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灾后
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好省、龙岩市和漳平市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卫健局成立漳平市灾后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连美全 市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丽晨 市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范海豪 市卫健局副局长,市疾控局局长
成 员: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局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治组、卫生防疫组、健康宣传与灾后重建项目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范海豪 市卫健局副局长,市疾控局局长
成员:陈进里、陈燕平、邓小英、陈文秀、陈世雄
主要职责:组织指导制定灾后卫生应急处置方案,综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受灾人员救治、卫生防疫等工作,督促医疗卫生单位做好救灾抢救、应急药品物资调拨等工作,以及灾后防疫、医疗救治、疾病监测等信息汇总和上报工作。
2.医疗救治组
组 长:李丽晨 市卫健局副局长
成 员:吴文聪、许一慧、陈杨妹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医疗专家力量指导受灾乡镇(街道)开展医疗救治等有关工作,做好恢复灾后医疗服务工作,根据需要派出医疗巡回组指导基层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3.卫生防疫组
组长:范海豪 市卫健局副局长、疾控局局长
成 员:王义芳、蒋华芬、唐小青
主要职责:组织制定灾后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开展疾病监测、健康教育,指导灾区开展清淤、消杀,指导灾区做好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加强饮用水管理,保证灾区居民饮水卫生安全;做好受灾群众的心理疏导工作。
4.健康宣传与灾后重建项目组
组 长:李丽晨 市卫健局副局长
成 员:黄莉、林温温、曾碧云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灾后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增强灾民卫生防病意识,及时报导灾后防病各项工作。密切掌握舆论导向,正面引导。指导灾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收集汇总受灾医疗卫生机构损失情况,组织受灾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灾后重建项目策划申报。
二、强化工作落实
1.进一步摸清受灾灾情。各受灾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与所在地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第一时间掌握辖区内的灾情情况,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事求是及时上报。
2.进一步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受灾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卫健局的统一指挥下,及时派出医疗救援力量赴一线做好伤病员和重症病人的救治和转运工作;要指导组受灾群众提供就近的医疗服务,妥善解决好灾区群众看病就医;要组织力量抓紧恢复受灾医疗机构的正常医疗。
3.进一步做好灾后防疫工作。要统筹辖区防疫方量,选派责任心强、业务技术好的疾控、卫生监督人员驻受灾乡镇(街道),会同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开展灾后防疫工作,重点指导灾后消杀、卫生防病知识宣传、饮用水监督监测等工作。市疾控中心要落实疾病监测,建立疫情日报告、零报告,要及时采购和分发消杀物资,指导一线消杀人员做好消杀工作,开展消杀效果评价。相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立消杀药品领用点,及时将消杀物资分发到承担消杀任务的工作人员并规范指导消杀工作,保障灾后消杀到位。卫生防疫组要组织心理干预力量深入一线做好受灾群众的心理疏导工作。
4.进一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市爱卫会要组织发动当地群众开展灾后环境卫生整治,及时清除垃圾、淤泥、积水,组织除“四害”工作。并加强健康知识宣传,引导群众不喝生水、不食用受水浸泡过的食物和过期食品、不食用各类野生菌菇,有效防范食物中毒。
5.进一步规范信息报告。要建立灾后防病日报告制度、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按规范要求向市卫健局应急办报告工作信息。
三、强化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第一时间贯彻落实省、龙岩市、漳平市防汛救灾会议精神,统筹协调解决物资、人员等保障,深入一线协调指挥灾后防疫和医疗救治等各项工作,建立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实之又实、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做好灾后防病各项工作,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2.压紧压实责任。各单位、各工作组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认真做好灾后防疫、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爱国卫生运动、健康宣传等各项工作,压紧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对因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追究单位、个人的责任。
漳平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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