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近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12月~2023年3月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审批名单见附件),公告期为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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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近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表
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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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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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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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省水务发展集团漳平水务有限公司漳平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集镇供水工程(涵口水厂)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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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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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环审〔20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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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省水务发展集团漳平水务有限公司漳平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集镇供水工程(新桥水厂)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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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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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环审〔2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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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省水务发展集团漳平水务有限公司漳平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集镇供水工程(溪南水厂)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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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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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环审〔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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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省水务发展集团漳平水务有限公司漳平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集镇供水工程(石码水厂)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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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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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环审〔2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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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省水务发展集团漳平水务有限公司漳平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集镇供水工程(象湖水厂)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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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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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环审〔20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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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省水务发展集团漳平水务有限公司漳平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集镇供水工程(灵地水厂)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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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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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环审〔20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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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省水务发展集团漳平水务有限公司漳平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集镇供水工程(赤水水厂)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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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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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环审〔20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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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省水务发展集团漳平水务有限公司漳平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集镇供水工程(官田水厂)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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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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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环审〔20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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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省水务发展集团漳平水务有限公司漳平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集镇供水工程(拱桥水厂)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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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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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环审〔20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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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关于漳平昆润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和平天然气场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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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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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环审〔20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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