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做好规模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指引工作,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现将规模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采购相关指引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的原则,进一步提高规模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采购质量效益,推动规模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市场秩序,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提高市场主体获得感,更大激发市场活力。
二、规模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采购规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中关于规范规模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的采购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第二条至第四条及843号文第二条规定范围的项目,其施工、货物、服务采购的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达到16号令第五条规定规模标准的,该单项采购由采购人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涉;其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国有企业可以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规模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制度,推进采购活动公开透明。”
三、规模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可以选择的采购方式
国家发改委16号令第二条至第四条及843号文第二条规定范围的项目,其施工、货物、服务采购的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达到16号令第五条规定规模标准的项目,采购人可以参照以下几种方式自主选择采购方式:
(一)招标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开招标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可以通过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2.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二)政府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五)询价;(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除了招标采购方式,还可以选择以下非招标采购方式:
1.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2.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3.询价。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4.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四、其他政府采购规定
1. 工程采购管理。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闽财购函﹝2021﹞2号)关于工程采购管理规定:工程项目依法采用招标方式的,按照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管有关职责分工,由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并根据行政监督部门的规定使用招标文件范本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工程限额标准以上的工程项目,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用政府采购文件范本,使用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由财政部门监管。
2. 分散采购及公开招标限额标准。根据《龙岩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龙财购﹝2021﹞1号)关于分散采购及公开招标限额标准规定,我市市县级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标准限额标准为50万元,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60万元;市县级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200万元。
3.分散采购管理。《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闽财购函〔2021〕2号)关于分散采购管理规定: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以及集中采购目录项目所列金额标准以下的,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实行分散采购管理。采购人不得将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工程、服务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也不得将集中采购目录项目所列金额标准以上的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化整为零规避集中采购。分散采购由采购人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社会代理机构实施采购,也可以依法自行组织采购;采购人依法自行组织采购的,应采用法定采购方式。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实施。各级招投标牵头部门及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规模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招投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加强指导协调,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规模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采购质量效益,营造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规模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市场健康发展。
2.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招投标牵头部门及主管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抓落实,切实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市场秩序。发改、财政、工信、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商务、文旅、大数据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规模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工作指导协调,推动采购活动公开透明、合法合规。
3.规范制度规则制定。市、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龙发改法规〔2021〕3号)要求,严格落实规范招标投标制度规则制定等工作措施任务,持续开展招投标领域制度规则清理工作,确保清理后保留的制度规则合法合规。原则上市级不再另行制定新规则,县(市、区)不再保留或新制定招投标制度规则文件。规模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单项采购由采购人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涉。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龙岩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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