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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4-12-11 00:00 来源:市府办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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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漳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龙政办〔2014〕130号)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龙政办〔2014〕223号)文件要求,现将漳平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工作职责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提出的要求,根据业务分工,对漳平市信息工作任务做了分解,及时要求各牵头和责任单位按各自职进一步责细化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明确分工、协同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漳平市信息公开办对各牵头和责任单位进行业务指导、跟踪督查。
  二、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漳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各部门实际,完善漳平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分工、要求和责任,积极推动漳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漳平市重要工作部署、关系漳平市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一是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收集、整理,及时在漳平市政府网发布,主动公开;二是根据龙岩市、漳平市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根据流程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网上发布、政务公开栏发布等平台的公开工作,推动漳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轨道。截至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市级累计199件,各部门累计1078件,各乡镇(街道)累计549件;依申请公开受理全市累计23件(含各乡镇、部门),答复23件(含口头答复);各类公告公示累计951件(含救济扶贫、土地征收、人事招聘等)。
  (三)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认真开展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梳理,公开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开取消、清理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对今年漳平市办理的行政许可及时在漳平市政府网、公示栏进行公示。截至受理249576件,累计办件237991件,办结率95.36%。
  2.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加大漳平市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公开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各部门在公示栏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交通、公安、统计等部门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在政府网、公示栏公开漳平市建设项目规划和实施情况,提高项目工作透明度,通过漳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依法依规进行招标,累计受理2341件,成交2089件,实现交易总额26.90亿元,增收节支2.59亿元。
  (四)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其资金使用情况的部门和单位外,我市要求各部门公开预算决算,同时督促我市各部门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在各单位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存在问题
  2014年,漳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开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较频繁,没有做好衔接工作,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开展,新接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业务培训,工作人员对工作还不够了解。
  (二)一些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属性界定不清,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2015年信息公开要点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推进我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热点,提升漳平市公信力为重点,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领域,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完善政务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公开目标是:
  1.国家、省、市有关我市发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3.单位信息:机构职能、部门设置、领导分工等政务信息。
  4.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流程、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法律依据等)。
  5.行政许可公示。
  6.市政建设项目信息。
  7.行政执法情况。
  8.积极推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
  (三)具体举措及推进方式
  1.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对本市出台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规划及实施等情况,通过网站等媒体发布,增进公众对我市政府工作的认知和理解。二是推进我市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要求推进财政预算执行信息公开,提升财政预算执行的透明度;加大我市专项资金使用、工程项目、物品采购等信息公开。
  2.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一是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行政审批标准,做到审批内容、申报材料、审批条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间标准化,同时完善行政服务事项服务规范。二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应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
  3.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一是开展经常性教育培训。加强对《条例》及政务信息公开有关文件学习,进一步准确把握政策要求,提高业务水平。针对工作人员变动情况,按照要求做好传帮带交接工作。培训范围覆盖我市全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梳理政务公开信息,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及时做好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等业务工作信息公开,力争在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性、时效性有所改进,方便群众查询和获取。四是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全面提升我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进程。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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