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重点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建设本专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信息公开 > 养老服务
漳平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调整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1 09:48字号:
视力保护色:
 

漳老龄委〔20251

 

 

漳平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关于调整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的通知

 

漳平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机构改革、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为全面推进我市老龄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对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任:张财煊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姜长华    市政府办党组成员(保留正科长级)

                 巧玲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老干部局局长

                 陈伯锋    委社会工作部部长

                         永健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美全    市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

                         长德    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员:吴强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希伟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

                  金明    市发改局党组成员、粮储局局长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工信科技局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

                  郭启敏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丽晨    市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丽娟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保留正科长级)

木生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上立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陈群峰    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忠庆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

   曹文科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发展中心主任

   大略    市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

   允龙    市商务局二级主任科员

曾德盛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洛平    市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吴淑芬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谢永胜    市数字中心主任

 郑志彬    龙岩市漳平医保局一级主任科员

   郑少春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林金鼎    团市委副书记

蒋健翔    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秀珍    市残联副理事长

           国家税务总局漳平市税务局副局长

       龙岩金融监管局漳平支局副局长

   郑六姑    市民政局三级主任科员

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赖永健兼任。

今后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如有人事变动或工作调整,由成员单位调整后报市老龄办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漳平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漳平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202541

(此件主动公开)


漳平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委组织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将党政干部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中的表现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将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加强老龄工作干部队伍建设。

市委宣传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老龄委提供的新闻素材配合市老龄办做好市委、市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政策宣传。指导市融媒体中心做好老年人和老龄工作的先进典型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尚。

市委统战部:推动我市养老事业与港、澳、台的交流合作,借鉴港、澳、台养老服务业有益经验和做法,协助联络和对接适合我市的养老产业,促进我市老龄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做好少数民族老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宗教团体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市委社会工作部:将老龄工作纳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总体部署统筹推进。支持有意愿有条件的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和建设老年志愿者队伍。推进志愿服务进社区,组织开展敬老孝老志愿服务活动。

市委老干部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制定和完善离退休干部有关政策、规定并督促检查落实。扎实推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精准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一体推进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发挥作用和服务管理。认真做好对全市离退休干部和党员的宏观管理,切实加强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加强老年大学和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的建设和发展。

市发改局:推进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与本市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衔接平衡,积极争取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预算内投资,推动银发经济发展。

市教育局:主动联系有关部门,牵头研究制订老年教育的规划、政策和法规。宏观指导老年教育工作,推进老年大学建设和发展,引导发展社区老年教育,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举办老年大学或参与老年教育,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举办老年教育。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引导和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课程。鼓励教育系统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利用所学所长,在老年教育、科学普及、文化传承、社区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市工信科技局:研究、制定老龄问题及老龄化社会的科技应对策略;在相关科技计划中积极推进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老龄服务发展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和示范应用等工作。引导行业组织和生产企业开发生产适合老年人的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纺织服装服饰、日用生活器具和电子电器等;协调推动智慧养老服务和产业发展。

市公安局:紧密结合公安工作的实际和特点,认真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及时受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报警、求助,依法严厉打击故意伤害、诈骗、盗窃、抢夺、虐待、遗弃等侵害老年人人身、财物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市民政局: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定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统计调查工作。开展老年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实施银龄行动。指导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市司法局:做好老年人普法工作,不断提高老年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做好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畅通老年人法律援助申请通道,逐步扩大老年法律援助范围,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

市财政局: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老龄工作相关政策。根据老龄工作发展的需要和市级财力的可能,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市人社局: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离退休政策。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的政策和发展规划。按照规定的领取条件、待遇项目、给付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完善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推动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支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做好相关职业设立、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参与研究制定老龄工作的政策、法规与规划,指导各乡镇(街道)将养老设施用地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供地计划,依法依规为养老设施建设提供用地服务与保障。

市住建局:严格执行养老服务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并组织相关标准的实施指导监督。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监督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建设与改造有关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出行服务等方面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条件,切实保障老年人出行权益。

市农业农村局:为积极应对我市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养老保障问题突出等新的形势,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推动完善农村养老有关政策措施,丰富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市商务局:结合家政服务业管理职能,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在居家养老、社区养老、集中养老等养老服务产业中发挥积极作用。

市文体旅游局:指导全市老年人文化工作。指导开展带有导向性、示范性的老年文化活动,指导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艺术活动。指导规范老年旅游服务,配合景区主管部门完善4A级以上旅游景区老年人旅游无障碍设施,向老年人宣传和普及旅游安全知识,维护老年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支持相关机构研发老年人旅游保险产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

市卫健局:推动落实医养结合政策措施,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落实老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相关政策,依法维护老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落实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养老服务政策并监督实施。丰富军队离退休干部精神文化生活,发展军队离退休干部志愿服务。负责老年优抚对象优抚政策的落实。

市市场监管局:推动老年人用品质量制度建设,鼓励并支持行业相关部门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依法监督生产和流通领域老年人用品质量,组织查处虚假广告、假冒伪劣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加强老年人用消费品召回管理,组织指导养老领域价格收费监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引导老年人用品和养老服务认证,依法对涉及老年人用品和养老服务的认证机构及认证活动实施监管。

市统计局:收集、整理和提供老龄人口数量、结构和特征的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开展人口形势分析;指导有关部门和机构开展老龄人口统计工作,为研究、制定老龄事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提供统计信息。向社会发布老龄人口统计信息,参与老龄问题的科学研究。

市数字中心: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适老化改造,协助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工作。

龙岩市漳平医保局: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满足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各类参保人的合理医疗需求。探索建立适合市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配合应对人口老龄化。

市总工会: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老龄工作的政策法规。关心离退休职工生活,维护离退休职工合法权益。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助老服务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职工的社会化管理工作。

团市委:配合各成员单位,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尊老敬老教育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和少先队员开展多种形式的为老服务,促进青少年与老年人增加沟通,相互理解,共同参与社会发展。

市妇联:参与和推动涉及老龄妇女权益法规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注重在家庭文明建设中弘扬尊老爱老传统美德。充分发挥老龄妇女在社会中的作用,引导老龄妇女为党和国家事业增添正能量。

市残联: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探索并推动建立健全老年残疾人相关养老、医疗、长期护理保险等相关社会保障政策,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残疾老年人健康与康复服务,与政府有关部门共同推动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反映老年残疾人需求、保障老年残疾人权益,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残疾人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鼓励地方开展适应老年残疾人生活特点和安全需要的家庭无障碍改造和辅助器具配发工作。丰富老年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发展老年残疾人志愿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漳平市税务局:负责落实对老年服务机构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事业单位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各项税收政策。

银保监漳平分管组:贯彻执行有关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健康保险的政策,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管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健康保险等商业保险。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市有关养老保障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政策法规和老龄工作政策制定;支持和指导商业保险机构针对老年人的保障需求,发展适老商业保险产品,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产业。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并配合相关部门,将符合条件的银行理财纳入第三支柱产品范围,将养老保险税收递延的优惠政策扩大至养老理财产品

 

 

 

 

 

 

 

漳平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541日印发

分享
收藏 取消收藏打印 关闭
  •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