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工程建设项目容缺受理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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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4号及《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推行容缺受理审查的通知(龙建审改〔2021〕1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对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项目容缺受理审批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公布,特此通知。
附件1:生态环境局工程建设项目容缺受理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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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主要申请材料 |
可容缺受理材料 |
1 |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 2.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 |
附件2
容缺受理承诺书
申请人/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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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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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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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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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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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承诺补齐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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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承诺补齐的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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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材料逾期未补齐的后果:
1、 因故无法补交补正容缺受理材料,容缺受理审批服务事项应当终止办理,按退件流程办理。
2、 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相关责任由申请人/申请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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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容缺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单位)名称
年 月 日,我单位收到您(单位)申请 (事项名称) ,依法进行审查。您(单位)的申报材料主审材料齐全,基本审批条件具备。按照容缺受理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的规定,可先行受理并进入审查程序。对照审批要求,您(单位)仍需要补充以下材料:
1、
2、
3、
请将上述材料在 年 月 日前,以(线上提交、现场报送或邮寄)的方式补齐。到期无法补齐补正容缺材料或补齐补正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申请。我单位将终止该事项的办理工作,并作退件处理。
特此通知。
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容缺受理终止办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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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于 年 月 日申请办理审批事项并作出相应承诺,因 ,经研究,根据《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工程建设项目容缺受理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的规定,我单位决定终止办理你(单位)的申请的该项审批服务事项。
特此通知。
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公章)
年 月 日
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15日
抄送:市工改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