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0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省委一号文件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多元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农业“五新”推广应用,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整体效能。
二、主要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确保全市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持续稳定,信息化水平稳步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持续加强,农业科技支撑有力有效。在全市打造3个以上集技术培训、科普宣传、示范展示为一体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推介一批粮油、经作、畜禽、水产等34个主导品种,推广先进适用主推技术24项,确保农业主推技术到位达95%;计划分级组织70名以上在岗基层农技员接受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其中按照省厅文件遴选一批基层农技推广骨干参加省部级培训,培育一支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队伍;组织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助力乡村振兴,85%以上的基层农技员应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开展在线指导服务,依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构建全过程一体化、线上线下联动管理机制。确保基层农技员应用信息化开展农技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与组织实施
(一)加强粮油作物单产提升。结合本市产业发展实际,推介发布粮油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同时围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组织线上线下培训,提高农民科技应用能力。
(二)强化先进技术带动示范。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推介粮油、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畜牧、水产34个主导品种和24项主推技术,确保农业主推技术到位达95%,建设现代农业科技试验基地,明确示范品种、技术和实施措施,制定工作方案。竖立统一标识牌。聚焦当地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遴选建设3个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其中至少建立1个粮食以上科技(品种、技术、农机具集成)示范基地,区域内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在基地内实现全覆盖试验示范,每个基地要示范推广2项以上农业主推技术、开展观摩培训4次以上,联系农户不少于10个,在关键农时组织开展技术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发挥基地示范辐射作用。按照标准统一竖立“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识牌。
(三)构建多元化农技推广体系。坚持以农民需求为导向、以科技赋能为支撑、以协同创新为路径,打造覆盖全域、服务全程、形式多样的农技推广生态,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注入强劲动能。围绕农业生产关键难题,借鉴贵州省农技推广“揭榜挂帅”的经验做法,吸引农技人员、科研院校专家等揭榜攻关,支持农技推广机构与科研院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等合作,建立协同推广机制,共同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遴选一批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高素质农民、“土专家”“田秀才”等作为科技示范主体,将示范主体打造成 “永久牌”农技服务队,辐射带动小农户增收致富。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打造立体化农技推广渠道。线下,依托乡镇农技推广站、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田间学校,开展现场教学、观摩培训、入户指导。定期组织“科技下乡”“田间课堂”等活动,手把手传授种植养殖技术。线上,搭建“互联网 + 农技服务”平台,农技APP、微信公众号、远程视频诊断等数字化手段,实现农技知识实时推送、疑难问题即时解答,让农民足不出户就能获取专业指导,突破时间和空间限制。
(四)提升农技人员能力素质。建立分级分类培训机制,采取异地培训、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加强农技人员知识技能培训。计划组织70名以上农技人员开展不少于5天的脱产业务知识更新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同时对受培训农技人员全部建立培训档案。
(五)开展农技推广指导服务。建立健全县乡两级农技人员岗位责任制,实行基层农技员进村包户联主体机制,每名基层农技员定向包联至少1个行政村,联系若干生产大户或农民技术员,在关键农时开设田间教学,现场教学,示范操作,发放技术手册,明白纸等资料。要发挥基层农技员“上传下达”的作用,积极对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整合科研院校专家、科技特派员、特聘农技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乡土专家等共同开展农技推广服务。
(六)提高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APP的作用,引导农技员、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科技特派员和特聘农技员,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农技服务。加快普及“互联网+农技作业”推广服务,鼓励广大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获取服务信息,发挥好信息平台在管理决策、精准服务等作用,持续提升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确保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95%以上,农技推广服务对象满意度≥85%。
四、资金用途
2025年度我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76.2万元。按照任务清单、补助内容和标准、绩效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统筹使用资金,具体安排如下:
1.提升基层农技人员业务能力补助约22.5万元。用于县乡农技人员参加异地培训、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网络培训等所需的学费、教材费、场地费、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讲课费等。对参加专升本函授学习的基层农技人员给予适当的食宿费、交通费等补助。
2.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补助24万元。新培育3个基地,每个基地补助8万元,用于场所(基地)标牌制作、购买新机具、种子(苗)、农(兽)药、肥料和饲料等,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补助。每个基地示范推广2项以上农业主推技术以上,开展观摩培训4次以上,结合生产实际,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或全生物降解地膜等试验示范工作。
3.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约22.9万元。参照2024年个数,对全市目前示范作用发挥较好的示范主体,由乡镇推荐遴选并公示。每个科技示范主体补助约500元,用于补助购买种子(苗)、农(兽)药、肥料和饲料等。
4.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补助约5.59万元。一是漳平市农业科技网络书屋建设补助1万元,用于为农技人员、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等开通建设农业科技网络书屋,提供三新农期刊、三新农图书、三新农视频等资料;二是对在编在岗在位的农技人员每人每月补助50元,按照漳平市农技推广信息化应用管理文件考核办法计算金额,主要用于县乡农技人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福建12316手机农务通APP和农业科技网络书屋开展在线学习、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活动所需流量费用等补助;三是推广使用短信平台、农技人员培训助手等补助,用于广泛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普及、在线学习、互动交流。购买以上信息化服务均由漳平市农业农村局与运营商签订服务协议,统一结算。
5.其他费用补助约1.21万元。主要用于县乡农技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所需差旅费、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宣传报道等费用。
五、组织管理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部署,紧紧围绕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切实做好落实。成立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领导小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邓长海任组长,分管领导刘惠仙任副组长,成员由项目负责人,农技站、纪检委员等人组成。
(二)加强总结宣传。认真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发掘一批在开展稳产保供、应急救灾、科技服务等工作中涌现的经验模式、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以及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体形式进行宣传推介,为农技推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资金监管。要严格项目资金使用,建立专账和相应工作手册,记录每笔报账和领取补助的事项和金额,以备查询和检查。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科技示范主体、信息化等资金补助信息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健全资金项目管理制度,严格财务、档案和资产等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补助内容和补助标准列支,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建造楼堂馆所、购置车辆、通讯器材、基础性农业科研,不得用于购买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以及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无关的其他支出。
-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