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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可申报惠企政策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2-10-08 11:56 来源:漳平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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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漳平市授权专利奖励资金

  1.申报条件或标准

  1.1专利第一申请人为本县登记注册的单位(企业)。

  1.2通过申请并获得国家授权的国内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向外国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2.申报材料

  2.1授权专利证书;

  2.2授权专利奖励资金申请表;

  2.3企业营业执照(数据共享获取,若无法获取需提供原件供核验)。

  3.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8日-2022年10月14日

  二、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特色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1.申报条件或标准

  1.1  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家庭农场项目与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场项目在资金上统筹使用,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先建后补”的补助对象为省级、设区市级、县级示范家庭农场,优先补助2021年及之前评定但未获得补助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022年拟新增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补助项目应从农业项目库中产生,2021年度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的通知》为准

  1.2  优先支持2021年及之前评定未获得补助的国家级和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可用于补助设区市级和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不合格重新申报的各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不上此次补助范围

  2.申报材料

  2.1营业执照(数据共享获取,若无法获取需提供原件供核验;

  2.2申请表;

  2.3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验收结果;

  2.4项目财务账票据;

  2.5信用报告或综治证明(未参加电信诈骗的证明)。

  3.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20日

  三、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1.申报条件或标准

  1.1连续两届(含本届)以上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2013年1月1日之后公示为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本届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1.2企业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若申报,需经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并参照企业申报条件申报

  2.申报材料

  2.1《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2020—2021年度);

  2.2营业执照(数据共享获取,若无法获取需提供原件供核验);

  2.3有关资质证书、行政许可、荣誉证书;

  2.4 2020、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5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2.6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应提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

  2.7企业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简要情况(约1000字)

  2.8若申请单位是企业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申报时还须提交法人授权书;

  2.9提供1至2份合同,同时提供示例合同签订授权委托管理、审核管理、合同档案和台账管理、合同履约过程管理、客户资信商账管理的全过程执行佐证材料

  2.10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企业需要说明的材料。

  3.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26日

  四、龙岩市标准化工作奖励(经费)

  1.申报条件或标准

  1.1  本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从未获得同类市级资金补助的,可申报市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 1.2021-2022年度,取得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 委员会、秘书处或工作组及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资格并已成立的企事业单位。

  1.2  承担国家级、省级农业或服务业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市 场监管部门批准立项)建设,在2021-2022年度通过验收合格的单位。

  1.3  2021-2022年度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省地方标准、 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按照《龙岩市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管 理办法》规定,辖区单位参与制定标准的,必须是标准文本中排 名前五位(包括第五位)的起草单位,市内多个单位同时参与制定相关标准的,原则上只对参与程度最高的一个单位给予补助。

  1.4  2021-2022年度荣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福建省标 准贡献奖”的单位及被评为国家级、省级企业标准“领跑者”称号的单位

  2.申报材料

  2.1专项奖励经费申请表(申报全国或省专标委、工作组补助的提供成立批准文件原件;申报制定标准补助的提供标准文本原件;申报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补助的提供项目通过验收或评估的文件原件)

  3.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31日

  五、漳平市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建设补助

  1.申报条件或标准

  用于对已验收的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建设补助

  2.申报材料

  2.1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数据共享获取,若无法获取需提供原件供核验;

  2.2漳平市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建设项目申请表;

  2.3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验收结果。

  3.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0月26日

  六、2022年“大众茶馆”试点项目专项资金

  1.申报条件或标准

  1.1要求申报主体近三年来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其他安全生产事故,没有重大安全隐患。

  1.2要求申报主体以茶饮料为主营产品,消费场景具有品茶论艺、休闲娱乐等多种功能,对产品服务有特色、品牌打造有亮点的给予优先考虑。

  1.3要求申报主体及法定代表人无信用不良记录,记录信息以“信用中国(福建)”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1.4项目支持时间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

  1.5原则上要求营业面积(含外摆)不少于200平方米,可接纳人数不少于100人,消费标准需以低价惠民为主,具备条件的可配备简食、传统文化表演等。

  1.6支持标准:原则上每家“大众茶馆”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

  2.申报材料

  2.12022年“大众茶馆”项目申报表》;

  2.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数据共享获取,若无法获取需提供原件供核验;

  2.3申报项目相关佐证材料(需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4申报单位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近三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其他生产安全事故和无重大安全隐患承诺书,不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和失信行为承诺书。

  3.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0月31日

  七、漳平市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茶叶项目)补助

  1.申报条件或标准

  用于对已验收的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助。

  2.申报材料

  2.1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数据共享获取,若无法获取需提供原件供核验);

  2.2申请表;

  2.3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验收结果;

  2.4项目财务账和对应票据;

  2.5企业(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及企业未失信、未涉黑涉恶承诺书。

  3.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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