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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安排计划及分级管理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7 17:07 来源:龙岩市人民政府网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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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为深入推进“一市两区三组团”“五基地六产业七景区”建设,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充分展示重点项目建设的示范、带动、引领和支撑作用,经研究决定,2020年全市安排重点项目300个,总投资3969.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45.2亿元,计划实现开工项目91个、建成投产项目51个以上。其中:列入省重点项目180个(市管173个),总投资1893亿元(市管1606.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11.6亿元(市管363.1亿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工作责任。重点项目建设实行分级管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分级管理责任,跟踪、检查、监督本辖区、本领域所属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有关问题,监测分析项目投资进度以及工程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单位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安全监督制和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各种验收制度,全面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有效落实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控制管理,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按计划实施。

  二、扎实推进目标计划。各分级管理单位要根据市政府批准的重点项目建设年度目标计划安排,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施工组织,提高工作实效;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按年、按季、按月进一步细化分解年度目标计划、开竣工节点和工程进度,并逐一落实到各参建单位、各施工班组,力促前期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投产,投产项目早见效。

  三、加强项目服务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领导挂钩、定期会商、问题专报、跟踪督办等工作机制,强力突破重点项目在前期报批、环境影响评价、用地(用林、用海)及征迁、主要设备和建筑材料供应、建设资金、施工用水用电用油用砂和火工品保障等方面的要素保障,强化困难和问题在线管理,加快构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跟踪督办机制,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四、强化实绩实效考核。2020年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将继续作为市对县(市、区)党委、政府及市直部门绩效管理指标考评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发改委(项目开发中心)将进一步完善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科学合理设置考评内容、指标、分值等事项,突出目标、结果导向,注重实绩实效,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附件:1.龙岩市2020年重点项目分级管理名单

      2.龙岩市2020年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安排计划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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