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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份可申报的惠企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2-12-01 16:48 来源:漳平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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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漳平市渔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补助

  1.申报条件或标准

  1.1申报条件:①所有示范基地与 1 个以上渔业科研教学单位或省级现代渔业产业技术创新团队合作,年依托基地实施渔业科技项目 1 个以上;

  ②示范基地示范推广渔业主推技术模式2项以上或新产品(设施装备)1 项以上或新品种(系)1 个以上;

  ③每个示范基地组织现场观摩推、技术培训交流活动2 次以上或观摩培训人数达 50 人次以上;

  ④基地养殖过程中配置数字化或智能化管理设备;

  ⑤实施福建省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并成为骨干基地;

  ⑥在融媒体宣传展示1次以上;

  ⑦指导带动示范主体5个或渔民10户以上增产增收。

  1.2补助标准:共建设2个示范基地,每个基地补助金额为7万元,计14万元。主要用于制作基地标牌、示范推广渔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所需购买的投入品、智能数字化生产设施设备、试验示范成效展示宣传制作费以及基地开展培训、观摩等补助。

  2.申报材料

  2.1《渔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申请表》;

  2.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数据共享,若无法获取需提供原件核验);

  2.3企业信用报告(可在“信用中国”下载)

  2.4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验收结果;

  2.5项目财务账票据。

  3.申报时间

  2022年12月01日-2022年12月06日

  二、漳平市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补助

  1.申报条件或标准

  1.1申报条件:①围绕县内渔业主导需求,每个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不少于 1 项渔业先进适用技术集成示范推广;

  ②每个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参加培训和观摩活动各 1 次;

  ③每个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平均每月上传工作日志与动态信息至“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不少于 2 次;

  ④每个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或辐射带动渔民不少于 3 户且渔民满意。

  1.2补助标准:共培育1个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补助3万元。用于组织技术培训、技术指导、观摩活动及建立“田间学堂”等补助。

  2.申报材料

  2.1《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申请表》;

  2.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数据共享,若无法获取需提供原件核验);

  2.3企业信用报告(可在“信用中国”下载)

  2.4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验收结果;

  2.5项目财务账票据。

  3.申报时间

  2022年12月01日-2022年12月06日

  三、漳平市2022年保留生猪养殖场标准化改造项目补助

  1.申报条件或标准

  1.1 近两年内保持持续饲养的生猪养殖场;

  1.2  养殖场取得营业执照;

  1.3  2019年以来未享受过财政补助的养殖场;

  1.4  2021年以来未被督查发现环保设备未正常运行、 偷(直)排养殖废水等行为。

  1.5  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做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养殖场优先推荐

  2.申报材料

  2.1《漳平市2022年保留生猪养殖场标准化改造项目补助申请表》;

  2.2养殖场(企业)营业执照(数据共享,若无法获取需提供原件核验);

  2.3法人身份证(数据共享,若无法获取需提供原件核验);

  2.4信用报告或综治证明(未参加电信诈骗的证明);

  2.5验收表。

  3.申报时间

  2022年12月01日-2022年12月16日

  四、漳平市现代农业(茶叶)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补助

  1.申报条件或标准

  1.1科研攻关方面。开展茶树品种的选育与利用,征集福建地方茶树资源,收集保存茶树种质资源10份,筛选出1个优异杂交后代,争取选育出1个新品种,申报植物新品种权1个;开展乌龙 茶和红茶醇味形成的物质基础的研究;开展白茶空气能萎凋 工艺技术研究;对泡沫法施药技术研究、东方美人茶茶青稳 产提质关键技术研究、茶小绿叶蝉田间虫量诱集调控技术研 究及茶园捕食性蜂类、禽畜控虫或控草研究进行总结分析。开展在政府茶产业指导和引导中的数目化管理研究。

  1.2技术集成、配套及熟化方面。形成茶树新品种配套栽培技术研究1项;建设茶树新品 种栽培技术研究试验点2个;集成组装茶叶绿色优质高产高 效生产技术模式1项;形成相关茶树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论 文1篇;完成《福建省茶叶品质评定标准技术研究与应用 ——武夷岩茶肉桂》项目的结题工作;完成年度福建茶产业经济形势研判分析报告1份。

  1.3主推品种和主推技术试验示范推广方面。加强茶树新品种示范推广,建设茶树新品种(系)示范基 地1个,示范推广500亩,辐射带动4000亩;继续加强绿 色优质高产高效生产技术的集成推广,集成组装配套并推广 区域性、可复制的绿色高产、优质高效、生态环保的技术模 式1项,示范推广2000亩,辐射带动4万亩;加强茶叶加 工技术的示范与推广,建设乌龙茶、白茶机剪、机采配套技 术示范片2000亩,辐射带动3万亩;建立1条基于空气能 的白茶控温控湿自动化示范生产线;加强技术培训与技术服务,组织综合性培训1期,开展专题培训2期以上,参训人数达1000人次;带动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专业大户) 10家、服务龙头企业8家;编印实用技术手册400册,发放 技术资料400份;体系专家到示范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农户开展技术咨询、指导服务200人次;积极推动一二三 产融合发展,指导茶产业三产融合示范基地1个,指导5家以上企业开展品牌宣传和推介

  2.申报材料

  2.1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数据共享,若无法获取需提供原件核验);

  2.2任务完成情况材料: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总结、支出明细表、任务工作图片、支出发票、采购合同、培训材料、用工费用支出表、技术服务合同、专项审计报告;

  2.3漳平市现代农业(茶叶)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申请表;

  2.4企业(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及企业未失信、未涉黑涉恶承诺书;

  2.5企业信用报告(可在“信用中国”下载)

  3.申报时间

  2022年12月01日-2022年12月16日

  五、漳平市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茶叶项目)补助

  1.申报条件或标准

  1.1因镇精准施策,推动生产规模化

  1.1.1遵循严禁毁林种茶原则,鼓励乡(镇)因地制宜发展种植水仙茶,对年度新植面积达 300 亩以上的乡(镇),实施“一镇一策”,市级财政按照总额包干给予不超过 1000 元/亩“以奖代补”,具体补助细化方案由各乡(镇)制定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对种植面积相对连片 300 亩以上的企业、大户优先安排各类支农专项资金。企业、大户通过流转土地种植水仙茶达 50 亩以上的,按土地流转租金的 50%,对前三年租金给予补助。从2020 至 2022 年,对开展水仙茶苗繁育的单个主体,基地规模10 亩以上、每亩出圃茶苗达 10 万株并供应本市的,给予一次性补助 1 万元/亩。

  1.2提高加工能力,实现产品标准化

  1.2.1对按照《福建省茶叶初制厂清洁化生产规范》新建茶叶加工厂房,并取得 SC 的漳平水仙茶生产主体,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厂房建筑占地面积 400 平方米以上的补助 30 万元,1000 平方米以上的补助 50 万元。对新取得 SC 的茶叶加工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 3 万元。对漳平水仙茶企业新购置、升级生产加工装备投资额达 100 万元以上的,给予 30%补助,单个企业当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1.3壮大龙头企业,着力提升产业化

  1.3.1支持茶叶加工带动型企业成长,对每年度在漳平市行政区域内收购茶青或揉捻叶生产成品茶达 10 吨以上企业,按 1 万元/吨给予奖励(折算方式:鲜叶 6 斤折算 1 斤,揉捻叶 2 斤折算 1 斤;核定依据:收购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成长,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的漳平水仙茶新产品、新工艺、加工设备、冲泡器具,给予一次性奖励 5 万元/项;对评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15 万元。支持龙岩市级以上的龙头企业银行贷款,按利息的 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年。鼓励建设茶庄园,对达到福建省地方标准《茶庄园建设指南》要求的,给予授牌并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

  1.4积极拓展市场,扎实推进品牌化

  1.4.1培育线上商贸企业,利用互联网销售漳平水仙茶年交易次数满 1 万笔且交易额达 100 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 5 万元;年交易次数满 3 万笔且交易额达 300 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 10 万元。鼓励创建省级以上品牌,对首次获得福建名牌农产品的茶叶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当年新评上国家、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 10 万元、5 万元、1 万元;对新通过 ISO9001、HACCP、GAP 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补助 3 万元。对漳平市级涉茶部门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展览展销活动的,展位费、特装费等公共推广费用由市本级财政承担,茶叶主产乡镇、茶叶协会、龙头企业开展漳平水仙茶宣传推广活动单场总支出 30 万元以上的,按照宣传推广符合补助条件的总支出 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 30 万元。

  1.5整合多方资源,保障机制长效化

  1.5.1切实增加市本级财政投入,确保年投入资金不低于 200万元;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农业农村部门年争取整合上级部门资金不低于 300 万元用于拓展种植规模,发改局、工信科技局、市场监管局、文体旅游局、林业局、水利等部门争取的项目资金重点向龙头企业培育、品牌创建、科技创新、茶旅融合等茶产业链倾斜;整合涉农部门的存量资金优先用于茶产业发展

  2.申报材料

  2.1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数据共享,若无法获取需提供原件核验);

  2.2申请表;

  2.3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验收结果;

  2.4项目财务账和对应票据;

  2.5企业(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及企业未失信、未涉黑涉恶承诺书。

  3.申报时间

  2022年12月11日-2022年12月26日

  六、漳平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申报条件或标准

  1.1漳平市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初创三年内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对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或有6个月以上工资发放银行记录,且申请补贴时该员工仍在申请企业就业的,按该企业招用人数(法定代表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每人1000元的补贴标准,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

  1.2相同登记注册地址的不同初创企业、带动相同人员就业的,只能有一家企业申请一次补贴。企业(实体、网店)如先后申请或同时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带动就业人员名单有重复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补贴项目计算补贴资金,另一个补贴项目中的重复人员名单应予剔除。

  2.申报材料

  2.1《漳平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

  2.2《漳平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2.3信用承诺书;

  2.4申请人(公司法人)身份证(数据共享获取,若无法获取需提供原件供核验);

  2.5企业营业执照(数据共享获取,若无法获取需提供原件供核验);

  2.6员工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2.7由漳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内部核查社会保险缴交情况,或由企业提供6个月以上工资发放银行记录。

  3.申报时间

  2022年12月01日-2022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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