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4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专项资金(2024年漳平市创建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漳平市地栽香菇菌渣资源化利用项目)
1.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龙财农指〔2023〕9号)《关于报送2024年度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请示》(漳农〔2024〕69号)《关于下达2024年度农业资源与生态保 护(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漳农〔2024〕70号)
2.补助对象:漳平市兴炜养殖有限公司
3.补助内容:
1. 制定《漳平市地栽香菇—水稻轮作高效生产技术规程》团体标准1项,发挥标准的引领支撑作用,促进漳平市地栽香菇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 以漳平市兴炜养殖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建设项目试验示范基地。
(1)总结一套地栽香菇菌渣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和有机基质生产工艺,开发出适用于花卉、苗木等生长的有机基质产品2个,并示范推广应用。
(2)建设一处用于处理畜禽粪便和地栽香菇菌渣资源化利用的有机基质厂。主要完成建设:
①有机基质生产车间500m2
②有机基质发酵翻抛生产车间400m2
③购置槽式翻抛机1台
④菌种室、养菌室建设200m2
⑤废弃菌棒仓储大棚600m2
⑥粪污仓储大棚600m2
⑦购置有机基质生产设备1套
⑧基质仓储车间400m2
⑨管理房200m2。
4.补助标准:项目总投资219.1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00万元用于:1. 以自行采购方式委托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网上竞价采购,福建省农科院食用菌所为中标单位,由漳平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福建省农科院食用菌所制定《漳平市地栽香菇—水稻轮作高效生产技术规程》团体标准1项21万元,标准宣贯2.4万元;2.补助漳平市兴炜养殖有限公司用于建设项目试验示范基地76.6万元;企业自筹119.18万元)。
5.申报程序: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申报2024年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重点项目的通知》要求,漳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调研,经研究决定,向省厅提出《漳平市关于申报2024年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重点项目的请示》漳农〔2023〕170号),明确申报2024年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重点项目实施方向及拟建设内容。
2024年4月,省级资金下达后,漳平市农业农村局再次组织到地栽香菇-水稻轮作重点乡镇溪南镇和象湖镇进行现场调研,根据调研情况,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有象湖镇承担该项目实施主体,象湖镇组织当地符合条件企业进行自愿申报、筛选、公示后,象湖镇党组研究同意确定漳平市兴炜养殖有限公司为试验示范基地建设主体单位,并根据项目实施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上报漳平市农业农村局同意批复下达项目资金。
附件:《关于报送2024年度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请示》(漳农〔2024〕69号)
咨询电话: 0597-7532984(公开单位电话)
监督电话: 0597-7524188(公开单位监督电话)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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