

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部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等工作;负责权责清单的管理工作。

《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漳委办发〔2019〕27号)

税政条法股(行政审批股)

陈炳加

0597-3202078

漳平市和平中路13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14

拟订年度监督计划;组织实施涉及重大事项的专项监督;向业务管理机构反馈监督结果及意见。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并提出完善财税法规、财会制度和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承担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承担监督检查政府及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市级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对违规使用财政资金问题,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地方政府债务问题进行检查核查。负责财政局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局机关内部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制度、预算和财务收支管理等情况;组织实施内部控制专项检查、考核和评价工作,牵头开展财政“1+x”专项督查工作,负责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协调推进和公开工作。受理违反财经法规的举报事宜,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

《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漳委办发〔2019〕27号)

监督检查股

黄永辉

0597-7521388

漳平市和平中路13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15

承担中央专项借款管理工作;负责外国政府贷款借、用、还全过程的管理;负责全市各级政府外债的统一归口管理;承担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和联合融资项目的磋商、谈判与签约业务,以及对外偿还、对内回收和相应的资金管理;编制利用政府外债中长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库,做好筛选上报工作等;拟订我市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承担市本级政府债务的预算管理。负责市本级政府债务规模限额管理和地方政府债券的转贷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政府性债务统计分析,拟订市本级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政策,评估和监控市本级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监管市本级政府或有负债。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和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定期公开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负责牵头组织填报、汇总上报相关债务数据及政策口径解释。

《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漳委办发〔2019〕27号)

债务管理股

连婧

0597-3270512

漳平市和平中路13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16

拟订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和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职责;组织实施财政资金和财政政策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和指导部门(单位)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牵头开展财政局绩效考评工作。会同审计部门加强预算绩效监督管理;指导部门预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漳委办发〔2019〕27号)

绩效管理股

林旭敏

0597-7532323

漳平市和平中路13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17

贯彻执行中央、省、龙岩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并完善全市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依法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合理流动,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负责牵头研究拟订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除办公用房、车辆外);建立和完善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审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审批、处置;组织编制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报告。牵头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工作;承担上级财政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等有关事项;牵头落实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相关工作。

《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漳委办发〔2019〕27号)

国有资产管理股

苏德雄

0597-7520556

漳平市和平中路13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18

落实和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研究政府采购政策措施,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负责市级政府采购活动管理与监督,贯彻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依法办理政府采购审批和核准事项,受理政府采购项目投诉,对市级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考核;指导市直单位、乡镇(街道)采购工作;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统计。 

执行省、龙岩市控办有关控购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监管,处理控购方面的违规事项;审核转报执法部门申购市级执法执勤用车审批手续;审批和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车改核留编制一般公务用车和事业单位业务用车。配合有关业务股室办理公务用车资产调拨等相关手续;建立健全市直车改核留车辆档案。

《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漳委办发〔2019〕27号)

采购监督管理股

陈蕾

0597-7526595

漳平市和平中路13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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