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9日拟做出建设项目环评意见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29 08:56 来源:综合股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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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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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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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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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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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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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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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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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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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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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永福镇供水工程水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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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永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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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永福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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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博创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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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永福镇供水工程水厂项目位于漳平市永福镇,取水点在后盂水库,净水厂在后盂村,管网工程覆盖集镇及后盂村、吕坊村、石洪村、福里村、李庄村、兰田村、秋苑村、紫阳村、封侯村等9个行政村。建设性质为新建,供水规模为8000m3/d,建设内容为日供水8000m3水厂一座及配套管网16250m,用地规模为6.12亩,总建筑面积1353.4m2。项目的净水厂厂址位于后盂村大面山东面的山坡地上,厂址北侧为后盂溪,西侧为山体,南侧为便道及山体,东侧为山体及在建的后盂水库施工营地。项目总投资3400万元,环保投资34万元,项目建设期2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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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尽量避开雨天与大风天气施工;应修建好截洪沟和排洪沟系统,在雨季期间做好相关防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必须对临时占地及时进行生态修复。
2.加强水污染防治。施工废水经隔油中和处理和沉淀处理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运营期产生的排泥水、滤池反冲洗水经泥水分离器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埋地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
3.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有组织地安排好施工物料的运输和堆放;严禁大风等恶劣天气施工,干旱季节应配备洒水设备并定期洒水抑尘;运送散装物料的车辆须采取密封方式或篷布遮盖,避免沿途洒漏。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和施工时间,距离居民点较近施工段,设置临时隔声屏障,避免居民休息时间施工;采用性能良好且低噪声的施工设备。
5.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挖方产生的弃土应于低洼地回填或运往当地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开挖表土设表土临时堆场暂存,全部用于建设后期覆土绿化;施工期生活垃圾及沉渣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运营期在取水口拦污坝清理的枯枝落叶、少量生活垃圾及水厂沉淀池产生的脱水污泥,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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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受理前由业主进行了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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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2021年6月29日—2021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7538879、7538887(传真)
电子邮箱:zphbsp7533918@163.com
通讯地址:漳平市菁城街道外环西路26号
邮政编码:364400
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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