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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前置审批事项和特殊环节清单
发布时间:2022-03-08 17:15 来源:综合股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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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规范

  工程建设项目前置审批事项和特

殊环节清单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我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持续简化审批手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漳平市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再次清理规范工程项目前置审批和特殊环节的通知要求,我局再次清理后保留2个行政许可事项特殊环节,将特殊环节纳入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系统统一管理,规范特殊环节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现将我局工程建设项目前置条件和特殊环节清单汇总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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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工程建设项目前置审批事项和特殊环节清单
序号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名称 所属审批阶段 在哪个业务系统办件 是否已与工改系统对接 前置审批事项 特殊环节
前置审批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特殊环节名称 办理流程 设定依据 委托方式 办理时限 是否纳入审批计时 是否保留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1 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或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 / 技术评估 受理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三款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技术机构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并承担相应费用;技术机构应当对其提出的技术评估意见负责,不得向建设单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4号)第八条 生态环境部受理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后,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众参与说明、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开期限不得少于十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开期限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第十条第三款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期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生态环境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技术评估期限。
审批部门 30个工作日 10个工作日(含受理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公告 审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二十三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一)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二)建设单位名称;(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四)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五)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开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审批部门 不少于5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2 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 / 专家评审 审查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2号) 第十二条第二款 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对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并将所需时间告知排污单位。 审批部门 10个工作日 7个工作日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傅长征   联系电话: 0597-7538830    
注:1、审批事项名称,以各审批事项操作项为准,并应于省级确定的“五级十五同”目录事项一致。
    2、特殊环节包括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公示公告、实地核查、缴费(税)以及其他。
    3、办理流程是指:特殊环节“受理--审查--决定”过程中哪个环节之中。
       委托方式,是指审批部门委托还是业主委托。
    4、“是否”保留,指经清理后该事项的特殊环节是否继续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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