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限价商品住房申报审核时间的通知
漳政办〔2014〕29号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延长限价商品住房申报审核时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各工业企业:
我市限价商品住房申报工作从2013年11月8日开始至2014年1月20日申报截止日,仅有40多户申报此类保障房。为切实解决符合条件的家庭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及工业企业要加大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政策宣传力度,加快推进限价商品住房的申报审核工作。
二、申报条件、申请办法不变,按照(漳政办〔2013〕209号)文件执行。
三、从2014年2月25日起至我市限价商品住房售完为止,正常工作日均可申请,采取申报一批、公示一批、销售一批的模式开展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工作。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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