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重点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建设本专栏。

2024年漳平市山垅田复垦种粮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公开
发布时间:2024-10-25 08:23字号:
视力保护色:

  

  1.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稳定粮食生产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2号)。

  2.补助对象:集中流转撂荒山垅田复垦种粮的种植大户、经营主体、村集体等。

  3.补助内容:建设山垅田粮食规模种植示范片,优先扶持近2年复垦种植面积较大的生产主体,巩固复垦复耕种粮成果;挖掘山垅田种粮潜力,集成应用高产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增产增效;强化主体培育,推动山垅田规模连片开发种粮;为山垅田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探索经验。

  4.补助标准:(1)重点补助2024年新复垦种粮,且相对连片复垦5亩以上的经营主体,种植水稻每亩给予600元补助,种植旱粮每亩给予200元补助;(2)用于开展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技术培训、现场观摩、宣传推介、项目检查核实、标牌树立等示范片建设支出补助。重点支持建立水稻、大豆生产示范片。每个示范片要求组织30人次以上现场观摩,相对连片50亩及以上的,每个示范片给予0.5万元补助。

  5.申报程序:项目由所在乡镇(街道)组织验收,验收组成员应包括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包村领导,财政、农技相关人员,项目村主干、种植主体及第三方测绘公司法人。验收时项目村需提供由乙级以上测绘资质第三方测绘公司测定的撂荒地复垦种植水稻面积佐证材料,包括面积测绘图加无人机高清正射影像,以及复垦种植前、中、后影像资料等,测绘图须标注图例,注明道路范围线、计算面积范围线及管涵范围线,让测绘图一目了然。复垦复种面积严禁虚报多报、重复申报。验收合格填写2024年漳平市山垅田复垦种粮试点项目验收表(附件)。市农业农村局按30%组织抽验,再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按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咨询电话:0597-7533215(公开单位电话)

  监督电话:0597-7532635(公开单位监督电话)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附件:《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漳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漳平市山垅田复垦种粮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农〔2024〕137号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下载
分享
收藏 取消收藏打印 关闭
  •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