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2-02-24 15:42 来源:综合股 字号:大 中 小
2022年2月2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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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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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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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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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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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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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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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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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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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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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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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工业园区遂林产业园卓和路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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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西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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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菁华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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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涵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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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工业园区遂林产业园卓和路道路工程项目全线为提升改扩建道路,采用二级公路建设标准,全线设计速度为60km/h,双向四车道;路基宽17.5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线起于卓宅村(红狮水泥厂区桥头),于卓宅加油站先后下穿漳龙铁路、南龙铁路、鹰厦铁路(漳龙铁路)以及莆永高速公路,途径半隔、春尾,终于和平木村C区(即:省道S219线芦芝至和平段终点),路线全长5.158km。项目设有平面交叉2处,中桥2座,顶进框架1架;1处临时施工场地,3个弃渣场,总库容23.20万m3;总弃方量14.91 m3。项目总投资20429.48万元,拟于2022年1月动工,2022年12月底竣工通车,建设工期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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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时用地使用后应及时恢复土地原来功能。凡因公路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恢复植被。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设置临时施工场地临时施工场地按要求设置洗车平台以及配套的拦挡、排水、泥浆沉淀等设施。施工废水经沉淀达标后回用,不得外排,沉淀后的固体废物应并入其余建筑弃渣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2.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设置弃渣场,弃渣场应有排水沟、盲沟、挡渣墙等水土保持措施,弃渣场使用后应及时做好植被恢复工作。
3.拆迁及建筑施工现场应场地外侧设置防尘布,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切实减少扬尘排放。产生的垃圾渣土应及时清运指定地点,严禁随意倾卸。
4.桥梁桩基础工程应尽量安排在枯水期施工,钻渣钻浆及基坑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禁止在河道100m范围内设置各类散装或有害物质的材料或废弃物的堆放场地。
5.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固定强噪声源应加装隔音罩,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禁止在午间(12:00~14:00)、夜间(22:00~06:00)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按规定申领午(夜)间施工许可,同时发布公告。运营期若噪声敏感点声环境超标则应建设隔声降噪措施,敏感点噪声应达到相应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在声环境易超标点附近施工时,应设置施工围挡及移动声屏障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6.粉状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应罐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运输车辆必须加盖毡布,防止运输途中扬尘、散落。
7.运营期对公路交通噪声超标的敏感点应采取按照隔声窗及绿化等降噪措施,切实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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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受理前由业主进行了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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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2022年2月24日-2022年3月2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7538879(传真)
电子邮箱:zphbsp7533918@163.com
通讯地址:漳平市菁城街道外环西路26号
邮政编码:364400
龙岩市漳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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